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规定解读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情况的解读是什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签订合法正规的合同之后,满足不同条件时,单位、劳动者均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也可双方协商后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该注意查询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时违规、需要赔偿的情况,有疑问可以咨询的专业律师。
  
  一、规定原文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解读
  
  本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履行中客观情况的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客观情况既包括用人单位的,也有劳动者自身的原因。前者可能是由于经营上的原因发生困难,亏损或业务紧缩;也可能因为市场条件、国际竞争、技术革新等造成工作条件的改变而导致使用劳动者数量下降;后者则是由于原本胜任的工作在用人单位采取自动化或新生产技术后不能胜任,或者是因为身体原因不能胜任。本条对因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劳动合同解除规定了“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目的在于对劳动者的保护,为劳动者寻找新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时间保障。
  
  用人单位因客观情况变化而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这里的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工龄等条件,依法可以享受的停工医疗并发给病假工资的期间,而不是劳动者病伤治愈实际需要的医疗期。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有权在医疗期内进行治疗和休息,不从事劳动。但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就有义务进行劳动。如果劳动者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其调动岗位,选择他力所能及的岗位工作。如果劳动者对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也无法完成,说明劳动者履行合同不能,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以便劳动者在心理上和时间上为重新就业做准备。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这里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劳动者没有具备从事某项工作的能力,不能完成某一岗位的工作任务,这时用人单位可以对其进行职业培训,提高其职业技能,也可以把其调换到能够胜任的工作岗位上,这是用人单位负有的协助劳动者适应岗位的义务。如果单位尽了这些义务,劳动者仍然不能胜任工作,说明劳动者不具备在该单位的职业能力,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的前提下,解除与该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动劳动者工作岗位或提高工作强度,借口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本项规定是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中的体现。这里的“客观情况”是指履行原劳动合同所必要的客观条件,因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自然条件、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使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必要履行的情况。发生上述情况时,为了使劳动合同能够得到继续履行,必须根据变化后的客观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对合同进行变更的协商,直到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劳动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就没有存续的必要,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只有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根据本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的非过失性原因而解除合同的还应当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第40条法规表示有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后解除合同,不需要赔偿劳动者。
  
  有三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通知劳动者后合法解除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作环境、报酬支付、社会保险、合同效力等方面违反法规,逃避自身责任并主动解除劳动关系,是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的。赔偿的钱款被称为经济补偿金,一共有十二种情形需要赔偿。另外还有劳动者主动提出也可赔偿的情形,有需要可以进行咨询。
  
  ...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处理
      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使公司获得利润收入,同时公司也支付员工合法的劳动报酬,但是如果发生员工恶意旷工,使公司的工作进度持续不前,发生这样的事情,旷工应如......


·企业要怎么支付员工工资
      劳动者付出劳动之后,理应获得劳动报酬。工资是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那么,企业要怎么支付员工工资呢?企业在支付工资时有法定的方式吗,发......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在建设过程
      对于建设工程的质量是很多人比较关心的问题,因为如果在建设过程中工程质量出现了问题,就会在投入使用中出现更大的安全事故,因此,对于建设工程质量我国相关法......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
      建设工程大概是目前最常见的工程项目了,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占据了纠纷案件中一大部分。为了更好维护我们的权益,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
      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一、保护专利权的期限有多长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在TRIPS协议生效前,多数国家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15年或20年不等。在药品和农业化学品......


·如何来界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
      《刑法》中没规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罪,但如果是故意实施伤害行为造成了对方死亡的话,那此时一般是按照故意伤害罪进行处罚,不过需要考虑实际造成对方死亡的损害结果才行。实践中,该如何来界定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怎......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相同点都有哪些?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相同点都有哪些?1、企业债券诞生于中国,是中国存在的一种特殊法律规定的债券形式。按照中国国务院1993年8月颁布实施的《企业债券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从企业债......


·起诉离婚怎么收费 离婚请律师大概要多少钱
      虽然协议离婚要与诉讼离婚简单快捷一些,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是符合协议离婚条件的,这就会出现在无法协议离婚或者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无论是在哪种方式下离婚都要交纳一定的费用,那起诉离婚怎么收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如何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
      如何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在诉讼过程中,有些人为了胜诉,伪造证据,使之成为非法言词证据,非法言词证据违反了司法的公正性,也会影响到法官或者工作人员贪污受贿的现象,因此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言词证据排除规则势在必得,接下来的我们为您整理介......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
      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债券上市的条件?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债券发行的程序?1、政府债券1)由国家或政府主管部门确定发行额和发行条件及方式2)与经审核并取得认可的......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
      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合同履行的三大抗辩权定义是什么呢,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享有三大抗辩权,这些抗辩权利的设置,是为了使当事人在法定情况下可以对抗对方的请求权,如果当事人的拒绝履行不构成违约,就可以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


·一方出轨,另一方提出离婚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果夫妻中一方出轨,那么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时候是可以获得相应的赔偿,这点被许多人忽视,不过想要获得赔偿或者维护婚内出轨无过错方的利益并非容易。维权通常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明确知道一方出轨自己是无过错方,因为一方与他人婚外同居导致离婚......



·深圳市各区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地址导航、联系电话汇总
      深圳市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均属于监管关押场所,在......



·金湖县看守所
    金湖县看守所地址在江苏省淮安市县城县政府西面,路线导航:从金......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企业破产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弱,当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一些企业因经营危机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有严格的程序,要经过清算,然后将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对已广大职工而言,更关心的是其自身合法权益是否得当保护。那么,企业破产的法律后......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的票面值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的票面值公司债券的种类很多,公司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发行,可转换债券就是其中的一种,可转化债券由于其自身的优势,被许多企业选择。债券都会有利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利息也是根据债券法的要求和公司发行债券之前约定的利......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
      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担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男女一方婚前、或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规定解读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有没 有彭泽当地人的电话号码给 个
·您好!我妈昨天因为装t网把xxx手咬了!送到看守所了
·工厂拆迁不满一的员工是否有补
·感情破裂,要求离婚
·我女盆友跟别人发生争执,别人激我女朋友用砖头敲了他两下头,最后他报了案,我女盆友跟他都录了口供,但他
·打架致对方8级伤残,我要赔付多少钱?
·小孩户口不好解决怎么办
·您好!请问我单位上月账户余额不足致使公积金没扣到款,这月可以补吗?会影响征信吗?


推荐律师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热门城市

·山南律师
·
红桥区律师
·
日喀则律师
·
昌平区律师
·
丰都县律师
·
福州律师
·
昌吉律师
·
博尔塔拉律师
·
防城港律师
·
钦州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
恩施律师
·
毕节律师
·
永川区律师
·
河南律师
·
西双版纳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