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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有问题要咨询?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在我国,土地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在经济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合理的利用土地资源,使其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我国也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呢?的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综合整理相关知识,为您答疑解惑。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招标、拍卖、协议三种方式。 1、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公开场合,在土地管理部门授权的拍卖主持人的主持下,竞投者按规定的方式应价,由出价最高者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 2、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投标,经评标后确定的中标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凡经营性、营利性项目用地一律以招标或拍卖的方式出让。 3、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由土地管理部门代表市政府与土地使用者以土地的公告市场价格为基准,经过协商确定土地价格,并将土地使用权让与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二、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可采取协议方式? 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仅限于以下范围: (一)工业用地(特区内限高新技术项目用地); (二)市、 区政府建设的社会微利商品房用地和全成本微利商品房用地; (三)市、区财政全额投资的机关、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和市政设施用地等公益性、非营利 性用地; (四)军事用地。 三、哪些土地使用权出让经市政府批准后可采取协议方式? 根据“深府<2001>94号”文的规定,下列用地也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但必须按公告的市场价格出让,并将出让情况予以公示:(一)属特区急需或特别鼓励发展的项目用地;(二)市政府以土地入股合作的项目用地。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为: 1、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包括出让块地位置、出让用途、出让年限和其他条件。这里,“出让用途”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后,该出让的土地用于何种目的,如是用于住宅、工业、商业用地,还是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用地;“出让年度”,是指在国家规定的最高出让年限范围内,根据出让土地的用途,所确定的实际出让年限;“其他条件”是指除出让用途、年限以外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土地的开发期限、建筑密度、容积虑、建筑高度、配套设施建设、绿化比例等。 2、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审批。 出让方案确定后,土地管理部门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审批权限如下: (1)、出让基本农田、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或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2)、出让上述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人民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准,不仅仅是对出让土地面积的批准,而是对整个出让方案的批准。因此,土地管理部门向人民政府报批时,除正式的报告外,还应附:《土地使用条件》;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文件或意见。若属于协议出让的,还须附经批准的《项目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审批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按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3)、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按的组织实施。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因出让的方式不同(协议、招标、拍卖),组织实施也不一样。因此,应按具体的出让方式组织实施。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要包括土地的招标,土地的拍卖以及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当然,如果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来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有法律的规定和限制的。除此之外,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过程中,一定要拟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并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 ·大亚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大亚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有,但是对于一块土地公民有土地使用权,对这块土地有着一定的支配权力,因此在生活中我们经......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山东,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 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您可能都听说过龙游县,龙游县根据龙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龙游县国土资源局征地补偿新标准,这也是在之前老的征地补偿标准上出台...... ·如何算取得土地使用权呢? 如何算取得土地使用权呢?《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行吗? 夫妻之间借钱还借款可以吗?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夫妻任何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不能因为夫妻...... ·行贿罪是刑事还是民事的案件? 一、行贿罪是刑事还是民事的案件?受贿属于刑事案件,不是民事案件。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是怎样的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 ·工伤后仲裁老板还是不给钱怎么办 工伤后仲裁老板还是不给钱怎么办一、工伤后仲裁老板还是不给钱怎么办因工伤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经劳动仲裁后用人单位仍然不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 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是什么?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拆迁时,最关心的就是补偿款有多少及有哪些补偿项目了。企业拆迁补偿款主要包括四大方面,如拆迁资产补偿、搬迁费用补偿等。其中经营性补偿是非常重要的一项。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企业拆迁经营性补偿...... ·发生著作权民事纠纷,到哪里打官司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案件包括:重大涉外案件、专利纠纷案件以及本辖区内影响重大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而著作权纠纷案件一直不属于中级法院一审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最新解释,从...... ·债务抵销的效力 债务抵销的效力主要有:1、双方债权的消灭。双方债权额相同时,其互享的债权或互负的债务全部归于消灭;双方债权额不同时,就其相等额而消灭。2、债权债务关系溯及到最初适于抵销时按双方债权能相互抵销的数额而消灭。抵销的溯及力主要表现在:1)自得为抵销...... ·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些债务纠纷或者债务问题,如果企业改制前没有偿还债务,而选择逃避债务,就会面临债务人的经济诉讼,那么对于债权人又该如何提起刑事诉讼呢?企业改制时的民事诉讼在法律上是有明......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北人民长城律师事务所接受...... ·青田县看守所 浙江省青田县看守所位于丽水市青田县鹤城镇湖口村,在明月小区附...... 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条件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四个要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主观过错等。(1)工作时间:工作时间是指法...... 起诉离婚受理条件包括哪些对提起离婚诉讼人的要求,是要求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的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 单位辞退员工单谁填写?单位填写,如果你自己填辞职单公司会以你主动要求解除合同为由不给你补偿,建议不要主动填写辞职单或者与单...... 相关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请问欠贷款没还上要拘留多久san ·高中因违反规定严重警告会记录档案吗? ·现单位不给签合同上保险,我自己把养老保险挂在别的单位交,然后我把保险钱给这个帮我交的单位,这种情况 ·调兵山有个女的欠我4600元,我就想把她拉黑就行了 ·上班出了交通事故单位应不应该负责任? ·怎么索赔我家装修交房已经三个月了,前天装修是包工包料的交房三个月后水龙头破裂导致所有木地板被淹,定 ·住院期间医药费已经报销的还有哪些赔偿? ·办理不动产权证及房产证相关单位不受理,如何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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