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雇员工吗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雇员工吗一、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雇员工吗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否随时解雇员工?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劳动合同法的重大变化,同时也给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一般来讲,试用期内经过双方的了解和考查,认知了彼此。双方开始考虑是否进入“正式期”。而用人单位不能再向以往一样,简单的说一句,“员工不适合公司的岗位需要,而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这实际上是限制了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增加了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必然要求解除理由必须合法,合理。有理有据,否则将导致在劳动争议中败诉。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和细化岗位说明书,记录劳动者的工作过程和业绩。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根据。
  二、单位解雇员工怎么补偿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应如何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述规定对经济补偿的计发方法表述太原则,许多具体操作办法,还有待国务院或劳动保障部去规定。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全额工资相加后计算的月平均工资。所谓全额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等,但不包括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福利费用等。
  作为员工,当您的合法的劳动权益被侵犯时,您可以通过去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具体您不知道该怎么做,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让律师帮您妥善的处理。
  
  
  ...

·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包括什么?
      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包括什么?工程质量是关系到社会大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问题,因此,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就制定了......


·特殊劳动关系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
      特殊劳动关系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是和标准的劳动关系有所区别。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构成特殊劳动关系,在确保劳......


·受了工伤,多长时间鉴定合适?
      工伤鉴定是确定职工伤残等级的一项程序,职工在进行一段时间的医疗以后,就需要到相关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在法律规定的伤残鉴定期限内完成鉴定才能进行后续的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解除是否有赔偿
      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之内,如果自己已经明确的主张要求公司给自己出具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却又迟迟不给出具书面劳动合同的这种劳动关系,并不符合法律......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
      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三种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出售,指转让人以获取一定数额的价金为目的,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付价金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民事法律行为。实质上是土地使用权的买卖,是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形式而实现。但与一般买......


·继父母子女关系能解除吗
      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自己的亲生父母再次结婚的行为而成立的,那么实践中是否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呢?曾经有很多人都咨询过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继父母子女关系能否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当然可以解除,只是方式......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配偶已达退休年龄但子女已成年的,能不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认定受害人配偶属于受害人的成年被扶养人应同时满足二条件:一是受害人依法对其配偶应承担扶养义务;二是受害人配偶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若受害人与其配偶婚后育有子女,且已成年,法院据此认定受害人配偶应由子女尽赡养义务,受害人配偶不满足上述......


·如何区别合法的私募基金与非法私募基金?
      金融市场中的私募基金,惯常采用的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基于签订委托投资合同的契约型私募基金,另一种是基于共同出资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私募基金。目前在我国比较盛行的私募基金一般都是契约型私募基金。又分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
      在我们进行计算工资的时候,处理一般的基本工资之外,我们的工资还是有很多的其他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组成部分的,在进行计算的时候,要注意。另外,有一些人会问到工资福利待遇包括绩效工资吗这个一个问题,那么,到底工资福利待遇都是包括哪些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一、发生追尾保险公司应该如何赔偿(一)先从交强险来赔偿,交强险只要有责任(次责、同责、主责、全责),在强制三责险中的赔付金额是一样的,因为强制三责险只分有责和无责。强制三责险有责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哪些情况下,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
      《最新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全文?《国家赔偿法》是针对国家机关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时,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作出的赔偿。其中赔偿主体为国家。为了保证其在实践中的实施、运用,我国还制定了《国家赔偿法司法解释》。下文是整理的详细内容......



·关于刘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一审辩护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山东乐衡律师事务所受被告人......



·南京专业合同律师
    南京专业合同律师擅长处理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建......



·农业土地使用年限有多少年?
      农业土地使用年限有多少年?一、农业土地农业用地又称农用地。指直接或间接为农业生产所利用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养捕水面、农田水利设施用地(如水库、闸坝、堤埝、排灌沟渠等),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等。198......


·诽谤罪起诉价格具体是多少
      在生活中或者网络上受到他人诽谤时,很多人都选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二在这过程中,人们便开始担心诽谤罪起诉价格是否十分高昂。实际上,诽谤罪属于自诉案件,如果是自述的话基本不需要什么费用的,只有请律师才会产生费用。以下价格的内容仅供参考一、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法释〔2003〕19号  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随便解雇员工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在公司试用期入职签了两份合同,已经十天了,我还没得到我那份,那合同还有效吗
·钱汇过去我告诉他们给我回个信息,结果连个信息也没有照的先接到
·我未婚夫因为吸*被西林公安局抓着先是拘留十五天然后送去田阳
·被拘留十日家属能看望吗?
·海口的房子涉及政府改造工程,但该项目从2018年开始至今一直
·我所在的是一家私营有限公司,从事矿山运输服务,部分员工都在野外作业,san
·在农行门口电瓶车丢了,农行有责任吗?
·学校所谓的降级费是合法的么


推荐律师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热门城市

·文山律师
·
呼伦贝尔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渭南律师
·
遵义律师
·
襄阳律师
·
大洋洲律师
·
陵水律师
·
漳州律师
·
威海律师
·
萍乡律师
·
陇南律师
·
黄山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晋城律师
·
宜昌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