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是怎样的?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流程是什么?
  收回国有土地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方面的程序:拟订收回方案、听证、报批、下达决定书、注销登记、补偿等。
  (一)拟订收回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的批准调整用地的文件,拟迁移、解散、撤销、破产的企业(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的申请或者土地管理部门决定收回的处理意见,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并将拟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宜通知原土地使用权人,并告之听证的权利。
  (二)听证:土地使用权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接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通知后的一定期限内向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该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中规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
  (三)报批: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听证后规定的一定期限内,将所拟订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连同听证结果报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四)下达收回决定书。根据市或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原土地使用权人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同时告知原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利。对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提前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后若干期限内(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般是60天),依法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五)注销登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后,由原登记发证机关办理注销土地登记,收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发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告。对于出让的土地,还应当依法终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补偿:因使用期届满,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因土地使用权人违法等自身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原土地使用权人不予补偿。
  对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由新的土地使用权人负责补偿。采用货币补偿的,其补偿标准由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在评估的基础上,依据实际使用年限和开发土地的实际情况确定。收回土地使用权涉及地上物处理的,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执行。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收回方案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市国土资源局拟订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案。收回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收回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权利状况;
  (二)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
  (三)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表及调查报告;
  (四)详细的土地补偿标准和金额;
  (五)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需要政府先拟定回收方案,再报上级机关批准,然后举行社会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最后再下达回收的决定,进行回收并补偿相关企业和个人。政府机关不按照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收回私人的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以捍卫自己的权益。
  
  
  ...

·国外允许限制精神病人关押的地方吗
      国外允许限制精神病人关押的地方吗?精神病人关押的地方不可以是看守所,因为精神病人犯法之后被确定存在疾病就必须释放。对违法的公民先关押,然后做鉴定,鉴定......


·中国地大物博,有不少地方后很多小产权房子,由于大多小产权房子
      中国地大物博,有不少地方后很多小产权房子,由于大多小产权房子比呢写普通的房子便宜一点,有些人们可能会选择这些房子,绝大多数这些房子都没有相关的证书,因......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2023年的规定是什么?
      西安市征地补偿费标准规定是什么?征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用地单位应当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属于个人的青苗补偿......


·怎样请律师打官司,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怎样请律师打官司,有哪些注意的地方?诉讼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官司,很多人在遇到纠纷而不清楚该如何解决才好的时候,都会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而这也是比较有效的......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城建办征地拆迁的补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补偿;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


·在我国非法集资如何定罪
      可能生活当中多数的普通公民会将非法集资和诈骗混为一谈,虽然非法集资和诈骗本质上是属于两种罪名,但是其共同的目的都是要骗取受害者的金钱。不管是诈骗或者是非法集资,法院在定罪的时候必须有法律依据才能够对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定罪量刑。那么,在我国......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赠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一、什么时候赠与合同订立生效?回答这个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28条规定: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办理过户手续,可以认定......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的基本流程
          出现交通事故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


·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
      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一、没签合同发生劳动争议要受理吗从劳动法原理上分析,劳动争议应否受理,是以争议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其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范围来确定,而不是以这种关系是否合乎法定形式来确定的。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


·起诉离婚需要分居两年?
      现在很多夫妻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离婚,而离婚包括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每一种离婚方式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有些夫妻在离婚前处于分居的阶段,导致感情变淡甚至破裂,最终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分居两年吗?接下来我们......


·居民向私人贷款怎么贷?
      居民向私人贷款怎么贷?居民向私人贷款其实就是一种民间借贷的行为。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在买房是时候,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并不是在合同上面
      在买房是时候,双方需要签订书面的购房合同,但并不是在合同上面签字之后并且也交付了房屋钥匙的,此时就算交易完成了。毕竟房子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在我国要想获得所有权的话,则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这其中就会涉及到费用的支付。那么买房子过户费谁出?接下来......



·山西省各地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位置导航、公交路线
      太原地区看守所●山西省看守所地址:太原市小......



·义乌市看守所
    浙江省义乌市看守所地址在义乌市城西街道上杨村,占地150亩,是义......



    您应该都知道,劳动者受工伤以后会进行工伤鉴定,然后获得赔偿,但是有许多人并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可以拿到赔偿金,以及自己可以得......
    由于职员在工作中意外受伤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为了保护职员的权益,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
    在我国大力建设法治社会的同时,还有很多人在顶风作案。法律的设立在保障人们权利的同时更对人们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做了硬性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收回土地使用权证程序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要控告我父亲
·我们该索赔多少呢?,我是一名法学*好者
·宅基地被别人强占
·我卖手机卡 这个卡是有风险的 现在风险出来了 别人买我的卡要退款 我不退 他要报
·我们买了一套房,但首付是我父母拿的钱,包括以前在我们家拿的钱加上有20几万,关键
·交通事故无需住院在门诊治疗保险公司是否承担伤者的误工费
·我妹在一家开票虚开发票
·看守所可以代购食品吗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热门城市

·合肥律师
·
乐山律师
·
荆门律师
·
湖南律师
·
舟山律师
·
内蒙古律师
·
海北律师
·
三明律师
·
广东律师
·
阿坝律师
·
路环岛律师
·
梅州律师
·
宜昌律师
·
阳江律师
·
黔西南律师
·
铁门关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