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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提供劳务工程中遭受工伤,经过漫长的鉴定结论等待期,结果是工伤鉴定细则九级,拿到这一鉴定意见书,很多人都不知所措,工伤鉴定细则九级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跟随我们读了这表文章,你就知道该怎么主张自己的权利了。
有问题要咨询?工伤鉴定细则九级准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工伤鉴定细则九级的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 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九级伤残具体的赔偿为按照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赔偿四年的伤残赔偿金,(如是城镇户口就按城镇标准,如是农村户口就按农村标准);另外就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等全部应由其赔偿。 二、工伤保险待遇手续怎么办理?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手续时,应按规定提交相应材料。 经办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的材料,对提交材料齐全的,在30日内予以办理。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或因工死亡职工近亲属办理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手续的,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被供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材料。 (一)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孤儿的,提交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 (二)被供养人属于养父母、养子女或属近亲属户口簿无法证明的,提交公证书; (三)被供养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提交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书。 第二十四条工伤职工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但职工依法自愿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 (二)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劳动(聘用)合同而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或者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劳动(聘用)关系的; 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应当与用人单位、所在地经办机构签定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书面协议,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算方法 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分别计算。其标准分别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五级,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五级,每满一年发给0.7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1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5个月的,按15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九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5个月的,按5个月支付;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个月的,按3个月支付。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第二十八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法追偿。 第二十九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和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征求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意见,报统筹地区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终止的,在清算财产时,应当依法向社会保险费征缴机关清偿欠缴的工伤保险费。 工伤赔偿不仅有工资补助,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等在证件按照本文所述程序操作,还可能享有工伤医疗补助金和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因为工伤鉴定所需时间比较久,一旦发生工伤事件,要及早开始准备材料和证据,以期尽快得到工伤赔偿金。 ... ·不同的劳动关系都有什么区别 您都很熟悉劳动关系,只要和企业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就意味着和企业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的种类也不止一种,各类劳动关系之间也是...... ·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北京市人防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北京市本地人口多,再加上外来人口逐年上升,因此住房问题就更为紧张,而大多北漂人都会选择便宜的地下室居住,所...... ·新员工办入职的相关程序有哪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们需要找工作来养活自己,甚至是养活家人。但是,当我们找到工作时,并不是直接就进公司上班了,我们还需要办很多的手续,签订一些合同之...... ·劳动法 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从事的工作叫做加班。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的。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 ·网约车司机造成乘客(消费者)损害的责任认定 网约车司机行为主要是交通事故造成乘客(消费者)损害后,如果受害人是乘客,则乘客既可以根据网约车合同要求承运人承担合同责任,也可以根据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要求侵权人赔偿其损失,此时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但对于网约车驾驶员自身原因发生交...... ·家具定作合同 ____甲(简称甲方),向___木器加工厂(简称乙方),定作下列木器家具,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木料:甲方供应,乙方完成定作的家具后,如有余料应退还给甲方。 2.规格标准:按图纸式样规格制作。 ┌──┬────┬───...... ·农村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 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都是一样的,其中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当然就包括对房产的分割。那么对于农村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 ·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有何区别? 意定监护是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第一次规定的制度。意定监护是区别于法定监护的一种制度,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 ·有房产离婚起诉状怎么写 随着人们思想的开放,离婚似乎也成为了一件很寻常的事,有的人甚至一言不合就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一种是起诉离婚,而在起诉离婚中,离婚起诉状是必不可少的,那夫妻有房产离婚起诉状怎么写呢?下面为您解答!有房产离婚起诉状范文原告:...... ·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离婚的夫妻双方往往会就子女的抚养权产生争夺,这里的子女主要是指未成年子女,因为未成年子女暂时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需要父母的抚养。而成年子女已经有照顾自己的能力,且有自己的想法,那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一、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办 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办一、商标注册被驳回该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 要提供哪些材料 债权人如果能够通过和平 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要提供哪些材料债权人如果能够通过和平方式追回欠款自然是再好不过,但实践中追债之路往往困难重重。在必要时,债权人还是要考虑起诉追债,不要采取过激甚至是违法的行为追债。具体来说,债权人应该怎样向法院起诉追债呢?而此时提起诉讼...... ·周汝东律师买卖合同纠纷成功案件 一、基本案情:被告国兆公司多次从原告处购买饲料。截...... ·常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常州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邮政编码。常州市下辖5个...... ·民事诉讼的拘传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拘传是什么?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纠纷都是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的处理我们依然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也就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任何的损失,在民事世上的时候很多人不是很了解车拘传的含义,那民事诉讼的拘传是什么?下面就...... ·拆迁评估的依据 拆迁评估是我们通常说的拆迁补偿价格评估。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 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三章第十九条...... ·房产继承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房产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去世后,其留下的房产按照法定继承规定,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过程。在我国,关于房产继承的法律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一、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遗产的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等近亲属...... 相关法律问答: ·我和我女朋友订婚了。但是因为我做*时间短,要和我分手。订婚的3万多能要回来吗? ·从一个链接买了特惠游乐场门票,没时间去了,也没有消费,网站客服说退不了票,这样做合理吗,难道钱就白 ·你好,我弟1月5号五点进的莆田县看守所,拘留15日,几时候才 ·分娩前产假工资按什么标准算 ·你好,我想问医疗事故鉴定该怎么判定,我是下午4点拿到检查报告 · 我分期付款买摩托车付 预期了五六个 是因为身体不 挣不了钱 现在公司起 ·你好,我的身份证被他人在银行悄悄开户,我有权利挂失吗 ·关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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