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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的缴纳一般都是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的,但是对于没有工作的朋友来说,就需要挂靠单位代缴社会保险。代缴社保劳动关系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个人与代缴单位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依托关系。利用这种关系缴纳社会保险,具体的该如何理解这类劳动关系,可以随我们去讨论下。
有问题要咨询?代缴社保劳动关系是否成立?一、代缴社保劳动关系是否成立 代缴社会保险不一定成立劳动关系。 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做出了这样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应从分析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入手,即需要审查双方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一方是否接受另一方的指挥和管理、一方是否从事另一方安排的劳动、一方提供的劳动是否系另一方业务的组成部分等。 代为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仅是认定劳动关系的一个参考因素,而非决定因素,双方仅存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或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关系,但不具备劳动关系本质特征的,不宜轻易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二、代缴社保的几个注意事项 1、首先,社会保险代缴是通过合法注册的公司来进行缴纳。选择某个代理公司来代办,就要对该公司的资质做好审查,看是否合法注册。这样,对自己的权益能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 2、其次,要和代办公司确定好代缴的社会保险基数。如果代办公司和客户以高基数来确定金额,实际上却以低基数来给客户缴纳,客户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而且还会受到金钱损失。 3、缴纳社会保险一个月后(次月),每月要和社保代办公司索要缴费证明,或者自己在社会保险网站登陆查询,看自己的社会保险是否真正缴纳。注册很简单,用自己的医保卡号直接注册即可。如果是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是没有医保卡的。在社会保险中心正式将你的信息录入社会保险缴费系统后,会首先给你一张临时社保卡,这张卡的号码就可以用来注册。每月查询自己社保的缴费情况,可以充分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4、要和社保代办公司在合同上约定好,需要手工报销的时候,代办公司如何收取费用,或者服务费中包含几次手工报销。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挂急诊未带社保卡,或者无卡就医,或者生育报销等情况,都需要进行手工报销,一些程序很复杂,需要代办公司以单位身份来进行申报。很多代办公司会临时高收费,由于事先没有约定好,会导致一些纠纷或者会使委托人多承担些代办费用。 5、要在合同上约定好工伤申报事宜(重中之重)。目前,很多人选择了社保代办公司,但是忽视了工伤约定条款。委托人一定要和代办公司约定好,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如何由代办公司进行申报、处理理赔等事宜。 6、要保存好每月给社保代办公司的打款记录。很多问题社保代办公司也许会给客户造成不缴或者漏缴等现象,如果一旦发生这些现象,这些打款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以达到维权目的。 7、社会保险代理合同要让自己的亲人知晓。这点为什么很重要,原因是:委托人一旦出现事故,而导致了伤亡,就可以由亲人来与社保代办公司协商解决工伤理赔等事宜。以上是我们在长期的工作中总结出来的几点问题,也是为了让委托代办公司和代办机构代缴社会保险的人更好地维护自己权益。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代缴社保简单的说就挂靠一个企业进行缴纳社会保险,这也是为了社保缴纳的方便。实际上与企业之间并没有实际的劳动关系,这类劳动关系可以说是名义上的,为了就是缴纳社保的方便,没有劳动关系也是没有办法缴纳社保的。如果您对于这类劳动关系还有疑问,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怎么填写 生活中,申请工伤认定的话,社保局会要求申请者首先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相关材料并且填写工伤认定登记表以后一并提交。不过,毕竟现在工伤这种情况也是比较少见...... ·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 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的交通运输事业当中水运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我国的水运工程的技术经济年来不断取得了新的进展,很多新的技术成果......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怎么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除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外,在办理失业证、社保转移时也常需要用到它。也就是说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最好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一、劳动合同法员工赔偿的规定包括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员工赔偿的规定包括哪些?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劫持航空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劫持航空器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危害了旅客人身、财产以及航空器的安全,也破坏了正常的航空运输秩序,但主要是前者。随着航空事业的发展...... ·法定离婚的理由都有哪些 法定离婚的理由都有哪些?夫妻不管是通过怎样的方式离婚,此时若不能满足离婚的理由,自然也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而在不同的离婚方式下面,法定的离婚理由是不同的。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告诉您法定离婚的理由都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法定...... ·中国房屋土地使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中国房屋土地使用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 ·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 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该怎么处理一、天津违法停车罚款多少在天津违章停车被开罚单后可以到当地交通部门或者是带点的银行缴纳便可;如果是外地车辆,不能及时在天津缴纳的可以回到牌照所在地缴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天津违法停车一旦被查获,将被处...... ·17岁是不是童工,使用童工有哪些处罚? 17岁是不是童工?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么首先我们要知道我国对童工是如何进行规定的,年龄界限是什么。我国禁止单位录用童工,但是却没有禁止招用未成年工。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决这个问题。一、17岁是不是童工17岁不属童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及......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体是多少? 合同法定金比例具体是多少?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通常为了保护卖方的权益会事先对买方收取一定的定金,对于定金收取多少,不是随便定的,在《民法典》中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具体合同法定金比例是多少呢,我们为您整理报道。一、定金的含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 ·一、 二手房过户完多久领证? 一、二手房过户完多久领证?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以下是二手房过户办理流程,买卖双方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第一步:签约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 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在日常经济生活中,发生债权债务转让行为十分普遍,只要有本着自愿、公平原则订立的转让协议并明确各自的责任义务即可生效。但有时转让行为涉及的不止甲乙双方。那么三方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应该如何草拟呢?为您解答。一、以下是一三方债...... ·公司被吊销后不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连带清偿 导语:在“老赖”被吊销营业执照,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 苏州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集中管辖发生在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 实践中,并不是所有领取到结婚证的婚姻都是有效的,婚姻法中也存在着无效婚姻。无效婚姻中的双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不过...... 醉酒驾车取保候审阶段被限行是否合理?合理,因为涉嫌醉驾的话驾驶证已经被吊销了,而且取保候审期间也有一定的要求,依据《新刑事...... 《行政诉讼法》原告主体资格如何认定?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的侵犯时,公民在选择救济途径时,可以选择提起行政诉讼,但...... 相关法律问答: ·我现在买了一套房子,房主说是大产权,现在去查土地性质还不是国有,开发商开具的证明 ·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偷了十万元的电缆有什么处罚和判定呢 ·因公伤残军人,因公伤残九级军人回地方有什么政策没 ·请问14岁可以乘坐大巴车独自去福州吗?火车可以吗 ·2017年17岁跟着贷款公司后面要钱现在以敲诈勒索罪扣在看 ·19年网贷一个玖富万卡的借款一万元,不知道有保险合同,现在让 ·本人是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跟老公闹离婚,现在已经分居两地,想走法律程序,但不想抚养孩 ·网贷贷款放利息给别人但从未获利,还算高利贷转贷罪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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