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商品房按揭的条件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商品房按揭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民购买商品房,要是自己无法一次性全款购房的话,那此时可以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购房,不过在提出了按揭申请之后,不是一定就能获得贷款,此时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行。那通常商品房按揭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按揭的含义:
  
  九十年代初,随着房地产业的兴起,“按揭”一词逐渐被人们所了解。“按揭”一词从香港传入,是英语“Mortgage”的粤语音译。有些购房者认为“按揭”就是指按揭贷款或抵押贷款,事实上,按揭是一种法律关系,属于英美平衡法体系,并不存在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所以对一般购房者来说,理解起来有一定难度。
  
  我们目前所使用的按揭,一般指个人购置商品房抵押贷款。按揭作为担保的法律关系为:在项目的期房预售合同中,买方支付一部分房价款给卖方,其余房价款买方通过金融机构贷款支付给卖方。在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前,由卖方通过协议将买方对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金融机构作为取得金融机构贷款的担保。待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卖方解除担保,买方将依合同取得期房的期权让与给银行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买方还清所有贷款本金及利息后能优先获得赔偿。可将期权赎回,取得房产证。如果买方在贷款期限内违约,或不能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处分按揭楼宇并能优先获得赔偿。
  
  为鼓励购房者购买所建房屋,开发商请求银行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开发商要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应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和担保书。
  
  二、按揭的条件:
  
  各银行一般都要求按揭贷款的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不低于购买住房全部价款的2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2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四)有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五)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银行或银行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评估价值。
  
  在申请按揭贷款时,申请人应出具多种文件,通常包括: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有效居留证件);
  
  2、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它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质押物的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5、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7、以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三、按揭的风险:
  
  按揭制度对三方都有风险。但是对购房者来说风险最大,这一方面是由于购房者的弱势群体地位,另一方面也因为购房者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购房者在按揭中的风险主要表现为:
  
  (一)开发商取得银行划给的购房者的贷款后,有可能挪作它用,或卷款潜逃;
  
  (二)开发商首次涉足房地产,缺乏经验,由于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有可能导致楼盘烂尾,无限期拖延交房;
  
  (三)房产商开发程序有可能违法,因而不能取得房屋产权证;
  
  (四)有可能开发商在建工程偷工减料,导致房屋质量不合格;
  
  (五)有可能开发商没有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提前搞内部认购,导致合同无效;
  
  (六)开发商将土地或房产抵押,购房者事先无法知道,知道后也无法控制,一旦解除不了抵押,或抵押物被拍卖、执行,购房者都无法实现其对房屋的各种权利;
  
  (七)银行有可能违约,不能按期放贷,导致买方与卖方的合同违约,双方解除合同。
  
  由于按揭制度法律关系相对来说比较复杂,所以律师的介入可保证当事各方的利益不被对方或第三方侵害。开发商和银行早已有各自的法律顾问,以保证他们各自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和申请按揭贷款时,聘请专业房地产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
  
  以上就是对商品房按揭的条件介绍,若申请人不满足这些条件的话,那即使向银行提出了申请,最终也是无法获得按揭贷款。而申请按揭贷款,此时也是有一定风险的。作为当事人要小心应对这些风险,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

·购买期房的法律风险
      在购买期房时一定要看“五证二书”。五证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完房以后还要查......


·常见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包括哪些
      据很多人反应在实际购买二手房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纠纷,而这些纠纷却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虽然想要事先采取措施预防二手房买卖纠纷的出现,但其实大部......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如何判决?
      男方出轨离婚房子分配会怎样判决呢?1、法院判决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一方主张另一方有了外遇,婚外情,那么必须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不能提供证据,那......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而
      在进行房屋转租的时候,当事人一般都是会签订一份转租合同的,而对于这个转租合同,不管是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作出的,还是在非法转租的情况下作出的,都是有可能......


·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
      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一、房屋拆迁补偿内容有哪些如果房屋拆迁的补偿方式是货币的话,那么,这笔补偿费包括哪些呢?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有啥影响?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都在发生一些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以后都应该首先及时的报案,然后等待交警进行责任划分最后进行赔偿,那么要是车主没有报案不进行交通事故的处理,对车主有什么影响呢?相信很多人对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有啥影响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


·财产保险索赔常识
      企业财产保险出险后,保险公司是如何进行赔偿处理?  当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申请时,保险公司除派出技术人员查勘出险现场、核定保险责任和损失外,还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保险单、企业资产负债表、损失清单、发票以及相关的帐目、施救费用单......


·工伤认定申过期是否没办法索赔了
      在生活当中,任何一项事情在进行的时候都是有规律的,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也是如此。申请做工伤认定的时间是有着一定的限制的,如果超出工伤认定的期限的话,对劳动者本人将是非常不利的,但是在生活当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可能会导致很多人超出了对工伤认......


·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样的?一、上市公司参与并购基金操作流程是怎样的?并购基金是私募股权基金的一种,用于并购企业,获得标的企业的控制权。常见的运作方式是并购企业后,通过重组、改善、提升,实现企业上市或者出售股权,从而获得丰厚的收......


·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
      工伤本人申请法律援助可以吗在企业的工作的过程中,偶尔也会有工人受伤,这就是工伤,工伤可以选择协商解决,到协商不了的,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工伤受伤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工伤问题的时候,如果没有能力请律师,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但是工伤本人申请法律......


·单位未续签劳动合同有经济补偿吗?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


·鼻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
      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劳动关系存在的标志,劳动者除了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义务之外,还可以得到相应的权利,比如说在工作时发生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请求赔偿的权利,那么鼻骨骨折工伤几级伤残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



·劳动争议律师:公司破产,拖欠员工的薪资能否追回?
      真实案例:      ......



·浦口法律顾问
    南京市浦口区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公司诉讼和非诉讼法律办案经验,......



·买卖合同中有关利息的规定
      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有关利息的规定,是指买卖合同生效后,标的物所生的利息的归属。《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孽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所产生的孽息,归买受人所有。”事实上,买卖合同生效后,标的物所生的利......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了解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内容,才能帮助我们准确的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然后才能依法对行为人进行处罚。不同的犯罪,其构成要件的内容不同。那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一、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


·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一、上海市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上海市职务侵占数额1.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职务侵占数额1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商品房按揭的条件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老父亲骑摩托车超同相行驶的三轮车导致逆行撞对面而来的汽车发生事故,父亲骨折对方无
·给店里送货,把车弄丢了,有责任吗
·债务纠纷 欠款人外省人在外省如何追讨
·请问一下10月3号法院有工作人员么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婚姻破裂准备离婚,有一个女儿,双方都想要
·民事赔偿被告无能力赔偿是否可以申请司法救济金
·左侧上额骨额突骨折。鼻中隔偏曲。属于哪种伤 d
·此交通事故,对方有几分责任?


推荐律师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3082499

热门城市

·怀化律师
·
本溪律师
·
桃园律师
·
宜春律师
·
五家渠律师
·
南平律师
·
胡杨河律师
·
宝山区律师
·
九江律师
·
门头沟区律师
·
舟山律师
·
昌江律师
·
津南区律师
·
乌海律师
·
衡阳律师
·
新疆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