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怎么收的?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现在很多石家庄市民在买卖二手房的时候,会到公证处做一个公证,这样如果合同条款有误,就能及时发现,避免今后发生纠纷。如果合同金额比较大,双方比较关心的是公证费用收取的问题。那么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怎么收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石家庄公证处公证收费办法是什么?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 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主要实行两种收费办法:
  
  
  1、按件收费。如公证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公司章程、证据保全等,即按每件100元—2000元分别收取公证费;
  
  2、按标的总额收费。如证明房屋转让、买卖、经济合同等,即按合同标的1%—0.05%分别收取公证费。如按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当事人负担确有困难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申请公证处减收公证费。
  
  二、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怎么收的?
  
  公证机关办理公证房产案件,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现将一般的公证收费的的标准简介如下:
  
  1、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国籍、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收费10元;
  
  2、证明遗赠扶养协议,收费10~50元;
  
  3、证明印鉴属实,证明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证明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4、证明遗嘱、遗赠、证明产权、证明查无档案记载,收费10元;
  
  5、证明法人资格、收养、财产分割、证明产品抽样检测,收费10~30元;
  
  6、证明担保书、证明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7、证明商标注册,收费50元;
  
  8、证明劳动保险金、养老金、子女助学金的,每件收费5元;
  
  9、证明招标、拍卖、开奖、收费100~150元;
  
  10、证明经济合同、企业承包、经营合同:
  
  (1)标的总额不满10万元的,收费10~50元;
  
  (2)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收费100元;
  
  (3)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收费300元;
  
  (4)10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收费600元;
  
  (5)2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收费1000元;
  
  (6)300万元以上不满400万元的,收费2000元;
  
  (7)400万元以上的,收费3000元。
  
  11、证明股票、房屋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1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
  
  接受益人收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最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13、证明债权文书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按债务总金额的千分之三收费,原债权文书经过公证的,按千分之一收费,最低收费10元。
  
  14、翻译,每千字15元,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
  
  三、石家庄公证处公证注意事项有哪些?
  
  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申请人须携带相关资料申办公证,申请人不能亲自来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3、声明、委托、生存、遗嘱、赠与、身份证、签名及其他与申请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须申请人亲自办理,不得委托他人申办。
  
  4、请申请人自行携带其他有照片的有效证件以备参考,如:居住证、驾照、社保卡、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5、所需提交的资料如无特别注明均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6、协议类公证需协议双方共同申请。
  
  由此可见,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办法主要有两种,按件收费和按照合同标的额收费。对于按件收费的,基本在几百元左右。像二手房买卖合同公证,就得按照合同金额收取,通常在千分之一到万分之五之间。具体收费标准还得看当地公证处的规章制度。双方进行合同公证的话,公证费应该由合同双方共同承担。
  
  ...

·乙肝影响抚养权么,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就孩子的抚养权、债权债务的分配问题斜协商达成一致后签署离婚协议。然而,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是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发生的赠与有效吗?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如何区分所有,否则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财产实行共有制。这里的......


·离婚后的财产要怎么分,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夫妻的财产分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根据时间划分,又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夫妻离婚时,关于财产的分割是最重要的内容,同时也是经常引起纠纷的部分。本文中......


·法院认定无效的婚姻,原告撤诉,婚姻关系可以恢复吗?
      不可以。首先,婚姻无效的三种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要件才能生效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要件才能生效互相债权、互负债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照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制定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这是法律保护当事人意思自由的一种重要举措,则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生效呢?下面我们就......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
      一、宁夏房产税最新政策是怎么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了五种免征条款,分别是: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4、个人所有......


·姓名权内容有哪些
      姓名权内容有哪些在我国,姓名一般都是由父母确定的,很多人都觉得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没有实际的作用。但是法律是赋予了公民姓名权的。那么姓名权包含了哪些内容呢?今天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了解。姓名权一般包含以下内容:一、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洗涤购销合同范本洗涤购销合同范本甲方(买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卖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保洁用品及耗材并......


·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被继承人去世之后,就会开始遗产的继承。而此时具体分割遗产之前要知道可以分割的财产范围,同时也要了解清楚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不然的话就有可能对部分继承人不利,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这个问题。一、分割遗产应按什么顺序进行法定继承中的遗产继......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怎么给?
      父母在解除同居关系的时候,对于同居期间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也需要一并做出处理。这其中就涉及到子女抚养费怎么给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一、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怎么给?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过失杀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过失杀人罪其实也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在某些情况下,行为人由于疏忽大意等原因也会导致他人死亡,这种情况行为人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即使行为人是因为过失而导致他人死亡的,也仍然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到底过失杀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有法律进行专门的规定的。相信很多人都想要知道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有关工伤......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肖律师从轻辩护主犯获轻刑一年
          武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肖律......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专业代理婚姻纠纷、离婚财产分割、离婚诉讼、离婚咨......



·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申请?
      在实践中,夫妻双方离婚往往会导致在财产分割的问题上产生争议,为了防止夫妻中的一方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将财产进行转移或者变卖,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双方的共同财产,那离婚财产冻结什么时候申请?我们为您提供了以下内容,欢迎阅读了解。一、离婚财产冻......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构成有明确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的构成有明确的规定,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是法律赋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工资构成为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法关》于工资构成的规定是依照劳动者的具体工作设置的,是符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利益的,......


·什么叫集资诈骗罪,此罪与诈骗罪有什么区别
      在现代社会,资金是企业进行生产经营不可缺少的资源和生产要素。而生产者、经营者自有资金极为有限,因此向社会筹集资金成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金融活动。集资诈骗罪即是与集资活动相关的一种犯罪,亦是诈骗罪的一种。本文就为您具体介绍什么叫集资诈骗罪呢,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石家庄公证处公证费用是怎么收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您好!冒昧打扰了,我是广西的一名乡村小教师,我现在遇到了一件
·钱律师你好!我前几年钱被别人骗了,然后上法院起诉,结果还是没
·伊律师,您好,朋友欠我100多万,好几年了,我催讨过几次,总
·我有个朋友在看守所呆了将近半年,但是还没有判刑,怎么才能知道
·你好,对方欠我们货款不还,我们打官司赢了,我们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有三四个月了,法院和一点动静都没有,欠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殴打事件致原告为一级轻伤,现被判刑一年半,
·『男方公租房婚后买成产权,女方去世,女方家人是否可要求继承遗产?
·工亡人员被扶养人的支付抚养费的年限


推荐律师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热门城市

·嘉定区律师
·
萍乡律师
·
朝阳律师
·
南昌律师
·
普洱律师
·
南开区律师
·
房山区律师
·
宜昌律师
·
宜春律师
·
桂林律师
·
东营律师
·
杭州律师
·
株洲律师
·
南岸区律师
·
通化律师
·
东方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