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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中,需要离婚夫妻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协商达成一致,此时关于协商约定好的抚养问题,可以一起约定在离婚协议中,当然也可以单独签订一份抚养协议。那要是单独签订抚养协议的话,那此时该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有问题要咨询?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一、怎么写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 立协议人: 甲方: 性别:男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乙方: 性别:女 出生年月: 住址: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双方自愿分手,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两人经协商同意,决定将孩子交由______抚养,并达成如下协议: 1、孩子由乙方抚养,直至年满18周岁,负责其日常生活、健康和教育等方面的监护。18周岁以后,孩子可以自由选择随父、随母生活。 2、甲方选择以下 种方法支付抚养费。 A:甲方则每月支付抚养费______元,不承担具体抚养工作,直至十八岁。十八岁后,孩子上学期间的抚养费,甲方仍应承担。 将来,甲方如没有收入来源而影响支付抚养费的,乙方可以请求甲方的父母先行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或甲方有相关债权的,在甲方的同意下,乙方也可以请求相关债权人先行支付抚养费,以保障孩子将来的生活。 B: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抚养费共计______(大写),暂时支付______(大写)付给乙方,剩余部分按月支付到乙方账户。 甲方的抚养费随着孩子的年龄增长、物价的上涨,应适当的增加,具体由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享有探望权,甲方每半年可以探望一次。或由双方协商。 4、孩子开始上学,产生的学杂费等相关教育费用,每年甲乙双方各交一学期(注:甲方上期,乙方交下期),直至交到孩子终止求学。 5、孩子的医药费,在 元以内由抚养方先垫付,凭相关发票,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超过 元,由乙方通知甲方,双方共同承担。 6、以上所列各项,立约人完全同意。 协议人签名:____ 协议人签名: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 由于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地位平等,所以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与婚生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方法是一样的。具体来说,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的问题: (一)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父母可以协商确定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属于民事问题,因此当事人有权协商解决。对此,《婚姻法》也有规定说,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这就是说,对于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这样的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父母协商解决。但如果父母对非婚生子女的归属难以达成协议,发生了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纠纷的话,那就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了。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确定 当父母无法就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达成协议时,唯一的办法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具体的审判中,会依据非婚生子女的年龄以及“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来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1.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2.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非婚生子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取得抚养权的,则法院会严格地按照“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确定非婚生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下列情节可以作为法院优先考虑的因素: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谁?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非婚生子女,应当考虑其本人的意见。 夫妻对孩子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此时签订书面的协议书是最好的,同时也能降低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在实际签订离婚孩子抚养权协议的时候,各位可以参考上述范文进行。但由于每对离婚夫妻协商约定的内容不同,因此也是要按照本身协商好的内容来书写协议。 ... ·一、农村离婚需要分割财产吗? 一、农村离婚需要分割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依据都是一致的,不区分双方是什么户口,有区别的地方只是所要分割的财产的类别,只是农村离婚时要特别注意,宅基地和...... ·没有结婚证孩子抚养权归谁? 随着社会的愈加开放,现代人在男女感情方面也不再那么保守,从过去的只有在结婚时能看到新郎新娘,演变为现在的只要感情够好两人就可以同居。但二人同居时若不慎...... ·大家可能听说过阻碍军事行动的内容,但是对于阻碍军事行动的具体 您可能听说过阻碍军事行动的内容,但是对于阻碍军事行动的具体内容并不了解,对于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的认定更是知之甚少,阻碍军事行动罪是有严格的认定标准的,...... ·广东离婚协议书律师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如果没有什么财产纠纷及复议问题的话,就会直接到民政局去办理相关的手续。要是有的话那么可能就要好好签订一下协议书了。协议书的签订最好是双...... ·申请著作权海关备案须提交的文件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申请人为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 ·货运合同托运人的义务 《合同法》第三百零五条规定:“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托运人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交给承运人。”这样,承运人才能够按时地完成托运任务。 如实告知义务。《合同法》第三百零四条规定:“托运人办理货物运...... ·打离婚官司的律师需要多少钱? 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协议离婚时最简单也是最节约成本的方式,但是由于债权债务纠纷,一般是无法协议办理离婚事宜的,故而在司法实践中,以离婚为由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时较为常见的。对于诉讼离婚的情形,一般都会聘请律师,你是否知道打离婚官司的律师需要多......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工伤的前提是劳动关系,这里的“劳动关系”是法律特有概念,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劳动,是适用劳动法律的关系。而人身损害却是一般的雇佣、帮工、承揽过程中的发生的身体损害。2、赔偿标准不同。工伤案......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1.格式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________________...... ·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交管部门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双方无异议后向法院提交相关认定书,之后由法院下达交通事故判决书,但是很多人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判决书没有详细的概念,了解也不是很清楚,针对这个疑问,我们为您准备了相关知识,下面请看详细解答。...... ·招摇撞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本罪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尽管行...... ·盗窃罪需要判多少年 在盗窃犯罪当中,根据犯罪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入户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等等。不同的情况下,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有可能不同。那在我国盗窃罪究竟需要判多少年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 ·常州市看守所地址、电话、导航汇总 常州市犯罪嫌疑人集中关押在常州市市区西部西林,下属...... ·常州律师在线咨询 常州律师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常州律师在线咨询解答常州法律咨询,...... 何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定事由消除后,...... 如今随着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多数人家买上了车,也为车买了保险,当然,为车辆买保险是很必要的一件事情,当车辆遭受诸如车祸、自...... 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累犯吗?缓刑考验期满后犯新罪是否为累犯的这个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在5年内又犯应当判...... 相关法律问答: ·婚前合伙买房 现在分手了 钱还能拿回来多少 ·我结婚十多了,口粮地在娘家,婆家这边没有我的地,我现在能不能要回我的口粮地 ·你好,姜律师,我老公在今年1月15日在厂里维修机器出了事故, ·萍姐你好!帮我一下我去年6月份在工地摔伤多处骨折,肩膀动了手 ·交通事故证驾不符至人死亡会判什么罪 ·你好!我是四川人,增在xx市xx监狱服刑,去年4月刑满。在 ·离婚 感情破裂了。 ·在如皋市如海路租的厂房。做了两个月房因政府要求不让做。要求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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