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21号 联系电话:12368 邮政编码: ○法院热线:12368 ○咨询律师:13147094815。 |
![]() |
![]() ![]() |
![]() |
律师咨询电话:18620487148(陈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 |

![]() |
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替他人进行转移、收购、销售等的,那一般会被认定为销赃罪。这个时候,肯定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根据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应该怎么处罚销赃罪呢?本站我们带来销赃罪量刑标准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一、销赃罪量刑标准1、《. 市人大代表选举程序是怎样的?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权力机构,有制订法律法规的权力。对应不同的级别,人大代表有县人大代表、市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等。他们代表人民行使权力,是由选举产生的。那么市人大代表选举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一.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解除劳动合同时间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年限怎么计算?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不同,经济补偿金年限计算不同:1、以“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辞职。从08年后直算。且仅仅社保缴费基数有误时,不支持经济补偿金(按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内部文件);2、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违法,且. 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撤案吗?故意毁坏财物罪可以撤案,行为人故意损毁损坏他人的财物,包括公私的财物。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要素有两点,一是行为人的年龄已经达到要负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自己具备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这些要求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二、故意. 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 相信您都知道,自己在入职一个新公司后,自己的试用期工资一般是低于转正后的工资。那么,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呢?实践中,不少单位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在员工试用期内少给、甚至是克扣其工资,那在试用期内单位克扣自己工资应该怎么办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的工资一般有多少劳. 律师常说的要约效力是什么?要约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的,说白了也就是一方向另一方发出邀请签署合同约,而在法律文件的书面语言中发起的一方称为要约方,被发起方称为被要约方。那么要约的特点有哪些呢?派生出的要约效力又是什么呢?接下我们将为您介绍要约及其要约效力。. 在夫妻双方离婚时,必然会涉及到财产这个问题,这个时候由于双方协调不好,就会去请个律师来帮助自己来处理这个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那么一般的情况下,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会收取多少费用来帮助你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下离婚财产分割的律师费的详细内容吧。一、离. 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一、给小三出具借条有无效力?给小三出具借条是否有效力,应当根据是否存在真实性的关系以及出具借条的意愿来进行判断。如果是属于有真实性的关系,而且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属于有效的,无效的借条如下所述:(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写的借. |
![]() |
律师咨询电话:18620487148(陈律师) 18501560386(朱律师) ![]() |
![]() |
·2018的医疗没交019的医疗什么时候能用? 2018的医疗没交019的医疗什么时候能用? . ·网络走私假烟,流水130万,会怎么判, 网络走私假烟,流水130万,会怎么判,. ·我想咨询离婚 我想咨询离婚. ·我在工地上受伤了,老板把工资打了张手条叫我交到单位沈工。工资 我在工地上受伤了,老板把工资打了张手条叫我交到单位沈工。工资也不发。我还想咨询一下如果清伤但是不能干重活。能不能在要点钱回家. ·我们是初三的学生因为和别人打群架然后当天晚上打了,过 我们是初三的学生因为和别人打群架然后当天晚上打了,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去国外务工,未签署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与承诺不符 去国外务工,未签署劳动合同,支付工资与承诺不符. ·欠农民工资丶打电话不接丶找不到人 欠农民工资丶打电话不接丶找不到人. ·红包对方没领过了24小时也没退回怎么 . ·本人想咨询一些劳动纠纷的案子 本人想咨询一些劳动纠纷的案子. ·煤气中*能受理吗 煤气中*能受理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一处六级,一处八级,如何计算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了,鉴定结果一处六级,一处八级,如何计算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问题,2008年6月我与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合同今年6月到期 2008年6月我与公司签订为期3年的合同今年6月到期。但到期前一个月公司通知我只能续签3个月,请问我是否可以坚持要求公司续签3年合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我是否能得到经济赔偿。. |
![]() |


![]() 朱效武 律师 |
![]() |
![]() |
![]() |
![]() 陈芝廉 律师 |
![]() |
![]() |
![]() |
![]() 沈培亮 律师 |
![]() |
![]() |
![]() |
![]() 姜春 律师 |
![]() |
![]() |
![]() |
![]() 魏向阳 律师 |
![]() |
![]() |
![]() |


![]() 朱效武 律师 |
![]() |
![]() |
![]() |
![]() 陈芝廉 律师 |
![]() |
![]() |
![]() |
![]() 沈培亮 律师 |
![]() |
![]() |
![]() |
![]() 姜春 律师 |
![]() |
![]() |
![]() |
![]() 魏向阳 律师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