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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结算打欠条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
有问题要咨询?己结算打欠条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工程的质量问题一直都是非常重视的问题,如果工程的质量不过关那么工程项目到最后的成果也不会乐观,严重的还会带来工程事故的发生,一般的工程质量都会有保修期的,在这个期限发生问题都是可以找施工方的,那么己结算打欠条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己结算打欠条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 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与缺陷责任期的区别 1、起算点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换言之,缺陷责任期未必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也有可能从承包人提交竣工报告90天后起算。 2、法定与约定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必须法定遵守最低期限。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不属于法律法规,期限经双方约定遵守。 3、是否竣工验收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换言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是质量保修期开始的先决条件,若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自然谈不上质量保修期。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换言之,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构成缺陷责任期开始的先决条件。 4、维修期限的差异 ①质量保修期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指出: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换言之,上述年限的规定为最低标准,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严于最低标准的年限。若双方不约定,则遵守法定的最低年限标准。 ②缺陷责任期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指出: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换言之,若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缺陷责任期,则无缺陷责任期可言。 我们知道,在工程质量的保修期期限以内,只要死工程质量发生问题,都可以找施工方进行解决,对于己结算打欠条后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怎么办的问题,文章中也说到了,只要遭保修期限中都可以得到解决,行文至此,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的知识欢迎再次咨询。 ... ·拘役退休视为缴费能算工龄吗 拘役退休视为缴费能算工龄吗?判处拘役服刑期间是不能计算工龄的,而且未达到退休年龄被判处拘役的,在服刑期间没有办法参加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 ·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算不算工伤? 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算不算工伤?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第十四条,在上课期间学校宿舍摔倒这种情况属于工伤。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 ·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 不管是什么? 桥梁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么划分的不管是什么建筑,在修建完成以后,人们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其实最关注的就是对于工程质量上的要求。如果工程质量发生了比较严...... ·包工头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 包工头欠钱不还没欠条怎么办?1、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借条、欠条、收条、银行转账记录等可能反映欠款、汇款的书面材料,2、至法院...... ·子女的抚育费有什么给付方式 子女的抚育费也叫做抚养费,这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付的,这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体现。而实践中,这个子女抚育费有哪些具体的给付方式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子女的抚育费有什么给付方式子女抚......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中毒,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 ·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的? 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的?公司在成立之后如果是因为资金不足或者是经营者没有合理的经营公司就会面临着破产的危机,一般公司在破产之后都会有清算小组来进行清算,但是在这期间有一个问题需要您注意,就是在中国公司破产保护债务怎么办呢?我们这就来解...... ·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配的效力如何? 在司法实践之中,诉讼离婚的案例虽然不在少数,但是协议离婚的情形也是十分常见的,无论采取何种方式离婚,都会涉及到财产的分配问题,对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可能会认为协议离婚进行的财产分诶问题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究竟,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公司并购涉及到行业和公司性质不同,划分出很多公司并购的种类。有按照行业性质分的,也有按照支付方式分的。那么公司并购的种类具体有哪些?都有哪些分法?下面我们结合公司并购方面的法律知识,给您简单做个介绍。一、按行业特征...... ·房地产拆迁中的特殊情况 第一类是居民区中的街道工厂。该类房屋在市场上既无成交案例也无出租案例,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而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该类房屋的容积率较高,最后计算出的市场价格相对偏低,较难真实反映该类房屋的客观市场价格。 第二类是居住用房作为办公用...... ·在我国,赠与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 在我国,赠与合同是诺成还是实践合同?一、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呢?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还是实践合同,专家学者们争议很大。比较主流的意见认为,赠与合同原则上为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为例外。合同法并没有单独将赠与合同定位于实践合同或者诺成合...... ·汽车的划痕险报案怎么说? 很多时候因为个人纠纷,别人为了复仇,或者你为了报复别人采取了一些非法手段。当然,我们都知道,杀人放火肯定是会出人命的,中国人还不至于笨到把自己搭进去,所以,划车是一种手段。那么,我们来了解一下汽车的划痕险报案怎么说?一、如果被保险车辆被刮花...... ·邓飞律师为广安励志中学师生上了一节生动的法制课 2018年5月10日,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邓飞律师,来到广安...... ·南京房产律师陪购 南京房产律师陪购服务:开发商信誉及资质调查;查验期房的预售许...... 我们拥有所有权的房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贷款的,但法律同时也贵了不能被抵押的房产,那到......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一、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1、建筑装饰装修工...... 不可以。畜禽养殖要尽量利用废弃地和荒山荒坡等未利用土地,荒山划为基本农田后不得占用。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不占或......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有漳州市女子看守所详细地址跟电话号码嘛?急 我买了 ·本人长年在外务工,2018年村分发土地补偿款没有发放到我的名 ·我是和第三方签的合同,派遣到别的单位工作,现在工厂搬走,不想跟着去了,有补偿吗? ·怎么才能把一个户口分成两个都需要什san ·办理离婚要到哪个部门申请? ·共有财产分割,同居期间的房产贷款是女方还的 ·每个人的养老保险金要缴多少?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后,但未续签,我该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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