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通过协议离婚的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都会在离婚协议中做好约定。而对抚养权有争议爹双方,一般会通过诉讼方式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法院对于抚养权的判定,会考虑很多的因素,如双方经济条件、与孩子的感情等。那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今天我们将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 哺乳期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对女方最有利的条件,一定要派上用场。
  
  2、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3、 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4、 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5、 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6、 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7、 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 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女方要求两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女方可以寻找证据支持自己获得抚养权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女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因此,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
  
  四、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比较大的情形
  
  1、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女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子女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4、男女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男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5、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6、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男方可主张2周岁以上孩子判给自己的情形
  
  五、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可以要求判给自己: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关于孩子抚养,法院一般会考虑这些因素
  
  1、 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 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 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 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需要的网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法院上交相关的资料,来证明自己更适合承担孩子抚养权。同时,无论是哪一方取得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也依然对孩子具有监护义务,除了需要按时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和行使探望权之外,还应该对孩子多一些关心,这样才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

·申请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大打出手,这种情况下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孩子抚养权问题的话,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官作出判决了。而这个时候就需......


·追讨抚养费的律师费要多少?
      如果双方签署好离婚协议书,对抚养费等做出约定后,本该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拒绝支付。作为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追讨抚养费。这里涉及到民事诉讼,......


·恋爱期间的赠与认定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


·哪些情形不能协议离婚,不能协议离婚怎么办?
      夫妻想要结束婚姻关系的,选择离婚方式的是较多的,相比于诉讼离婚,这种方式比较简单,同时也能很快的办理离婚手续。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形都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


·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法院也受理了的,那么才算是启动了离婚程序。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官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同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作出判决的,当事人可能会在生效之后表示不服。那这样的情况下离婚案件可以申请再审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


·深圳盗窃罪量刑标准数额规定
      对于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在全国都是统一的,只不过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就会导致不同的地区对盗窃罪规定的数额标准不同。那么你知道深圳关于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吗?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深圳盗窃罪量刑标准的数额规定《最高人民......


·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
      诉讼中,双方当事人会提交很多证据,但不是所有证据都会被法院采纳,离婚诉讼也是如此,那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也就是说法院会采纳哪些离婚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哪些离婚证据法院要采纳(一)“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


·一般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是指因违反法定的要件而使婚姻自始无效。但无效婚姻有哪些情形,无效婚姻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如重婚、近亲结婚、未达法定婚龄等都我国法律规定禁止结婚的,人们违反此规定而结成的婚姻关系是被视为无效的,会引起诸多的法律......


·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现在房地产市场非常火热,很多人会选择购买商铺,不管是自己用来开店还是出租。我国土地出让及转让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商用土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那么,商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下面我们一......


·被派遣的员工发生工伤,由谁来承担责任?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单位主体为劳动者所在单位。但该条并没有规定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是否适用该规定。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则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什么
      男方要求退还彩礼该注意什么1、“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一般是否都限于婚前?如果是婚后给予,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接受的赠与均为共同财产,除非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因此,结合这一规定和习俗的常态,把彩礼理解为婚前较好。2、彩礼如何返还,应......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扬州市看守所地址导航、有几个看守所?
      扬州市看守所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杨庙镇教场路1号......



·溧阳讨债
    溧阳讨债律师为常州溧阳市个人和企业处理清账、要帐要债、追债追......



·企业融资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
      企业融资风险规避措施有哪些?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开展对外融资,以解决企业生产所需资金。当前,企业融资渠道很多,包括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等,每种融资手段都有一定风险,如果处理不好,就会导致资金链断裂。那么企业融资风......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
      涉外离婚当中同样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是先由父母作出协商,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再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涉外离婚抚养权归属实怎么确定的?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涉外诉讼离婚纠纷案件以及咨询离婚案......


·用人单位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我国的立法规定,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只要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不肯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办呢?1、当符合条件时,用人单位不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属违......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手段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两年前起述离婚,离了三次都没离掉,对方不同意离婚,
·没有产权的房子怎么把按揭办理出
·我今7了。因为生活原因想000块。可以找哪一个平台,现在在公司上班已经有两多了
·租了他人厂房‚房东多次以各种借口收取各种费用‚否则就拉电
·你好我想问一下鉴定伤残需要哪些材料
·赵律师好,您经手的重庆苏宁小额贷与曹雅丽借款合同纠纷案和我哥
·女朋友在巴南界石看守所,我可以去看她?
·是否可以向老板索要赔偿,我在上班时间上班地点


推荐律师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热门城市

·顺义区律师
·
阿克苏律师
·
陕西律师
·
邢台律师
·
云南律师
·
陵水律师
·
江西律师
·
衢州律师
·
杭州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北京律师
·
临夏律师
·
北辰区律师
·
河池律师
·
胡杨河律师
·
安庆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