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认定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我国对作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当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私放在押人员便是侵害了国家监督机关的监管机制,属于私放在押人员罪。我们今天想要给您介绍的是关于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接下来就跟着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本罪的认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1、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
  
  2、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
  
  二、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监管机关关押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消除其继续犯罪的条件,私放罪犯,使其逃脱关押,不仅使其有继续犯罪的可能,而且破坏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本罪的对象,是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所谓犯罪嫌疑人,是指在人民检察院向人比法院提起公诉以前,正处在侦查、起诉阶段的涉嫌犯罪的人;所谓被告人,是指人民检察院将犯罪嫌疑人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或者自诉人提出自诉,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所谓罪犯,是指由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宣告为有罪的人。已被判刑劳改的罪犯,一般都是罪行较重或十分严重,有人身危险性,需要与社会隔离的人,对他们实行关押,不仅是因为他们罪行较重,而且为了防止他们继续危害社会。如果把那些有危险性罪犯非法释放,无异于“放虎归山”,为他们继续犯罪创造条件。被逮捕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他们能否看管好,关系到案件的审判能否正常进行,特别是抓获共同犯罪案件的成员,关系到整个案件能否顺利破获。因此,非法放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会给审判工作带来很大的危害,由此可见,把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作为犯罪来惩办,是十分必要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本条规定未说明实施本罪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是,由于本罪属于渎职类犯罪,所以它必然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来实施,如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或者依法释放罪犯的,均不构成本罪。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看管、管教、押解、提审等便利条件,所谓私放,是指没有经过合法手续,而私自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使其逃避关押。
  
  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可由作为和不作为构成。具行为方式有的是滥用职权,篡改刑期,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合法"逃避关押;有的虽未篡改刑期,但假借事由,将刑期未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擅自作为刑满释放;有的则把依法逮捕的罪犯有意当作错捕释放;也有的利用提审、押解罪犯的机会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谎称罪犯脱逃;或者为罪犯逃离关押场所创造条件等。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采取何种方式,在什么场合,是在关押场所,还是在押解途中,都不影响定罪。但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手段是否恶劣及其危害后果的大小,是量刑考虑的轻重情节。
  
  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
  
  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释放的;
  
  3、为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向其通风报信、提供条件,致使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
  
  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工作的管教人员和看守人员,以及执行逮捕和押解罪犯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由于贪赃受贿,有的是出于包庇同伙,有的是徇亲私情等,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罪与非罪的界限
  
  在监管工作中,因警惕性不高、警戒不严、管理松懈而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或者由于工作粗枝大叶、疏忽大意而错放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这种情况一般属于职务上的过错,不构成犯罪,们是如果情节严重的,也可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1、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已经脱离了监管人或押解人监管的为既遂。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目的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摆脱司法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逃避法律制裁。因此,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既遂与否,应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是否逃脱了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为标准。如果是在监狱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侍人、罪犯,虽已逃出监房,但在监狱的看管范围内被抓获的,属于未遂;或者虽已逃出狱外,但被及时发觉,当场抓获的,亦属未遂。如果已逃离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范围,应属既遂,在押解途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被私放后、如果当场被其他人员发现,立即被追捕归案的,则应视为未遂;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如果当场逃离,摆脱了其他押解人员们控制,即属既遂;被私放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在逃出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范围以后,经过司法机关侦查、通缉追捕归案的,仍应视为既遂。
  
  2、与徇私枉法罪的界限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目的是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摆脱监管机关和监管人员的控制,最终逃避法律制裁,这与徇私枉法罪中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做枉法裁判,把有罪判为无罪,故意使罪犯逍遥法外,在实质上都是为了包庇罪犯。它们都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上又都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主体主要都是司法工作人员。两者的区别在于:一是在客观方面表现不同。犯本罪的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利用监管或押解罪犯的职务之便,非法将罪犯私自放走;而徇私枉法罪的行为在客观上则是利用立案、侦查、预审、起诉和审判的合法权力,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作出不予立案、起诉的决它或者无罪判决、裁定,包庇罪犯。二是主体要件的职责权限不同。本罪的主体主要是对罪犯负有监管、押解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而徇私枉法罪的主体,则主要是对刑事案件有立案、侦查、预审、起诉或审判权的司法工作人员。
  
  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如果经法院后来判决宣告无罪的,行为人仍构成本罪,而不能因宣判无罪就免除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由于被私放的人毕竟无罪,因此,可对其酌情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处罚,
  
  行为人收受贿赂而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则同时触犯本罪与受贿罪,属牵连犯罪,应依处罚较重的罪处罚。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清楚地了解到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构成本罪的关键是行为人具有私放在押人员的行为。身为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要尽忠职守,严格的约束自己的言行、以身作则。希望我们做的这些整理可以帮助到您。
  
  ...

·无期徒刑关多久,什么时候可以出狱?
      古人言:一失足成千古恨。有时我们会因为一些错误的想法或执念而犯下过错受到法律的制裁,轻则警告或罚款,重则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那么有关于无期徒刑,一般要对......


·可能判拘役的可以逮捕吗
      不可以。拘役不符合条件。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
      触犯故意杀人罪判刑多久故意杀人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有明确的杀人目的,并且希望其行为能致使被害人死亡;间接故意是对自己的行为可......


·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
      刑事案件间接证据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吗证据对于一个案件十分的重要,只有充足的证据,案件才可以定案。不过大多时候,可以直接证明事实的直接证据并不断或者没有,......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现代社会中,为了企业资产和利益,中小企业融资是非常普遍的事情。为了规范融资的事情,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以便管理企业以及避免不必要的矛盾。那么中小企业融资法律法规中有关贷款的内容大致有哪些呢......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另行审理可以吗?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另行审理可以吗?符合以下情况,可能会出现分开审理。1、双方都愿意分开处理,起诉时只诉离婚,不要求法院介入财产分割,都同意离婚后另案起诉。法院不会强制介入。2、审理离婚诉讼时有的财产还无法分割,比如房产未取得产权,双方......


·刑法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刑法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诈骗,就是行为人以其非法占有为其目的,通过虚构的事实或者是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行为。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将该行为定性为犯罪,并且以诈骗罪定罪量刑。那么刑法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


·犯绑架罪从犯能缓刑吗?
      犯绑架罪从犯能缓刑吗?根据实际的判决结果而定,符合条件的可以适用于缓刑,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
      在进行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作为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及时的腾房,但与此同时,承租人也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您知道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哪些义务根据法律规定的出租人在......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哪些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哪些一、法律服务委托合同应注意哪些1、委托事项明确。法律服务委托应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而不是与律师个人签订合同。聘请时应当查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和律师个人的执业证书;2、授权范围清楚。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


·银行房屋他项权利有哪些?
      银行房屋他项权利是一种法定的凭证,是由房屋登记的相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的他项权利和我们日常所说的房产权意思有些相近,但不是完全一样,房子的产权是一种所有权,而他项权利则除了房子的产权人之外的人员对于房子的所涉及的权力。银行房屋他项权利:1......


·绩效不好的员工可以辞退吗
      绩效不好的员工可以辞退吗?1、如果绩效考核不合格认为是不能胜任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经济补偿。2、与员工签订的劳动手册里是否有关于绩效考核不合格,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文公司的正式文件里有相关规定的,并明文展示给员工看过的如......



·天长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天长市看守所地址在滁州市天长市新街镇飞龙北路218号(......



·余姚市看守所
    余姚市看守所位于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马渚镇菁江渡村(肖朗公路以......



    债权人哄抢债务人财物的行为如何定性?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允许私自拿走债务人占有或委托他人占有的财物的行为属违法行为,应当承担......
    一、对于离婚房子装修费怎么算的按照我国部分地区的习俗,双方结婚都是一方出房子,另外一方出房子装修的钱。按照婚姻法的最新......
    土方工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一、土方工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1、项目建议书立项向发该局提供: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设申请表、......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体认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离婚期间与第3者生育一子,计生办怎么处罚
·我有一个女同学,她15。他有一个18岁的男朋友。俩人分手后,
·今天收到您帮南京华欧舜都置业有限公司发来的文件,让我有问题联
·十一加班费,我在化工厂工作
·之前的一个同事去贷款,紧急联系人未经我允许写的我电话和信息,因为欠款san
·拖欠货款两年
·拖欠农民工资12万,就凑了一半,可派出所和律师都说不行,非要
·我该不该给那3万呢,我现在的男友和我结婚他是入赘的他花了3万装修了新房后面有了小


推荐律师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3082499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热门城市

·锡林郭勒律师
·
巴彦淖尔律师
·
梧州律师
·
渝中区律师
·
开州区律师
·
焦作律师
·
海西律师
·
儋州律师
·
深圳律师
·
平凉律师
·
三亚律师
·
阿里律师
·
长沙律师
·
咸阳律师
·
氹仔岛律师
·
昆玉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