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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之后,若有子女的,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必须支付子女的部分或者全部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通常是双方协议决定的。若协议不成,再有法院干涉。那么现在我们就来说说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以及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具体包括哪些费用 一、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 抚养费也称抚育费,是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 我国婚姻法上的抚养费,是指当父母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明确阐明,“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只要是花在孩子身上的开销,都可以要求对方分担吗? 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对生活费而言,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孩子购买电脑手机等数码产品的费用、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只要并非生活所必需,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对教育费而言,抚养费指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公立学校教育费。上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学费,为上更好的公立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以及兴趣素质提高班学费等,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以上两类支出,未经父母双方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支付。 孩子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不能报销的为限。当然,如果孩子发生了大额医疗费用,平时给付的抚养费远远不够支付医疗费的时候,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对方负担医疗费的一半。 抚养费具体应当按照什么标准给付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可由父母双方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提供了一个参考标准: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以什么方式支付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可定期将钱款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望孩子时给付现金。 实践中,有条件的当事人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可也用一定方式,如支付保险费、外出旅游费用等折抵抚养费。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抚养费能否由一方独自全部承担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孩子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全部抚养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长所需费用的,这样的协商结果应当不予准许。 子女已成年还需要支付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满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费用。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子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 (3)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已确定的数额能否要求增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基于孩子健康成长的需要,即使一方已经一次性支付了抚养费,当以上情况出现时,孩子依然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能否要求给付抚养费按《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一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也有要求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抚养义务的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继父母应否向继子女给付抚养费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以婚姻为媒介形成的姻亲关系,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 养父母应否向养子女给付抚养费收养是指公民依法领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从而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建立拟制亲子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一方擅自给孩子改姓另一方不能拒付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有抚养权一方阻挠探望另一方也不能拒付抚养费探望权的行使是为了父母和子女在思想上沟通交流的需要,抚养费的支付是为了子女教育和生活的需要,二者分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有抚养权一方阻挠探望的,另一方也不可拒付抚养费。 以上就是对小孩的抚养费包括学费吗?以及抚养费具体包括哪些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孩子的费用是属于抚养费的,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了,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还是要给付子女的抚养费。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离婚后提损害赔偿的时间是多久 离婚后提损害赔偿的时间是多久应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内提出。《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 ·夫妻分居后财产怎么算,怎样分割分居期间的财产 一般夫妻分居的并不会涉及到财产的清算,但如果是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并且导致了夫妻离婚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对财产作出分割。那么夫妻分居后财产...... ·一、订了婚如果散了彩礼不退怎么办? 一、订了婚如果散了彩礼不退怎么办?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 ·婚姻法之离婚财产分割的内容 夫妻在离婚时,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就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人一半。但有时候因为一方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工作付出了自己...... ·劳动合同法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法是您在日常生活中都会经常接触到的一项法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劳动合同法订立的有关规定,希望可以对您了解劳动合同法有所帮助。一、劳动合同法订立原则1、合法原则劳动...... ·国家公诉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公诉提起诉讼的条件是什么?一、提起公诉的条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犯罪事实是对犯罪嫌疑人正确定罪和处刑的基础,只有查清犯罪事实,才能正确定罪量刑。因此,...... ·借调人员加班费支付标准是什么? 借调人员加班费支付标准是什么?(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 ·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赌博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构成赌博罪,此时就会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关于赌博罪的立案标准其实也就是追诉标准,那么您知道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赌博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赌博罪就是指以营利...... ·没工作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离婚在如今已经是非常普遍的事情,我国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因此在结婚之后双方的情感出现问题,矛盾长期的不解决就会导致感情的彻底破裂最终走向离婚的道路。离婚的时候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那没工作离婚孩子抚养费怎么算?下面就详...... ·合同起诉流程及费用标准怎么规定 合同起诉流程及费用标准怎么规定的一、合同纠纷起诉受理费用的标准怎么规定的案件起诉流程按照起诉、审理、辩护、判决进行办理,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 ·一般构成受贿罪如何量刑? 构成受贿罪,会受到刑事追究,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么具体来说构成受贿罪如何量刑?索贿或收受贿赂的行为相比贪污更加隐秘,这些年此种犯罪也更加严重,国家打击受贿犯罪从不手软,那究竟触犯受贿罪会判几年?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一、构成受贿罪如何...... ·工资与劳务报酬的区别有哪些 工资与劳务报酬作为劳动者其合法应得的收入,是他们十分关心的问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往往分不清工资和劳务报酬的区别。下面我们为您详细区分工资与劳务报酬的区别。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 ·六合专利律师_南京专利诉讼律师处理南京专利侵权赔偿问题 六合专利律师... 重庆加班费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随着法律意识加强,很多案件都上升到法院去解决。其中,法院执行局是法院的执行机构,它的工作主要是法院审判之后去执行法律文书......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所对土地拥有的权利,只能够是使用权,对于土地的完全支配,以及所有权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当然,他使...... 相关法律问答: ·九月八号晚上十点半左右在路上与另一辆电动车会车时并没有发生碰 ·我今天到银行取养殖保险钱,工作人员说钱已被取走,这笔虽说是不多一千多块钱需提供什 ·在此输入您好!如果公告的话是不是必须要到被告居住地?具体程序 ·我有一辆面包车才开八万多公里,今想报废有补贴? ·怎么分股,技术入股时应将技术股委托评估 ·我给他安装的木地板,没有给钱,打电话也不接,我该怎么办啊 ·比如别人车转让给我,写借条可以吗,但是他还在自己分期付款中,我钱给他比万一次性付给他,他说写借条 ·亲奶奶属于直系亲属嘛?,亲奶奶去世是否可以享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嘛?亲奶奶属于直系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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