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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是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等问题进行协商确定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虽未离婚但是需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情形,鉴于此,国家司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由于不少朋友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故而不知道婚没离抚养权如何确定,多以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一、婚没离抚养权如何确定? 具体意见可参照最高法院法发(1993)30号《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 以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以准许。 3、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准许。 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一般规定,有省市城市就在《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上就没有把非婚生子女的这项权利给予高度的重视和保护,使非婚生子女得不到象婚生子女一样应该得到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事实上,只有在立法上消除了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差异,才能使非婚生子女的权利真正得到人们的认同和保护,同样也只有这样才可以使我们这个社会和一些人们从根本上将这种压力和传统的观念改变过来,使非婚生子女不在被危害和歧视。 二、相关法律的规定 《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而对婚生子女的规定就比较详尽和细致了,其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分别对婚生子女在出生后其父母对他们的抚养教育义务还有子女的姓氏、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如何支付抚养费用、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等问题上都做了具体的分类和详尽的规定,并且在第二十一条的第二款中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又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我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而在婚姻法的第二十五条的第二款中只规定非婚生子女的父母,应当负担的子女的费用只有生活费和教育费而没有对医疗费等费用加以规定,虽然在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对于无效婚姻期间出生的子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不受父母无效婚姻的影响,确认和解除无效婚姻后,有关子女的归属及抚养费的负担等问题均要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益,法律规定的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是任何人都必须遵守、不能违背的。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知道,对于婚没离抚养权的现象是在未婚生子女身上出现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婚生子女的待遇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主要是根据孩子的年龄来确定的,目的在于给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 ·一、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 一、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可以要求退还吗?结婚半年老婆跑了彩礼不一定可以要求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 ·诉讼离婚要去哪申请 怎么办理起诉离婚的手续 一般说协议离婚才是说申请,而诉讼离婚自然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一般夫妻协议离婚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而要是...... ·成都离婚财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怎么选择? 家庭纠纷越来越多,特别是80后70后,近年来离婚率越来越高,根据数据分析,成都离婚率也有增长的趋势,双方一旦协商离婚就涉及到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旦...... ·公积金不能作为计算子女抚养费的依据 公积金不能作为计算子女抚养费的依据。工资可以作为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依据,即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应当支付本人工资的20%—3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国家赔偿实行归责原则是什么意思?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了侵害,这种情况下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国家赔偿。如果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要向相关部门申请国家赔偿,但并不是所有的因为国家机关的责任导致的损失都会进行赔偿,国家赔偿实行归责原则,许多人对...... ·电信诈骗话务员判几年? 电信诈骗话务员判几年?一、电信诈骗话务员判几年?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需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一般是三年,电信诈骗中,话务员会判刑。因为话务员属于电信诈骗案件中的成员之一。没有话务员,具体的诈骗行为可能就无法实现。所以,话务员属于共同犯...... ·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去 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的话,此时首先需要准备好相应的起诉材料,否则法院方面可能就不会受理离婚案件。而在诉讼过程中,要想最终法院判决离婚或者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自然少不了证据的提供。那通常去法院起诉离婚要带什么去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 ·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如何处理? 针对已经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情况下,如何妥善处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并非仅凭户籍登记情况进行认定,还须结合双方之间实际的生活状况以及邻居、单位同事对收养关系是否公认等进行综合判断。南京律师解释,主要有按照以下情况区别处理:1。对于1992年《中华人...... ·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 贪污罪一直是重点关注的一个罪名,因为主体具有特殊性。当然贪污罪的主犯和从犯的量刑肯定是不一样的,那么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贪污罪从犯的量刑是怎么样的按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于贪...... ·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生活中,凡是数额巨大的交易,都应该谨慎对待,以免造成损失时后悔不已,买二手房时亦是如此。然而在二手房交易中,许多购房者往往不够理性,忽略了许多显而易见的问题,以致付出巨大的代价。为了确保利益不受损害,购房者在买二手房前最好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 ·企业规章制度的备案程序 一、政策、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审查备案办法》。二、适用对象:辖区内所属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三、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用人单位已自行审议通过的劳动规章制度...... ·申请工伤鉴定要准备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鉴定要准备什么材料1、《工伤认定决定书》及复印件。2、申请人正面免冠彩照一张。3、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身份证明资料。4、两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5、医院的首次诊断记录和出院小结。如医院首次诊断的病历等相关资料。二、去办理办理工伤鉴...... ·金华市律师积极参与农村基层法律服务 金华市律师在分析、总结金华市农村法律顾问在主动参与...... 一、交通事故民事诉讼状如何写有效?1、文书名称"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 ·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买房贷款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等选择。而商业贷款在各个地区的贷款条件都不一样,每个人商贷买房所需要的首付也不一样。那么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中国人民银行中...... 一、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吗?和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权利继承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 相关法律问答: ·农村土地征用,政府以租代征农民集体土地 ·2000年,东芝电脑在笔记本方案上对中美消费者不同待用待遇 ·我父亲于十一月份押至大关看守所 ·关于孤寡老人的遗产问题,我的哥哥住在大庆 ·交通事故如何起诉,车主是甲 ·你好,在上月26号我做公交车上,公交与小车发生事故,我在车上创了腰,当时拍片没事,回家养了一周不好又 ·如何申请农村重大疾病补助 ·我妈52岁超工伤保险纪,但仍在工厂上班,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受伤,理应按工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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