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比较合适?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离婚案件中,离婚双方最关注的就是子女抚养和抚养费给付问题。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三种,所以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是不确定的,双方在协商抚养费问题是也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从而争取在抚养费标范围内争取到较高的比例。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
  
  一、抚养费负担的数额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达不成协议或协议无效需由人民法院判决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三、抚育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一、一般为不抚养孩子一方工资的20%-30%,医疗费,上学费用可每人各半,无固定收入按相同或类似行业的年收入的20%-30%,如对方条件较好,可适当增加;有条件的可给付到小孩18周岁。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中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会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个方面,对于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确定,经过双方协议离婚后,适当增加抚养费用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涉及的金额数目较大,需要由双方协商确定。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专业律师。
  
  ...

·女方打离婚争抚养权官司要怎么收集证据?
      夫妻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往往会成为打官司的主要目的。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对孩子都有深厚的感情,但女性因为生理原因,对于孩子的着更为千丝万缕的牵挂......


·起诉离婚需要的费用是多少
      一般在起诉离婚中往往都会涉及到两方面的费用,包括法院的受理费和聘请律师的费用。但实践中,并不是所有当事人都会聘请律师,因此律师费只会在聘请律师的情况下......


·子女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年?
      我们知道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的不可推线的义务,无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存续与否,都是需要抚养孩子的,但是抚养费却是在夫妻离婚之后才需要支付的,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
      夫妻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向孩子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那么子女抚养费给付到什么时候?对此《民法典》上有明确的规定。接下来......


·债务承担与第三人自愿履行
      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系指既无法律规定也无合同约定,第三人自愿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一种事实行为。对于第三人自愿履行行为的性质,学术界存在着不同观点,有的认为第三人自愿履行是一种赠与行为,有的认为是一种无因管理,笔者倾向于认定为无因管理。理由是,......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建筑行业的规模也随之变大,如何使得建筑行业在飞速发展的经济中得到平稳的发展,就必须得发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作用。因此,建筑单位必须要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建筑工程定额的作用......


·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
      当事人就交通事故中的纠纷,依法向法院起诉后,作为起诉的一方,按照规定需要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而在举证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那到底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交通事故举证有哪些要注意的1、......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保护公司法小股东权益?
      根据法律规定怎样保护公司法小股东权益?当代社会,那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公司的话是存在着大股东以及小股东的,当然公司里的大股东的权益是肯定会受到保护的,因此很多人都会忽视小股东的权益,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怎样保护公司法小股东权益?那么,接下来......


·属于人身保险的商业保险受益权能否转让给作为投保人的用人单位?
      《保险法》第39条第2款规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如用人单位作为投保人将人身保险受益权指定为自己,因其系投保人又系法人,不符合人身保险合......


·外嫁女能否继承父母的土地流转所得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该法条表明,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不会因在农村经济组织间的嫁娶、迁移等而丧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权利人并不限于一定具有土......


·实习工资是什么,实习工资该不该给
      实习是大学生进入社会的第一堂课,但是由于大学生的社会经验不丰富,在实习的过程中吃了亏也不知道,并且也没有办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习工资是什么,实习工资到底该不该给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方面的问题,希望对您解决遇到的问题有所帮助。......


·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
      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原告在著作权侵权诉讼中,诉讼主体包括了原告和被告,第三人参与诉讼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不同身份的诉讼主体,在诉讼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实践中谁能成为著作权侵权诉讼的原告吗?律师356我们将在下文中为......



·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田军,风险代理---不成功,不收费
      随着车辆的拥有量的快速增长,道路交通拥堵的日趋严重......



·灌南县看守所
    灌南县看守所位于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路,是灌南县...关押犯罪嫌疑......



·抢夺罪的后果是怎样的,要怎么处罚抢夺罪?
      说了是抢夺犯罪,那么其后果自然也就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了。司法实务中,对抢夺罪的认定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那么抢夺犯罪该如何认定呢?而抢夺罪的后果也就是处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为你介绍。一、如何认定抢夺罪(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抢夺数额较大......


·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
      离婚征地补偿款如何判?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少地区的政府都在进行征地。在征地的过程中,政府会给被征地一方高额的补偿款。这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份不小的收入。但是,当夫妻离婚时,这部分补偿款是否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可能您还不是很......


·适用缓刑的条件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对于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暂缓执行原判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执行其刑罚,考验期间犯罪分子符合法定条件的,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只有具备以下条件......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上学的孩子每个月抚养费多少比较合适?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试用个月没签合同,一到期就被辞退
·我分期了个手机,每个月我都会提前一天存钱到代扣卡里,这个月我提前了两到三天
·再婚后双方年龄以高,双方老人医药生活费双方儿女怎样划分
·我是货车司机,我给一个公司拉货,运费一直不给请问该怎么办?
·请问脚骨折对方全责,对方有车险能赔多少钱
·程律师你好,我有一起刑事案件需要请你帮助
·如何是证人证言合法化
·非本地户口有一套住房,户口所在地有一套,这样要交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热门城市

·临夏律师
·
九江律师
·
汕头律师
·
张家界律师
·
兴安盟律师
·
梁平区律师
·
铜仁律师
·
广元律师
·
密云区律师
·
铜陵律师
·
重庆律师
·
巫溪县律师
·
秦皇岛律师
·
果洛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河池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