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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
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老有所依幼有所养。这些都是在法律上有所规定的,但是很多时候我们都每太把这个事情放在心上。那么其实根据《民法典》规定抚养费赡养费的具体条例我们可以很详细的了解这些。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吧。 根据民法典规定抚养费赡养费的具体实施情况是什么? 基于父母、子女、配偶等身份关系产生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具有非常鲜明的人身权利属性,属于身份法意义上的请求权,不同于债权请求权,因而不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另外,由于抚养费、赡养费等费用通常涉及到被抚养人、被赡养人的基本生存权,如果适用诉讼时效制度也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与法律设置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相悖。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要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案件不受诉讼时效约束,可能出现以下几类有趣的案件: (一)子女可以在成年后,独立提起支付抚养费之诉,不再依赖法定代理人的帮助; (二)遭受遗弃的子女成年后起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父亲和母亲,要求支付抚养费; (三)子女起诉支付抚养费和父母起诉子女支付赡养费同时发生。 从“谁主张,谁举证”的角度来看,虽然要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不受诉讼时效制度约束,仍应当积极行使权利,否则可能因时过境迁举证困难,导致实体权利丧失。对于要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当事人来说,更应该及时行使权利,否则已经支付的部分,将因实际履行完毕而得不到支持。 1、关于抚养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谁可以担任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1)配偶; (2)父母、子女; (3)其他近亲属; (4)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1、怎么确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2、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怎么处理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3、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1)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在作出与被监护人利益有关的决定时,应当根据被监护人的年龄和智力状况,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 4、什么情况下会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1)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的; (2)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并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的; (3)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有关个人和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5、被撤销监护人资格后,还要履行抚养义务吗?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6、什么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那么其实根据《民法典》规定抚养费赡养费的有关规定我们可以知道,弃养老人和小孩都是违反了民事行为法的,很多人会不在意这一点,觉得自己怎么做都是随自己而定的。那么我想说不管是基于法律还是人伦我都应该要好好的善待老人和小孩。 ? ... ·男方申请离婚孩子跟男方女方岀抚养费吗,抚养费计算 离婚纠纷一般就来自于财产纠纷和抚养权纠纷两种,其中抚养权的分配是争议比较大的,根据孩子的情况以及个人的条件一方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获得探视权并且...... ·一、夫妻起诉离婚给孩子财产吗? 一、夫妻起诉离婚给孩子财产吗?夫妻离婚时不需要给孩子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有权要求平等分割,所以孩子不是夫妻共......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 涉外离婚当中同样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是先由父母作出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再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 ·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 中很多当事人不了解离婚诉讼的相关法律问题,这会影响到当事人的诉讼,使当事人不能更好地行使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而当事人起诉离婚要注意什么问题呢?请跟随......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逐渐在公司的管理中推广开来,逐渐取代了现在公司由其它方法对公司进行治理的制度。那么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式和内容有哪些呢?又存在什么样的问题呢?下面我们在下文对这个问题进行相...... ·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可以起诉吗 有的人在与配偶离婚的时候,只顾着尽快的解除婚姻关系,实际签订财产分割协议的时候没有怎么注意,签了字之后才发现其中的条款不合理,甚至有那种严重影响到自己利益的事情。那在这种离婚财产协议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起诉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 土地使用转让金的含义,转让条件近几年,在较为偏远的村落小镇逐渐兴起构建了特色农庄,很多城市人都会利用周末等节假日回到农村或者郊外与孩子一起农家乐,欣赏户外美景。其实这些农庄、田地大部分是通过支付土地使用转让金获得的。下面由的我们带您一起了...... ·根据相关规定浦东工伤鉴定的地方是在哪里? 浦东是上海的一个区,在上海浦东很多人都不知道工伤鉴定应当怎么做以及工伤鉴定应当在哪里做,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工伤鉴定怎么做是非常重要的,那么根据相关规定浦东工伤鉴定的地方是在哪里?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根据相...... ·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在生活中,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医疗纠纷时间屡见不鲜。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一般是由于医院方面的医疗过错或者是医疗过失造成患者健康出现了本不该出现的问题从而引起的。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为了保障自己的权利会向法院提起诉讼,那...... ·解除合同通知的效力 民法典第565条【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 ·合同内容陷阱 合同内容为防止行为人在合同条款和合同内容上弄虚作假,或者进行合同诈骗,签订合同时必须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使合同权利义务关系更加规范、明确,以利履行。同时,逐条审查合同主要条款,特别是交货要求,质量标准,结算方式,价格条款等,要力求表述清楚,...... ·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 职工作业时可能会发生意外,职工工伤认定需要经过一系列复杂的程序和过程,每一个环节都要经过相关部门之手,也就是说各个环节有专门负责的机构,不能随意去一个地方办理工伤认定。那么你知道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哪里取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本文来了解一下吧。...... ·栖霞公司律师_公司法律顾问处理栖霞公司股权纠纷、栖霞公司合同纠纷、栖霞公司破产清算等案件 江宁公司律师为公司提供公司法意义上的法律服务的专业...... 哪些情形可以提起劳动诉讼法院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一样,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总会因为性格不和睦,社会生活不和而选择离婚,有一方会由于出轨而硬要选择离婚。被出轨的一方需要保护自己的...... 员工在生病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 相关法律问答: ·喂在吗我今天跟人打架了,那个人先说,脏话,我正准备上去理论被人拦住,那个人把我打的脸部鼓包,头鼓包, ·有人偷了五次槟榔 请问他是否达到盗窃罪 ·广东省庆云镇坦溪村村民李深生欠我们4人做工工资4万多元几年了 ·闵行区驾驶证扣分去哪里学习,要带哪些证件,! ·无售楼许可证售楼应付什么法律责 ·这维修费用该由谁出?,我们这栋楼是2002年的房子 ·请问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在湖南的四个中级法院设立的点,是哪四个 ·你好,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签合同做公证吗,你你可以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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