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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质保金支付的规定有什么
有问题要咨询?水利工程质保金支付的规定在现代这种发展是十分迅速的时代,水利对于我国是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的,水利工程对于我国的发展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仅是代表我国地位,还有着对于我国未来发展的路途发展有一定的指引方向,那么对于水利工程质保金支付的规定是什么呢? 一、水利工程质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一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水利工程质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质保金”,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其一是指质量保修金,其二是指质量保证金。 二、质保金是什么 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 质量保证金,是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 三、功能 项目工程保修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建设单位(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建设单位(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 以上就是对于水利工程质保金支付的规定是什么的这个问题的解答了,由上可看出来,质保金包括两种,一个是保修金,一个是保证金,两者都有着不同的规定,但两者都有着相同的前提,就是都是在双方协商好的情况下,才能有效的。 ... ·劳动者讨薪时如何收集证据 劳动者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时必须提供证明自己主张或案件事实的证据,常见的三类证据: 1、劳动者来源于用人单位的证据 ...... ·一、员工工伤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的规定是什么? 一、员工工伤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的规定是什么?员工工伤无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的规定是:虽然没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依然可以按照工......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有哪些 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方法有哪些?工程质量评定关系到工程在整个生命周期内能否成功完成相关设计标准,关系到千万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所以,对于工程质量的评定...... ·员工得职业病算工伤吗? 员工得职业病算工伤吗?工伤如何赔偿??得了职业病怎么办?员工如果得了职业病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认定为工伤从而获得赔偿。因此应对措施具体包括:1、职业...... ·车船税多少 车船税多少钱一年有什么标准一、车船税多少钱一年?车船税一般是汽车排量越大,车船税越高,1.6升的排量在汽车排量中属于比较小的排量,因此,1.6排量汽车的车船税相对高排量的汽车车船税而言,是要少很多。1、根据最新的车船税规定,1.0升及其以下排......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 南昌医疗纠纷解决处置方法有哪些一、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先行处置:1、就纠纷的医疗行为组织专家会诊或者讨论,并将会诊或者讨论的意见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2、与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共同对现场实物及相关病历资料进行封存和启封。...... ·怀孕8个月合同到期怎么办 怀孕8个月合同到期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 ·父母离婚财产有关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父母离婚财产有关法律的规定是什么?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 ·开设赌场罪缓刑条件包括哪些 很多开设赌场罪的犯罪分子在法官判刑的时候都希望能够适用缓刑,但此时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才有可能缓刑。那么开设赌场罪缓刑有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开设赌场罪缓刑有什么条件缓刑,是一种执行刑罚的制度,而不是一种刑罚。...... ·使用他人作品进行演出的规定 在表演者使用他人作品演出的合同中,著作权法在原第35条中规定,表演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演出,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这次修改著作权法,第36条规定为:...... ·房屋租赁合同如何交印花税 在实际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需要当事人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当然也是出于对当事人利益保护的考虑。就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来讲,我国规定需要按照要求缴纳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如何交印花税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分析解答。一、房屋租赁合同如何交印...... ·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发生交通肇事后,由于造成的损失比较大,因此肇事者处于恐惧、不想承担责任的心理就有可能选择逃逸。那么实践中,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只有先做出了认定,那么才能按照逃逸的情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一、交通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是什么(1)肇...... ·平度市刑事律师张磊专业刑辩业务 关于公司运用“严重违纪”条款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风险...... ·桐庐县看守所 浙江省桐庐县看守所地址在杭州市桐庐县桐君街道君山村梓芳坞,从...... 后爸抚养孩子多大的内容如何?一个有子女的家庭离婚之后,伴随而来的就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如果一方争取得到了抚养权,就要根...... 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后都会就房产分割问题产生很多矛盾与纠纷,然而当这一问题解决之后,又要面临房屋过户的问题。因此,您应该知道...... 管制刑期限的规定是怎么样的?管制刑期限的规定是三个月到两年的时间规定,管制是针对的对象有下面几个:1、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 相关法律问答: ·我现9岁从现在开始买社保行不 ·我13岁,想去少管所,但不知道能不能去 ·你好,我想离婚,需要3份协议书吗?,协议书是要怎样写? ·马上中考了,孩子身份证丢了,补办身份证中考可以用 ·签署放弃孩子的所有权利包括探视权,并且公正处公证过。这个协议在法律面前是否成立 ·几年前邻居盖房子没有让我家签字,现在我家要盖房子不知为什么需 ·债务问题,某人借我钱,某人借我钱,可是现在电话关机,家里没人, ·求助,2010年11月21日法院裁决生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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