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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消费大国,因此中国市场历来是外资企业的最佳选择,但是我国对于外企业的入驻是有要求的,毕竟要是对中国人民有伤害或是对中国发展不利的,我国是坚决拒绝的,那么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呢?
有问题要咨询?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具体有哪些?一、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和依据有哪些? (一)外资企业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三)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 (四)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 (五)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 1、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2、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 3、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 4、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 5、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 (六)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 (七)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发给批准证书: 1、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审批权限以内的; 2、不需要国家调拨原材料,不影响能源、交通运输、外贸出口配额等全国综合平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在国务院授权范围内批准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在批准后15天内报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审批机关)。 (八)申请设立的外资企业,其产品涉及出口许可证、出口配额、进口许可证或者属于国家限制进口的,应当依照有关管理权限事先征得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的同意。 (九)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用水、电、煤、煤气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对公共设施的要求等。 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外国投资者。 (十)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5、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7、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8、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前款(一)、(三)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二)、(四)、(五)项文件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十一)审批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设立外资企业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审批机关如果发现上述文件不齐备或者有不当之处,可以要求限期补报或者修改。 (十二)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30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外国投资者在收到批准证书之日起满30天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的,外资企业批准证书自动失效。外资企业应当在企业成立之日起30天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十三)外国投资者可以委托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构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代为办理本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事宜,但须签订委托合同。 (十四)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国投资者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注册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国籍、职务; 2、拟设立外资企业的名称、住所; 3、经营范围、产品品种和生产规模; 4、拟设立外资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资金来源、出资方式和期限; 5、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机构、法定代表人; 6、采用的主要生产设备及其新旧程度、生产技术、工艺水平及其来源; 二、外资企业法的设立程序是什么? (一)产品的销售方向、地区和销售渠道、方式; (二)外汇资金的收支安排; (三)有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工的招用、培训、工资、福利、保险、劳动保护等事项的安排; (四)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程度和解决措施; (五)场地选择和用地面积; (六)基本建设和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决办法; (七)项目实施的进度计划; (八)拟设立外资企业的经营期限。 (九)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十)外资企业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导致资本发生重大变动,须经审批机关批准,并应当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验证和出具验资报告;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 (二)宗旨、经营范围; (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四)组织形式; (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 (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 (七)劳动管理; (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综上所述,外资企业法实施办法旨在约束外资企业进行合法投资,规范投资,如果是对中国经济发展有很大帮助的中国欢迎之至,并且会提供很多优惠政策,但是对于想要利用中国的资源牟取暴利又对中国经济发展不利的,中国是不欢迎的,相信以后会制定出更加完善的外资企业法和更有效的实施办法。 ... ·最新公司法全文内容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全文内容是什么?最新公司法全文内容公司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二节组织机构第三节一人有...... ·外资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外资企业改制为有限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我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吸引了一些他国家的经济组织或者是个人在我国设立公司,也即外资企业,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有...... ·公司法股票的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股票的规定有哪些内容?也许很多人不知道什么是公司法,也不知道什么是公司法股票,对于一个公司,股票是运营的一种途径与方式,关于公司法股票的解说,我......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 收购公司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收购他人公司是为了让自己在市场竞争中变得更加强大,但是在收购时也往往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与风险,因此在收购他人公司时一定要......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定的内容是什么?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和交通设施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国各地都不断有新的建设项目和建筑工程开工,不管是基础设施、市政建设还是房地产项目,都关系到国计民生,关系到国家的建设发展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筑质量...... ·把离婚证弄丢了要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什么证件,其实当事人都是应该妥善进行保管的,毕竟日后自己也不知道会不会再用到。而对于想结婚证、离婚证这样比较重要的证件,更是要放好。实践中经常出现弄丢离婚证的情况,那离婚证弄丢了要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 ·工伤认定中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起止时间如何确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突发疾病”应考虑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然发病,且情况紧急,在工作岗位上死亡或者从工作岗位上直接送往医院抢救并...... ·按照国家规定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需要为与企业签订正规劳动合同的员工购买保险,而这里所说的保险主要是指五险一金,当然,是否购买齐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三险是必须的。那么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具体基数是多少?下面,就让我们来详细的介绍一下...... ·离婚怎么分割房产,离婚房产要分割吗? 离婚必然会涉及到房产的分割问题,但是很多人由于对此并不了解,因此在房产的分割过程中产生了许多的纠纷,那么,你知道离婚到底该怎么分割房产吗?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 ·什么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 公司法人章丢了怎么办?公司法人指的是在我国依法设立的企业组织,他的特点是拥有独立财产,并且能够承担民事义务,履行民事权利,最重要的是可以以自己的全部资产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法定代表人需要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法人赋予了法定代表人一些权力,那么公...... ·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是什么? 现在社会租赁房屋的现象非常普遍,租房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小事,在租房期间我们可能会遇到许多事情,那么如果有特殊情况还没有到合同约定好的期限想要提前退租,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吗?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一、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 ·河南省驻马店市各区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驻马店市看守所地址:驻马店市向阳街南段导航...... ·泗阳县看守所 泗阳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解放中路。律师......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事处罚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股票、证券交易所这两个场所上班,那么就必须要保守内幕信息,严禁将内幕信息泄露出去,一旦泄露出去,受到的不仅仅的道德上的谴责,还会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刑事处罚是什么呢?一、......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 土地使用证丢失怎么补办,变更登记要哪些材料拥有土地使用权后最重要的事宜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土地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使用的过程中可能会给自身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在很多方面都会收到限制,但是在办理之后可能还会出现意识的情况,那如果出现土...... ·泉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泉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泉政文〔2012〕3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 相关法律问答: ·关于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问题想咨询律师 ·我爸今60了,在秦门单位做了有8。现在想辞退他,辛辛苦苦兢兢业业的,为单位付出这么多。没有社 ·请问公司以验厂为名义叫劳动者签订假的劳动合同应怎么处理 ·属于我们的土地,我们还能要回来吗? ·小煤矿因政策性关闭补助款 ·孩子下户口的问题,你好,你好,我已经结婚,孩子爸爸的户口在外地, ·女方,孩子二周,我想抚养,可以吗 ·我和妻子现在闹离婚,法院判了,但是没有生效,当时不结婚,算是重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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