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女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结婚在我国非常的重要,需要举办一些喜庆的仪式,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离婚的规定也是重要的,需要着重进行考虑,比如说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女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女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如果是跟女方一起生活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了,如果不是的话还是需要支付的。
  
  1、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4、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7,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8、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9、离婚时,服刑或者患病一方愿意抚养子女,且其父母愿意代养,另一方也同意的,可以准许,但该子女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求该子女的意见。
  
  10、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2、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二、抚养费怎么给?
  
  13、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4、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
  
  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15、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16、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17、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8、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19、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20、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另行起诉。
  
  21、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首先这个问题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前提,也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哪一方,如果说孩子的抚养权是属于女方的,那么女方就不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子女是和男方一起生活的,还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用的,还有具体的事项可以咨询律师。
  
  
  
  ...

·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的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一、起诉支付抚养费管辖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居地住时,是指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民事诉讼法》......


·直系亲属之间能不能结婚
      一、直系亲属之间能不能结婚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为什么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能结婚?首先......


·一方起诉抚养权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离婚的,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孩子的抚养问题。一般来说,双方应该协商决定孩子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诉......


·军人老公不同意离婚是不是就不能离婚
      众所周知,我国法律中对现役军人的婚姻是做出了较多保护的,其中一条就是,军人配偶提出离婚的,需经过军人一方的同意。那军人老公不同意离婚的,是不是就不能离......


·新婚姻法 8条房产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是绝对的,有光就有暗,有白天就有黑夜。一件事情,很多时候不是对错的问题,更多的是立场,是是非观念的问题。对于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最痛恨的莫过于小三。因此,新婚姻法对婚姻方面的房产问题作出了更加全面的改进。那么,2017新婚姻法......


·工伤认定不给报销应该怎么办?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不给报销应......


·三方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三方债权债务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是资金周转不济,面临破产或重组的情况。如果转让债权就要签订债权债务协议,那么为了安全起见,债权债务人会签订一份三方债权转让协议书,那么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份三方债权......


·商业车险保额要如何确定
      商业车险保额要如何确定商业车险保额如何确定商业机动车辆保险由基本险和附加险两部分组成。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中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损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上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


·盗窃、侮辱尸体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对身体采用毁坏、砧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客体为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


·申请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
      工伤认定书是由认定部门作出的,其中会记载着具体的认定结果,但在当事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此时显然阶段不同,也就不会出现工伤认定书。所以,现实中有的人问工伤认定书需要哪些材料,其实也就是指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哪些材料。接下来,我们为你做......


·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是什么
      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杀人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偿命。甚至在一些情况下,即使达到了判死刑的标准,但同时又满足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那么也是不能对行为人处死刑的。那么实践中,究竟故意杀人不可以判死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


·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
      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域名是计算机上网时必不可少的,它帮助我们在上网时连接到私人的计算机,而域名是要花钱购买的,但是在域名交易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交了钱却拿不到域名或者是把域名给出却收不到钱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说说域名交易安全的方式有哪些......



·田某某涉嫌抢劫罪无罪辩护词--成功案例
      辩护词    ——田某某涉嫌抢劫......



·射阳县看守所
    江苏省射阳县看守所地址在射阳县合德镇晨光南路河东,城北三环以......



·假释期间家暴会撤销假释吗?撤销假释的情形有哪些?
      假释相信我们很多人都听说过,对于犯罪分子进行有条件的释放也就是我们所了解的假释,假释是需要一定的条件的,并且需要遵守假释期间的有关规定,否则就会被撤销假释,那么假释期间家暴会撤销假释吗?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


·现实中,因为房地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当事人如
      现实中,因为房地产而产生纠纷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此时当事人如果不能尽快的进行解决的话,那就有可能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害。当然了实际处理房地产纠纷案件也需要进行举证,那房地产纠纷案件该如何举证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合作建房纠纷......


·用人单位招收童工有什么后果?
      我们知道,处于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尤其是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是不允许招聘的。因此对于一些知法犯法招聘童工的单位,就要按照相关的法律进行惩罚,那么用人单位招收童工有什么后果?下面就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禁止用人单位招......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女方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与他人800万纠纷
·请问车祸造成受伤,误工费和护理费具体怎么计算?如果退休,但是
·麻烦问一下我爸从小父母离异和姑家一起长大。我今38岁也从来不知道我爷还活着前为了
·邱律师你好,我们想请你帮忙给我们要工人工资。我们14个人,2
·订货人迟迟不给货一拖在拖,货款已给而迟迟不给货,可以立案吗?
·亲人关在监狱,怎么去探视?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现在闽清看守所律师可不可以接见犯人,律师
·被别有用心之人在抖音、微信平台发布诽谤、污蔑言论,给本人造成


推荐律师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热门城市

·河池律师
·
浙江律师
·
屯昌律师
·
乌鲁木齐律师
·
山东律师
·
香港律师
·
滨州律师
·
无锡律师
·
渭南律师
·
合肥律师
·
丽水律师
·
和田律师
·
海口律师
·
榆林律师
·
广西律师
·
台州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