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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实收资本删除的相关解读有哪些?
新公司法实施以来,减少了各个公司股东设立公司的限制,给公司法人提供了更多的安全保障。但由于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了两种资本总和的金额;一部分公司会存在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同的情况等情况出现,部分公司对此类问题有疑问。关于新公司法实收资本条款删去和注册资本相关的问题有哪些?以下是相关资料: 一、新公司法修改解读 1、新公司法删去第七条第二款中的“实收资本”。 解读: 实收资本不再是公司登记的记载事项。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即注册资本的大小依然从某个方面决定了这家公司的资金实力和可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越大,股东在其认缴注册资本范围内承担的责任也越大。所以不能因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就不切实际任意认缴。 2、新公司法将第二十三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解读: 有限公司不再设法定最低注册资本,也就是说,现在可以一元钱注册一家有限公司。但并没有明确规定首次至少必须缴付1股。 3、新公司法将第二十六条修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 对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主要是证券法对证券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商业银行法对设立商业银行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保险法对保险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有关设立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等。 4、新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解读: 因公司法本次修订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货币出资百分三十也自然失去意义。一些有技术背景的创业人士不再为拿技术出资但是碍于需要百分之三十的现金配套而在设立公司上为难。修改后全部用技术出资或者其他可以评估的实物出资均可成为现实。 5、新公司法删去第二十九条。 解读: 公司设立出资必须经过会计师验资的规定将彻底成为历史,设立公司的费用大大减少,除了登记费用外,设立公司基本没什么其他费用。 6、新公司法将第三十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解读: 股东出资将依照其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进行登记,股东依据公司章程缴足认缴的出资后,直接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申请登记即可,不需要进行验资。缴纳注册资本不需开户、验资,程序更为简单。 7、新公司法删去第三十三条第三款中的“及其出资额”。 解读: 股东出资需要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的事项不再包括其出资额,只需依照其认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进行登记。 8、新公司法删去第五十九条第一款。 解读: 取消一人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在一定程度上鼓励进行创业。 9、新公司法将第七十七条改为第七十六条,并将第二项修改为:“(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解读: 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原来主要区别之一是最低注册资本的不同,公司法修订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最主要的区别在于有限公司为人合性、股份公司为资合性,另外一个区别则是人数不同以及设立方式不同。 10、新公司法将第八十一条改为第八十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第三款修改为:“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读: 股份公司发起设立时需要考虑后续融资的可能性,在发起人未缴足前不得再次募资,即不能引入其他股东。 11、新公司法将第八十四条改为第八十三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三款修改为:“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 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解读: 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缴纳出资,而不是原公司法规定以实际出资额要向其他已经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12、新公司法删去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三款。 解读: 公司法修订后不再设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也同时取消法定分期付款的规定。 此次公司法实收资本等规定修改共计12条,删除了公司法内不少条款,放宽了注册公司的条件,减小了出资比例,实收资本不再需要登记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了,目的是鼓励更多的人进行创业,给社会增加就业机会。但企业法人仍应遵守法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使资本到位并公示。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 ·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新公司法的出台实施,社会经济主体多元化的趋势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原来的许多限制性条款都得到了调整和优化,其中......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 公司法小股东权利保护有哪些?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现在的两种公司模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是执行决策层,而在很大程度上,股东在公司所持的股份多少决......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动迁区内企业能否年检? 一、企业动迁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一)租赁办公用房;(二)自有产权办公用房;(三)违章建筑。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赔偿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合同是否有赔偿(一)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 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一、劳动争议案件法院调解书范本××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穗中法民终字第46××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区。法定代表人:李××,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是指国家机关依法开展各项...... ·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产生的原因有哪些 男女要想结束婚姻关系,既可以协商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不过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需要提出具体的离婚理由,在现实中还有有一种情况是无理由离婚。那到底什么是无理由离婚?产生原因有哪些?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一、什么是无理由离婚无理由离婚是指......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误工费标准是怎么确定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但能举证证明其...... ·重婚和离婚是一起告吗? 重婚和离婚是一起告吗?重婚和离婚是可以一起告的;对于重婚者仍然有权提出离婚,可以和对方协议离婚,也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只是如果对方掌握了重婚的证据,可能对重婚者不利,判离婚是肯定的,但重婚者可能少分或分不到共同财产,对方还可能要求追究刑事责...... ·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和承包权的关系 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和承包权的关系伴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日异繁荣的步伐,农村家庭内部成员由于结婚、生子、离异、再婚等等问题需要进行签订农村土地分户协议。同时,也需要对承包地分割经营,保持日常的生活劳作,防范家庭内部成员分割承包地的矛盾扩大,维护家...... ·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有什么标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无可避免的需要对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而这项工作只能由公安交警大队进行,具体在进行责任认定的时候也会有一定的标准,那究竟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有什么标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有什么标...... ·最新湖北省武汉市各看守所地址及部分看守所电话 1、武汉市..看守所武汉市东西湖区舵落口大市场内,...... 入户盗窃不论金额多少本就是犯罪,法律也没有规定必须要达到一定金额才要进行现场勘查(包括提取指纹),没有提取指纹要么是没有提取......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该怎么处理非婚生子女很多人称之为私生子,主要是因为他的父母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是没有申请领取到...... 一、离婚案件增加财产分割申请书会被受理吗?离婚案件增加财产分割申请书有可能会被受理,根据《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三十二条规...... 相关法律问答: ·离婚时房子一人一半,七后一方想重新分割法院支持吗? ·工作中有失误的时候给公司造成损失要全额赔偿吗 ·没有结婚证有两个孩子双方性格不合处理离婚 ·学信网账号用父母的身份证号注册会怎么样? ·我因为急用,所以需000块,不多,有没有那种小额贷款可以帮忙 ·我我失地证本子是职工养老保险几岁拿退休金 ·网络诈骗,pos机骗开通转账功能骗取金额 ·生意关系朋友借钱一直不还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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