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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长假期、延迟复工问题
1.延长的春节假期,是否属于休息日? 属于休息日.da64.net。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条: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da64.net。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条: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13日(包含春节期间来湖北探亲访友休假的外地人员),2月14日起正常上班.da64.net。 2.找律师网。延迟复工期间,企业可否要求员工提前复工上班? 企业不宜提前复工,否则,不仅存在疫情风险,还会有妨害传染病防治的违法风险,若企业执意要求员工提前复工上班的,员工有权拒绝。 法律依据:《刑法》第330条第2款: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找律师网。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款: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3.在延长的休息日里工作的员工,企业如何支付工资?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第三条、省内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劳动法》第44条..款第二项中: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da64.net。 二、劳动者因疫情被隔离或是治疗的问题 1.疫情期间如劳动者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其他疾病需要治疗时,是否属于医疗期?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无论是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还是其他疾病,都属于医疗期,企业应当根据劳动者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da64.net。 但是对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有特殊规定,在其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期间,企业应向其支付劳动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对于工资支付武汉市明确规定,企业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二条、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第3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稳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号)第二条:依法依规支付劳动报酬。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找律师网。 2.疫情期间未患病,但作为密切接触者被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是否适用医疗期的相关规定? 在这种情况下不符合法律关于医疗期的定义,因此不属于医疗期,不能适用医疗期相关法律规定。但是因为疫情期间的特殊性,劳动部门对此期间的劳动..作出了特殊规定。对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期间,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武汉市明确规定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进行支付.da64.net。同时在此期间企业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应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da64.net。 3.疫情期间,企业受疫情影响停产停工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武汉市明确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da64.net。 4.劳动者疑似或被确诊后,就医所产生的医疗费由谁承担? 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找律师网。 对于未确诊患者,则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截至2020年2月7日尚未查询到湖北省武汉市对此作出的明确规定.da64.net。按照一般情况医疗费用纳入门诊报销的部分由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未纳入部分由患者自行承担.找律师网。 法律依据:我国财政部、卫健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经费有关保障政策的通知》(财社[2020]2号):一是落实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于确诊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医保、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和地方财政给予补助。二是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财政按照规定的标准安排经费.找律师网。三是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防护、诊断、治疗专用设备以及快速诊断试剂采购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予以安排,..财政视情予以补助.da64.net。 5.企业对劳动者被隔离或是治疗期间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因劳动者存在过错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及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除外。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劳动者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法律依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号)..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da64.net。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da64.net。 6.劳动者被隔离或是治疗期间如何支付工资? 按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国家卫健委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鉴于此,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5号)..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找律师网。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稳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号)第二条:依法依规支付劳动报酬。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找律师网。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 三、疫情期间工伤待遇问题 1.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任务受感染的,应该如何处理?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所有工作人员,应履行工作任务受感染的可享受工伤待遇保障政策。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da64.net。 法律依据:《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11号):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因此,因工作原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患病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找律师网。 2.在法定假期结束后,用人单位要求员工在家办公,在此期间发生事故伤害的,是否属于工伤? 应当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四、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经营的问题 1.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应如何应对?劳动者的工资应如何支付?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da64.net。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找律师网。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da64.net。武汉市的标准为按照不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 法律依据: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二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申请特殊工时,也可以采用灵活工时(如缩短工时、弹性上下班等),确保企业正常运营.da64.net。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稳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号)第二条:依法依规支付劳动报酬。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其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找律师网。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职工生活费.找律师网。 2.什么是稳岗补贴,企业如何申请? 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的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稳岗补贴.找律师网。(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找律师网。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规定,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找律师网。 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时,可以申请稳岗补贴: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问题的通知》第二条;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找律师网。 五、疫情期间劳动仲裁与诉讼的问题 1.受疫情影响的劳动人事仲裁时效问题如何处理?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找律师网。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找律师网。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da64.net。 法律依据:人社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三条: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找律师网。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da64.net。 2.延长放假期间,上诉期限、举证期限等诉讼期限是否停止计算? 因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月29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的公告》,宣布暂停所有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立案与信访建议采取网上或邮寄形式;由此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审理期限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和审限管理问题按照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因此,在恢复诉讼活动之前,诉讼期限停止计算.da64.net。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82条第3款: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所以,除另有规定外,相关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均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进行相关诉讼活动,如:在限期内提起上诉、申请延期举证等,否则,不利后果应当自行承担。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月29日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的公告》 各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推迟复工日期,并非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或者休息日,是对于疫情防控采取的应急措施,并不能当然适用相关法律规定停止计算相关诉讼期限。但是,当地仲裁机构、.发布具体规定可以延长有关期限的除外。。... ·江宁房产买卖律师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电话、取保候审程序 ·浦口欠钱_南京市浦口区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找浦口律师 ·南京工伤律师 ·栖霞区离婚房产分割 新刑九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诈骗构成犯罪的数额要求是多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可以。只要凭当事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签名盖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就可办理。这里还需区分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有限公司到工商局办理,非上市股份公司需到办理股权托管登记的机构办理。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 舒城征地补偿是按照什么标准发的?安徽舒城在城市建设过程中,会对郊区农村的土地进行征收,而土地是很多农民重要的物质资料。这时,征地部门要给被征地农民一笔补偿款,用来保障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各地会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土地年产值等因素制定补偿标准。那么舒城征地补偿是按照什么标准发的?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和您讲一讲。以下标准仅. 1、市区内停车,或者没有及时驶离这种违章停车情况只罚款200元不予扣分。2、高速公路上无故停车,或者在非紧急情况下在紧急车道上停车,将会扣6分,罚款200元。3、违章停车属于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线指示的,一般是扣2分。违章停车处理方法如下:一、现场处理。一般来说是接到罚单后的三天内,带着驾驶证、行车证、现金或银.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在解决自身法律问题的时候都会看到这样一个规定,那就是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对我们来说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它的具体含义。今天的我们就为您解释一下不可抗力条款的规定是什么意思,供需要的人参考。. 相关法律问答: ·老板说他是合情合理合法,可我觉得我的损失是惨重的,至少1我 老板说他是合情合理合法,可我觉得我的损失是惨重的,至少1.我51岁上有老下有小,正是干活卖力气的岁数却落个残疾,好多活做不了,家庭出了转折。2.这一年家人为我劳心费神的,特别是小孩,在县一中上高中,成绩一. ·法院判决离婚,要不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谢谢 法院判决离婚,要不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谢谢. ·我爷爷已经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在今年2月份 我爷爷已经去世,名下有一套房产有三个子女,我父亲在今年2月份去世,请问这房子怎么分割,其余2个子女在我不知的情况下可以买卖或出租吗?. ·不住院可以报新农合吗?,我女儿今年九岁 我女儿今年九岁,年初查出患有癫痫病,每月需300元药费,要连续吃药几年。我们夫妻俩都没有固定工作,这种情况新农合可以报销吗?. ·辞职领导不给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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