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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需要怎么做
一、哪些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立案想满足哪些条件? (一)申请人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三、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人提交有关申请资料是申请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尽的义务,也是公正进行劳动争议仲裁的必要条件。为加快办理立案手续,请申请人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立案室及各派出庭立案室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提交如下材料: (一) 申请人是劳动者的: 1、申请书一式2-3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1提供,详细陈述申请理由和请求,本人签名。)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对后留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如当事人的代理人是执业律师的,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律师所函;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公民的,应提供当事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公证机关及当事人所在居委会和村委会的亲属证明。 4、 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的打印网址://www.szaic.gov.cn; 5、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居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书等; 申请人提交第5项证明材料时,应尽量提供,若一份都不能提供,则无法受理立案,提交时须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 6、集体劳动争议(30人以上)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 推选3至5名员工代表,填写并提交《员工推举代表书》(一式三份,员工本人签名按手印); ② 填写并提交《权益登记表》(一式三份,员工本人签字认可,员工代表签名); 7、申请人是工伤的,应提供由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书或职业病鉴定机构出具的职业病鉴定表和相关医疗机构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表或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表; 8、《提交材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 9、 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 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与第(一)类第5项要求相同); 5、 提交《材料证据清单》一式两份; 6、 应当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特别提醒: 一、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 (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劳动者的法定代理人未确定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三、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据。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五、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提出,另案处理。 六、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也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 七、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确认。 申请人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对于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出具收件回执。 八、开庭通知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至开庭之日止为案件排期期间,不计入劳动仲裁审理期限。 劳动者在和公司发生争议后,希望可以得到相应的保障,因此很多劳动者就不明白自己是否应该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找不到可以争取利益的地方,所以建议可以在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一定要注意资料的完整和立案的条件。我们提醒需要申请的劳动者们应该保留好证据,陈述的事实不得伪造,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可以请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尽力的争取自己的权益。 ... ·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必须购买社保吗? 人们来到新企业工作,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在合同里面,要注明工资报酬、工作内容、社保福利等。而有些小企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以种种理由不缴纳......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 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处罚规定是什么?未成年人一直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关注和保护,如今社会发展越来越进步,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法也越来越完善,用人单位非法...... ·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期限为六个月,而自用工关系建立之日起一个月内,就要求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要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话该怎...... ·员工是否加班由谁举证? 现在劳动者混职场越来越难,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现代社会,从来不加班的人并不多,天天加班的人倒有不少;有加班费的不多,义务劳动的倒是不少。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 ·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注册商标的专用权。犯罪对象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品商标。所谓商...... ·与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仲裁总公司吗? 与分公司签合同可以仲裁总公司吗与分公司签合同是可以仲裁总公司的,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 ·合同毁约是哪个毁哪个进行赔偿吗 合同毁约是哪个毁哪个进行赔偿吗谁进行违约谁进行赔偿。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 ·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合同签订之后,不代表合同就已经生效,需要具备合同生效的条件,这份合同才开始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国际商法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相信很多人对此都有疑问,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合同成立后,能否产生法律效力,能否产生当事人所预......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 二级医疗事故赔偿如果发生医疗事故,受害者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当然是要在专业机构鉴定伤残等级,然后,才能确定赔偿。医疗事故分为四级,每一集的赔偿标准又有所不同,那么二级医疗事故赔偿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呢?又有哪些赔偿内容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的...... ·刑诉法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在某些场合将进行取保候审刑,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能有一部分人会由于工作或者一些其他的原因对取保候审有一定的了解,但是一般的老百姓由于平时接触不到这些事情,对刑诉法解除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可能会有些困惑。那么,接下来我...... ·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 判决离婚,相信您都清楚,这其实是由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的判决结果之一。现实中,夫妻一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并不是一定就会判决离婚。那究竟可以判决离婚的情形包括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判断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应当从婚姻...... ·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行吗?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关于离婚的问题,我不是相关法规对于离婚问题有详细的规定,就是为了能够保障离婚的时候能完成办理,很多时候离婚都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调节解决,只需要律师来帮助解决,那打离婚官司不请律师行吗?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南京劳动律师 南京劳动律师处理公司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 ·收集离婚证据有什么技巧 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有理也打不赢官司。要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对于收集离婚证据,有一些具体的技巧。那到底收集离婚证据有哪些技巧?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收集离婚...... 网贷骗的钱能不能追回一、网贷骗的钱能不能追回现在已经成立了网上警察报警中心,可以通过网警直接通过电话报警,第一时间可以把...... 打架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吗?如果符合判刑条件,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下强*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一般是怎么判刑的 ·耿律师你好,别人借钱💰不还,中间人签字啦!现 ·给房东干活不小心从脚手架摔下来断了三根肋骨,住院一星期医药、 ·我该怎么办,我强烈要求减少她来的次数 ·我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呢? ·本个用支付宝转错2000元给江苏镇江的一个人,能不能起诉他 ·被拆迁房屋是老人留下的遗产,因拆迁款分割子女产生纠纷,能否给 ·劳动纠纷~老板无奈不承认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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