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压力也越来越大,一些企业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就会面临破产,甚至被一些大公司吸收合并。公司法吸收合并是有一定法律程序的,否则就是非法竞争,吸收合并,那么,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形式,即公司兼并,一个公司主体接纳一个或一个以上公司加入本公司,加入方解散并取消原法人资格,接纳方存续。与公司新设合并不同,公司新设合并是公司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成立一个新公司,原合并各方解散,取消原法人资格。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吸收合并所需提交文件:
  
  一、存续公司变更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后公司新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3、各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4、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5、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6、各合并公司清偿债务和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7、合并后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9、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二、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各合并公司股东会关于合并的决议;
  
  3、各合并公司订立的合并协议;
  
  4、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5、各合并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事程序:
  
  1、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2、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新《公司法》关于公司吸收合并的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通过以上阅读,相信您对于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应该已经有所了解,公司吸收合并要么是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其他公司解散,要么几个公司合并,合并的各方解散,这种吸收合并方式有利于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也有利于人才的充分吸收利用,通过正当程序整合公司,就会避免恶性竞争,非法合并。
  
  ...

·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公司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注册资本,有的多有的相对就要少一些,这是成立公司必须要有的资本。如今,我国对公司注册资本采取的是认缴制,在了解......


·各公司入职合同合同期限是多少
      各公司入职合同合同期限是多少年?员工在入职前与公司签订合同都会有入职期限的相关规定,以此来保障员工和公司的合法利益,使双方同时受到法律保护,推动工作合......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只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环境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大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
      环境污染近年来已经成为一个大的问题,一些企业的不正当行为,不仅给周围的居民带来财产上的损失,还可能威胁到生命的安全。所以,当我们遇到这种问题时,就可以......


·房屋租赁合同法定解除的方式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不论是签订还是解除,都是有一定的注意事项的,尤其是解除,是最容易引起纠纷的,我们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形进行解除。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法定解除的方式有哪些呢?有什么条件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知识。一、可解除房屋租赁协议的情况......


·公路质量出现问题后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利或者重大交通事故,我国
      公路质量出现问题后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利或者重大交通事故,我国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把关是相当严格的,因为公路工程和建筑工程一样,是要长时间投入使用的。那么,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您分享一下。一、......


·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什么?
      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什么银行存款准备金的作用是什么虽然“存款准备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准动用,但存款准备金也是财富,是财富就可考虑其科学运营的问题,特别是存款准备金的长效运营,如果运营的好,会给国家带来很大的好处。  《商业银行法》第三十......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有哪些
      破产清算相关法律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破产清算章节第一节破产宣告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


·抢夺罪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
      抢夺罪往往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夺的过程中,不幸造成了受害人死亡,这种行为该如何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一下。一、抢夺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我国《刑法......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
      工业用地出让年限的内容有哪些我们知道,土地根据其用途划分为不同的性质,并且土地的使用或者出让年限根据用地性质的不同也不相同,而工业用地是土地使用性质中的一种,那么,什么是工业用地呢?工业用地出让年限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一、......


·出门在外,有时候总不可避免的因为内存或者外在的因素发生交通事
      出门在外,有时候总不可避免的因为内存或者外在的因素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最合法的快捷的就是通过交警来解决,交警会根据现场的情况,划分出相应的责任区域,对给他人造成人身安全和经济财产损失的,进行处罚以及对受害人的赔偿,下面我们将为您讲讲......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
      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管道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怎样?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项目,分部工程等等,一般有合格,不合格之说,还有优良之......



·大竹县练虎律师成功办理个人借款不还判决夫妻双方承担偿还责任
      基本案情:原告系夫妻..,被告系夫妻..,原告之女毛XX......



·溧阳市看守所
    溧阳市...看守所地址位于江苏省溧阳市104国道南侧。溧阳......



·在我国社会抚养费怎么不用交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具有时代性的特征,也是对于当时的情况作出了一些规定,现如今随着情况的发展,我国计划生育的政策作出一定修改,实施二孩政策。但是,社会抚养费仍然需要缴纳。您都知道社会抚养费的实施便是随着计划生育开展开来的。那么,在我国社会抚......


·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1、伤残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然后在乘以伤残赔偿系数0.2。2、医药费:根据实际损失主张。3、精神损......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那么就不得不说过户的问题。毕竟只有完成了过
      进行二手房的买卖,那么就不得不说过户的问题。毕竟只有完成了过户手续之后,那么购房者才能真正获得二手房的所有权。但这个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二手房过户的流程是什么领表:《房地产转让申请审批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公司法吸收合并程序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以前女朋友姜堰人欠我钱,没有借条,有微信转账,和app转账
·你好,请问我官司赢了四,欠款一分没要到。法官一直拖延不执行我该怎么办?
·租车费用,出了交通事故,出了交通事故,对方付全责,对方赔偿我修车
·军属遇上违法拆迁怎么办?!我儿子在广州当兵,家里快要被強拆,谁能帮帮弱势的我们呀
·算不算十级伤残,在我车上发生一起交通事
·二手房屋过户费怎么算,我想买个二手房
·刘律师您好!能否帮忙查询一下武汉市xx环保技术工程有限责
·欠债人赖账,多次交涉,不还款!有欠条在我手。


推荐律师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热门城市

·淄博律师
·
宁河区律师
·
运城律师
·
玉溪律师
·
云浮律师
·
綦江区律师
·
葫芦岛律师
·
潜江律师
·
遂宁律师
·
临汾律师
·
奉贤区律师
·
揭阳律师
·
徐州律师
·
河北律师
·
淮南律师
·
路环岛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