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据合法的方法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继而由其自主决定是否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转让。我国的土地使用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于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广泛存在缩水的情况,也即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届满更快,此时,应该怎么办呢?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家行政法规规定。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仓储用地5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二、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依该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即终止。由于土地使用权是一种有期限的他物权,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结果并不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因而,使用期届限满,土地使用者理应将土地使用权返还给土地所有者,这是土地国家所有权的最终体现,也是土地有偿、有期限使用原则的具体反映。为了平衡土地使用权人和土地使用者利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从以下两个方面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法律后果作了规定:
  
  (一)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续期
  
  (1)续期申请的提出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这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前段对土地使用权续期规定的前提条件。
  
  (2)续期申请的审批
  
  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续期的性质
  
  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其唯一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土地使用权的续期申请,出让人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外,应予以批准,但对于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出让人并无此等义务。
  
  (二)收回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后的收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相对独立的财产权,它只是以通过出让的方式,在一定年期内由国家让渡于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在支付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在该年期内使用土地的权利,即取得了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当出让年期届满,土地使用者就不在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因此,国家收回其土地使用权应当是无偿的,不应附加任何条件。
  
  (2)国家在无偿收回起土地使用权的同时,无偿取得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
  
  我国对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处理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由原来的土地使用权人再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从而继续使用该块土地;另一种是由国家依法收回该块土地的使用权,但在收回时对于该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也一并无偿归国家所有。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是由法律规范直接规定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也不例外。不同类型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若政府对城市规划没有要求,使用该面积的土地的主体可以提出续期的申请,此时,需要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

·宅基地使用权是物权吗可以变更或继承吗
      宅基地存在于农村,用于住宅的建设和规划,但宅基地并不是私人财产,哪怕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的再久,都不能说是拥有这片土地。关于宅基地的相关规定有很多,有买卖......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一、农村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


·最新上海市奉贤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上海市奉贤区征地补偿标准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印发《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标准(2017)》的通知,各区人民请遵照执行。现我们将上海市奉贤区最新征......


·异地夫妻怎么起诉离婚手续?
      现在有很多夫妻都在外地打工生活,他们感情出现破裂后,协商不成的话,一方可以提出诉讼离婚。起诉离婚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应该按照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并且在诉......


·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赔偿”原则。从我国近几年我国的婚姻家庭关系的现状看,“包二奶”、“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的复函(法经<1994>51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京高法<1994>14号《关于专利侵权案件中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请示》收悉。  据你院报告称,专利权人长城公司一直自......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
      取保候审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它相对于别的强制措施而言,犯罪嫌疑人享有一定的自由的。那么,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出了解答,详情请阅读下文。一、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可以吗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涉嫌寻衅滋事罪一般关多久,寻衅滋事罪要坐多久的牢?
      寻衅滋事罪,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这是对社会秩序的一种破坏,那么刑法对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换言之,涉嫌寻衅滋事罪一般关多久?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涉嫌寻衅滋事罪一般关多久《刑法》第293条......


·放弃专利权声明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1.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2.将所放弃专利权的专利号、申请日、发明创造名称、专利权人等著录项目填写清楚准确。3.制作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中所列各项要求。二、格式:撤销注册不当商标复审申请书请按照本表下......


·行政裁定书(驳回起诉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92    (××××)×行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行政机关名称和所在地址)。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


·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如今很多人购买房屋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的,这样就可以先购买到房屋,日后在慢慢的还银行的贷款。不得不说这是一种比较好的消费方式,但是在贷款买房的时候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那到底贷款购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赠与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属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离婚继承律师:离婚过错赔偿费一般是多少
      一个家庭的破裂,可以由很多原因导致,如若婚姻的破裂......



·南京金融凭证诈骗罪律师
    南京金融凭证诈骗罪律师解读金融凭证诈骗罪的概念、认定、情节严......



·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在农村,土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不管是转让土地,还是其它的情况都需要用到土地使用证,重要性可想而知。然而,稍有不慎,可能会出现土地使用证丢失的情况,这时就需要补办农村土地使用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农......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实践中,夫妻在离婚时一般都会比较关心房产的分割、归属问题,毕竟人人都需要住房,并且房产还可能会有增值的空间,这也是离婚夫妻为了得到房产而不惜揭对方老底的重要原因之一。那么,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夫妻离婚房产怎......


·山西省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无论发生在谁的身上,都是一件令人惋惜的事情。如果是轻伤还好,对以后的生活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如果是重伤,那么就会严重影响今后的个人发展了。工伤永远离不开鉴定和赔偿。那么,山西省2017年工伤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我们给您答案。一、一级至四......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由谁规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求助】租房纠纷,通过中介
·孩子探视权问题
·我孩子未出生,老公就意外死了,后来孩子一直都是我抚养,政府给
·能不能断绝父女关系。亲生的
·合同纠纷,因为水果店生意,资金问题
·丹阳法院什么时候开门,我急需告状,拜托!拜托!
·农村土地确权之前户口迁出还能确权吗
·你好,我想咨询的事情是这样的,在2019年八月份左右,我在在


推荐律师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热门城市

·福州律师
·
阿里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南开区律师
·
吕梁律师
·
丽江律师
·
丰台区律师
·
河北区律师
·
塔城律师
·
红河律师
·
云阳县律师
·
固原律师
·
长沙律师
·
鄂州律师
·
可克达拉律师
·
济源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