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首页 >>法律常识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


www.da64.net  法律常识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办理故意伤害、经济犯罪、杀人、诈骗类、贪污受贿、侵占财产、毒品类等疑难刑事案件,提供无罪、罪轻、缓刑等刑事辩护。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谈刑事立案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中,立案一词,可以从立案阶段和立案决定这两种不同的角度来理解。立案阶段,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或者人民.依法接受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并且按照管辖范围,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有无犯罪事实,依法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以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诉讼活动.找律师网。立案决定,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或者人民.,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决定将该犯罪事件确立为刑事案件进行追究,以开始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目前在我国只有.和.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批准。
  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江宁刑事辩护律师的意见;江宁刑事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江宁刑事辩护律师的意见。
  2.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审查批准.找律师网。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找律师网。.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谈妨害清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属于结果犯,妨害清算的行为必须造成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危害结果,才能构成犯罪。至于到达什么程度为“严重损害”,刑法没有做出明确的界定。最高人民.、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在第6条中明确了应当以妨害清算罪进行追诉的标准,即造成债权人或者其他人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这里“10万元”的标准是指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不包括间接损失的数额。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属于情节犯,只有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根据2004年12月8日《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1条的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q隋节严重”:(1)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以上是个人犯罪的立案标准,如果单位要构成本罪,必须达到上述标准的三倍才能予以定罪量刑.找律师网。这里的“非法经营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da64.net。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da64.net。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da64.net。这里的。违法所得”,是指将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实际销售出去后所得的收入。多次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罚的,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或者销售金额累计计算。
  早在2001年4月18日颁布的《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61条也对本罪的立案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进行追诉:(1)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单位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假冒他人驰名商标或者人用药品商标的;(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5)造成恶劣影响的.da64.net
  相比而言,不论是个人假冒注册商标还是单位假冒注册商标,《解释》所规定的立案标准都低于《规定》.da64.net。换句话说,按照《解释》中的立案标准,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门槛更低了,刑事风险相应就提高了。由于《解释》发布在后,又是专门针对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颁布的司法解释,因此,《规定》与《解释》存在不一致的地方,应当以《解释》为准,而《解释》中未涉及的,仍可以参照《规定》中的标准。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谈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的规定,本罪是结果犯、情节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行为必须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结果或者达到ㄋ褰谘现Ø”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da64.net。最高人民.、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66条确定了本罪的立案标准,即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给他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严重妨害他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导致停产、破产的;(2)造成恶劣影响的.da64.net
  在上述案例中,虽然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訾北佳的行为给他人造成50万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但在“纸馅包子”报道播出后,各类媒体进行转载,网络上出现大量负面评论,大部分网民认为“纸馅包子”确有其事,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达到了上述第二项的标准,也可以引发本罪的刑事风险。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谈强迫交易罪中“非法获利数额”的大小如何界定
  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方能构成犯罪,否则不构成犯罪,仅为一般违法.找律师网。所谓“情节严重”,我们先暂且避开数额不谈,司法实践中一般主要指:强迫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屡犯不改;社会影响恶劣的,如持械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给被害人及其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二人以上.同实施强迫交易的;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暴力手段残忍,造成被害人轻伤后果的,等等.da64.net
关于数额问题,一种观点认为,非法获利数额较大即构成情节严重,另一种观点认为,数额方面的“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其理由是:刑法条文中的用词有一定的连贯性和一致性,侵犯财产罪中的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等罪均把“数额巨大”与其他“严重情节”并列,而将“数额较大”作为较低量刑幅度的一般情节,因此,强迫交易罪中的数额方面的“情节严重”也应该是指“数额巨大”.找律师网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谈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量刑情节分为法定量刑和酌定量刑情节。量刑时应当充分考虑各种量刑情节,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量刑情节的不同情形,依法决定是否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决定从轻、减轻或从重处罚的,可在相应的调节比例幅度内确定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具体调节比例。
  1、对于未成年犯,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犯,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减少基准刑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犯,应当减少基准刑的20%-50%;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核心提示】:刑法当中对于刑事责任能力规定的具体量刑细化。
  2、对于未遂犯,应当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da64.net
(1)实行终了的未遂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40%;
(2)未实行终了的未遂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3、对于中止犯,应当综合考虑中止犯罪的阶段、是自动放弃犯罪还是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自动放弃犯罪的原因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大小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自动放弃犯罪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60%-80%;
(2)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50%-70%;
(3)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4、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同犯罪中的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实行行为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从犯,一般应当减少基准刑的30%-70%,犯罪较轻的,应当减少基准刑的70%以上;
(2)未区分主从犯,但对于作用相对较小的被告人,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对于.同犯罪中作用相对较小的主犯,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20%;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谈询问证人规则
  询问证人,是当庭举证的一种非常重要、难度很大的诉讼活动,根据江宁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办理各地多案的实践,要询问好证人,必须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
..,不准引诱证人作证;
第二,不准教唆证人作证;
第三,不准强制证人作证.找律师网
八项注意:
..,注意证人的紧张心态,以平和的语调发问,让证人平静地回答问题;
第二,注意证人的惧怕心态,告知对证人的法律保护,让证人有安全感地回答问题;
第三,注意证人不愿作证的心态,告知证人相关公民有作证义务,让证人负责任地回答问题;
第四,注意证人的性格特征,因事制宜地让证人回答问题;
第五,注意证人的受教育程度,以相通语言发问,让证人准确地回答问题;
第六,注意证人的行为能力,以其能接受、听懂的词语发问,让其回答的问题得到法律认可;
第七,注意证人与本案有无利害..,以扬利避害的气调发问,让证人公正作证;
第八,注意证人在交叉发问中的情绪,以艺术的语言发问,致使证人如实作证。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谈询问与讯问
(一)询问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发问应单独进行,不得同时向二个证人发问;
2、发问应当采取一问一答形式,不得同时发问多个内容不同的问题;
3、发问应当简洁、清楚;
4、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
5、不得以诱导、威胁或其他非法方式发问;
6、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7、询问未成年的证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进行。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鉴定人的讯问或者询问.da64.net
(二)证人出庭的,应首先由其连贯陈述所了解的与案件有关的事实,然后再对其询问。证人不能连贯陈述的,公诉人也可以直接询问。
证人作出回答后,公诉人认为对案件事实和情节的认定有决定性或重大影响时可以暂停发问,并建议法庭记录在案。
证人出庭作证的证言与庭前提供的证言相互矛盾的,公诉人应当问明理由,并对该证人进行询问,澄清事实.找律师网。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宣读证人在翻证前提供的笔录内容,并结合相关证据予以驳斥。
对未到庭证人的证言笔录,应当当庭宣读。宣读前,应当说明证人和本案的...对证人证言笔录存在疑问、确实需要证人出庭陈述或者有新的证人的,公诉人应当要求延期审理,由人民.通知证人到庭提供证言和接受质证.da64.net
前四款规定适用于被害人出庭、宣读被害人陈述笔录。
宣读被告人供述应根据庭审中被告人供述的变化情况进行.da64.net。被告人有多份供述且内容基本一致的,应选择最为完整的一份出示。被告人当庭供述与庭前供述内容一致的,也可以不再宣读庭前供述,但应向法庭说明;被告人当庭供述与庭前供述内容不一致的,公诉人应当问明理由,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就不一致部分宣读庭前供述,并结合相关证据予以驳斥.找律师网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谈“刑法谦抑性”原则
  刑法的最高理想是维护社会的自由和正义,而不是对犯罪和犯罪人的惩罚,惩罚只是实现刑法理想的一种必要手段,这种手段因具有本身的“恶性”而需要得以严格的约束.找律师网。如边沁所言:“刑罚既是一种必要之恶,又是一种强制之恶,一种恐惧之恶,一种有意施加的痛苦。”[1]因而在刑事立法中力求科学性,通过启动刑法追求社会的协调和秩序,最终满足人们 需要的自由理想。坚持谦抑性原则,意即刑法在介入社会生活时,应当尽可能地控制其介入广度和深度,合理规定刑事处罚范围与处罚程度的原则.找律师网。根据上述基本原则,对比看待职务侵占罪和盗窃罪在犯罪金额和量刑上的不同点:盗窃罪起刑点金额为500元--2000元,最高刑为死刑;而职务侵占罪的起刑点金额为5000元一10000元,最高刑为有期徒刑15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相对于盗窃罪来讲,一是主体明确,便于案件的调查和赃物的追回,而盗窃罪,因主体具有一般性加大了挽回损失的难度,侦破难度也大,司法资源耗费多.找律师网。二是社会危害性小,波及面窄,挑战单位约束力,而盗窃罪,因犯罪对象的广泛和不可预测性,挑战国家的约束力,涉及整个社会的稳定.找律师网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谈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侵占本单位财物中的.同犯罪问题
  根据有关刑法理论及刑法规定,必须坚持以下两项原则:
  ..,根据.同犯罪案件的整体性质定罪的原则。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同故意犯罪。正是由于各.同犯罪人之间主观上犯罪故意的联络、沟通,客观上犯罪行为的互相配合、互相协作,使.同犯罪形成了一个主客观相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因此对这种犯罪理应根据其案件的整体性质定罪。而如果根据各.同犯罪人的不同身份分别定罪,就人为地割裂了各.同犯罪人之间主客观上的内在联系,从而就使.同犯罪的理论失去了意义。
  第二,根据刑法对身份犯的特殊要求定罪的原则。刑法规定的只能由具有某种特定身份之人才可单独实施的犯罪,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只要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就可单独实施某种犯罪,如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少数民族风俗.惯罪,行为人只要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就可单独实施该两种犯罪,而不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单独实施该两种犯罪,只可能和具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一起.同实施该两种犯罪。另一种情况是,行为人虽然具有某种特定身份,但如果不具有某种法定的条件,仍不能单独实施某种犯罪。如受贿罪,行为人即使具有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但是如果不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就不可能单独实施受贿罪。因此,在这种情况的犯罪中,刑法对身份犯具有特殊的要求,即同时还必须具有某种法定的条件。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第382条规定的贪污罪就属于第二种情况的犯罪。因此,在解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侵占本单位财物的.同犯罪的定罪问题时,必须考虑其中的.同犯罪人是否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利用何种职务上的便利的情况.da64.net。。...

·南京交通事故试乘人损害赔偿案件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起诉状
·南京律师团微信号
·南京房产纠纷律师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_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律师会见取保候审


公证离婚协议书的程序是什么?
    生活中,不少当事人都会选择协商的方式来离婚。同时,为了避免事后反悔,一部分当事人会选择公证离婚协议书。但是,很多朋友都不知道公证离婚协议书的程序是什么。为了解决您的困惑,我们为您搜集了如下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离婚协议书公证离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
  现行刑法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一、现行刑法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量刑是怎么规定的?1、现行《刑法》对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量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四百一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或者流失,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流失罪的立案标.
  一、审查起诉当事人可以阅卷吗当事人本人不行,只能委托律师办理。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复制、查阅案卷材料。法律只规定了辩护律师、其他辩护人阅卷权利,没有规定当事人的阅卷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1、律师;2、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

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在司法实践中,在处理具体放火案件时,对于某种放火行为是一般放火行为,还是构成放火罪,有时会发生意见分歧。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放火罪的构成,那法律中规定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放火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
  最高法院审理企业改制是什么?任何一家企业公司秀需要不断的发展自己的业务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经济竞争中生存下来,如今很多企业不能及时的适应环境而面临破产,因此很多企业有时候是通过改制的方式来调整企业的规模,从而保障企业的正常发展,那最高法院审理企业改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案件受理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以下平等民事主.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微信购买的高铁票,退票是退到微信账号吗
    微信购买的高铁票,退票是退到微信账号吗.

·我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哪些责任?
    我和装修公司签的装修合同是去年10月份完成装修,结果到现在也没有完工,请问我能要求解除合同吗?合同款我大部分都付了,只剩2千元左右的尾款,我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退回全部款项可以吗?如果不能要求退回款项,.

·你好,我想查下句容监狱的电话,我弟9月份被调到那边,现在没有
    你好,我想查下句容监狱的电话,我弟9月份被调到那边,现在没有消息,家里很着急,谁知道号码麻烦告知,感谢🙏..

·付款后没有我要的白色就逼着我要黑色,车子很多地方烂
    我在网上找到的车行,买车时不让试车必须先付钱,付款后没有我要的白色就逼着我要黑色,车子很多地方烂.

·孟连县看守所大队电话号码
    孟连县看守所大队电话号码.

·家人刚被带到看守所家人可以去见当事人问明什么情况吗
    家人刚被带到看守所 家人可以去见当事人问明什么情况吗.

·如果是罢工会不会给工
    如果是罢工会不会给工.

·实现税收怎么算是账上所有的税加起来吗?
    实现税收怎么是账上所有的税加起来吗?.

·网游公司合并服务器给游戏玩家带来重大损失
    网游公司合并服务器给游戏玩家带来重大损失.

·本人安徽人在广西打工,19年9月为家乡的包工头老板做装修,不
    本人安徽人在广西打工,19年9月为家乡的包工头老板做装修,不幸切角机碰到三个手指头,在当地医院治疗,先后老板支付3万元不以治疗而产生纠纷,20年在安徽法律缓助下,法院不诉理说没有证据,而作证人是老板的朋友.

·抢劫未遂,一个朋友抢劫未遂
    一个朋友抢劫未遂,没持任何东西,这种情况会判缓刑吗?而且是初犯。.

·麻烦您们了,对方是否有过错
    对方是否有过错,若对方明知该牛容易伤人,没有告知。造成伤害应当承担责任。.

·公众号前期放了几个别人公众号的电影网,后来发现公众号不赚钱就
    公众号前期放了几个别人公众号的电影网,后来发现公众号不赚钱就撤销乐,前几天收到传票,说我侵权要我赔8W,我只是在菜单栏设置了别人的公众号也算吗?.

·婚姻纠纷咨询,希望律师专业指导
    婚姻纠纷咨询,希望律师专业指导..

·我咨询下,我昨天骑着摩托车走着突然一个人开着车出来喇叭也不按,眼看我就要冲过去了
    你好,我咨询下,我昨天骑着摩托车走着突然一个人开着车出来喇叭也不按,眼看我就要冲过去了,我立即刹车,导致我摔了一大跤,腿子和手都受伤了,摩托车也刮花了,我去跟他理论,他说不管他的事,像这种情况是谁的责任呢.

·在河南省兰考县,2020年干的公地干活,没有给我们钱,老板我
    在河南省兰考县,2020年干的公地干活,没有给我们钱,老板我们这边的东海县这边的,我们得怎么办?.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我的老板没注册工商营业执照
    我的老板没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现在聘用无数人给他做事,他解聘我们或者我们自己不愿跟他干了,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吗.

·劳动争议纠纷,尊敬的胡律师
    尊敬的胡律师,您好!十分感谢您的答复,我有一点需要再次咨询:这个争议案件没结束,企业也不能给我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这样我就无法到下一家公司上班。我先前提出的问题就是争议未解决,企业还在上诉,他狡辩与我没.

·对方失踪 不还钱,你好,你好,多次主张不还钱,,可以诉至法院。如
    你好,多次主张不还钱,,可以诉至法院吗??.

·证件,你好律师我想在家开个火机厂都需要什么证件
    你好律师我想在家开个火机厂都需要什么证件.

·劳务输出,中介公司办理劳务输出合法吗
    中介公司办理劳务输出合法吗.

·2003年申请69号危房翻建村镇不同意。当时69号居住人有父
    2003年申请69号危房翻建村镇不同意。当时69号居住人有父亲大哥和我家3人。结果出土地使用费用地指标费等要求出宅另建石桥浜。建成后二次验收没有凳记办证。09年7月我协议离婚依据离婚协议我合法居住69号并.

·女方刚生孩子不久,可以起诉离婚
    女方刚生孩子不久,可以起诉离婚吗.

·公司2009年借我79万多元!现公司被法院申请破产!我怎么维
    公司2009年借我79万多元!现公司被法院申请破产!我怎么维护我的利益!公司在2015年委托我管理,大楼原来是难尾楼,xx叫我又将大楼未完工的又施工完成了!具体比较复杂!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的礼钱还可以不可以要回
    我的礼钱还可以不可以要回.

·我写了起诉书怎么提交给法院
    我是装修公司的我们给一个业主装修火锅店什么都做好了他不给我们尾款我们算是民事起诉吧我写了起诉书怎么提交给法院?.

·房产抵押,对方欠钱,对方欠钱,如果对方还不出的话,就用房产
    对方欠钱,如果对方还不出的话,就用房产作为抵押!这样是否可以?欠条应该怎么写?.

·与怀孕女职工有关的解除合同问题
    请问,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由于所驾驶的吊车本身存在问题,用工单位一直没彻底修好‚女职工在出现突发情况后没有足够时间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吊物撞到了其他的设备‚导致用工单位财产.

·4月30号,从cx到桃源机场,拘留了一批人员
    4月30号,从cx到桃源机场,拘留了一批人员,其中一个叫xx的人,在哪里吗?.



专业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导航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滁州市琅琊区律师
·泰州律师


南京律师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
王庆磊 律师
法学学士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江宁刑事辩护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