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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从而爱车一族也逐年增加,这也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越来越高。为了解决交通事故,我们可以采取各种方式,很多人关注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今天,网的我们为您介绍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相关知识,快来跟着我们的脚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有问题要咨询?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一、处理方法 1、现场私了。根据情形而定,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可根据市场报价要求赔偿。比如甲方主要责任,乙方保险杠也仅有轻微剐蹭,商量之后甲方给以乙方一定的赔偿,然后各自修车。 2、快速理赔。同样的,没有人员受伤,仅仅是小擦小碰,并且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的,双方填写《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确定责任后各自报案(或者全部责任方报案),快速撤离现场并相约到双方或者全责一方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维修。 3、报案。有人员受伤,或者有重大经济损失,抑或双方对事故责任判定有争议的,无论出现哪种情况,必须保护现场并立马报案(交警以及保险公司),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再到相关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维修。 二、处理时间 (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二)、24小时内 1、对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或不予立案手续。决定立案的,应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交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审批。 2、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通知争议各方。 3、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事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24小时内,作出移送或者由原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继续处理的决定。 4、对于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交通警察应当在24小时以内对肇事人、其他当事人、证人进行讯(询)问。 (三)、1日前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四)、2日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2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3日内(3日前) 1、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 2、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3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 3、对接到报案后,经调查不立案的在3日内将不予立案的依据,当事人的权利等事项,送达报警人。 4、对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3日内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调卷公函后,应当在3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交给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六)、5日内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5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2、检验、鉴定完成后5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七)、7日(7日内、7日后) 1、对未知名尸体,7日内无人认领或身份无法确定,应当及时在地(市)级报纸上刊登启示。 2、交通警察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7日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破获案件后7日内,向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书”。 (八)、10日(10日内,10日后) 1、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2、检验、鉴定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3、报纸刊登未知名尸体认尸启事,登报后10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4、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5、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10日后仍不领取(事故车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的规定处理。 6、自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接到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7、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8、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造成人员死亡的,从丧葬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九)、14日(两周) 对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从立为刑事案件之日起经两周工作未能抓获,符合刑事拘留条件的,按照规定办理上网通缉手续。 (十)、20日内 检验、鉴定应当在20日内完成。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日。 (十一)、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 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需要吊销当事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移送案件之前,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决定。 (十二)、1年(一年后) 对未知名尸体的骨灰存放一年,存放证留档备查,一年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殡葬部门处理骨灰。 十三、交通事故案卷保管期限 1、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为2年。 2、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保管期为5年。 3、致人伤残、死亡1—2人和涉外交通事故:保管期为20年。 4、对交通肇事逃逸人员吊销驾驶证处罚的,使(领)馆官员、使(领)馆车辆发生死亡1人以上及其他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永久保管。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介绍的一般交通事故处理期限是多长时间的相关知识,我们得知交通事故在不同的处理方法和不同的阶段,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也是不尽相同。在这里,的我们提醒您:最重要的是在驾驶汽车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切忌酒驾,防患于未然! ...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 商品房屋交付标准是怎样的国家对商品房交房条件的有关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 ·外地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办? 外地车辆肇事逃逸怎么办?外地车辆肇事逃逸后,受害人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受害人应该第一时间及时报案,对于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 ·一、房产交易中心离婚去名按揭未结清是否受到限制? 一、房产交易中心离婚去名按揭未结清是否受到限制?房产交易中心离婚去名按揭未结清的话肯定会受到限制的,贷款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去掉其中一个人的名字,若想去掉一...... ·遗弃行为关于抚养老人是否构成遗弃罪 遗弃行为关于抚养老人是否构成遗弃罪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子女都对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作为儿女的在成年之后,如果有经济能力且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子女都富有赡养老人的义务。如果子女不赡养父母,并且将其遗弃,那么遗弃行为关于抚养老人是否构成遗弃罪呢?让...... ·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如何界定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应遵循以下三条原则: 第一、被保险人应否对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是判断是否属于第三者的基本法律标准。现所讨论的“第三者”源自保险法中的责任险制度,我们首先应当看什么是责任险。保险法...... ·著作权人详解 1。作者是著作权人。作者,是指创作作品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三款指出:“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也就是说,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是作者。公民,即自然......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 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一、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必须是实缴吗?有限股份公司注册资本并不需要实缴,新公司法规定,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这个制度相对于实缴制而言,减轻了出资人或者股东的出资压力,因为以前必须是全额缴清,没有时间上的......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 《关于对外商投资高新技术项目的税收优惠政策》(一)所得税1、外商投资企业技术开发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允许再按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资助非关联......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范本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范本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拆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拆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文件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实...... ·劳动仲裁裁决有什么效力 劳动仲裁裁决有什么效力对于大多数的劳动争议,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仲裁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必须要先经过劳动仲裁,之后才能提起劳动诉讼。而劳动仲裁委此时也是会就劳动争议作出裁决的,那么这个劳动仲裁裁决有什么效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 ·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在医疗纠纷的诉讼中,为了判定责任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被损害当事人可以申请相关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那医疗损害赔偿司法鉴定的流程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提供以下内容供您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医疗事故鉴定的主要流程:1、医患双方协商一...... ·大竹县练虎律师成功办理个人借款不还判决夫妻双方承担偿还责任 基本案情:原告系夫妻..,被告系夫妻..,原告之女毛XX...... ·南京绑架罪律师 南京绑架罪律师解读绑架罪立案标准、绑架罪量刑标准、绑架罪司法...... 二婚登记后财产怎么分配?还是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均分。夫妻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分为有婚前财产协议书的、没有婚...... 加班没有加班费去哪个部门投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装饰工程质保书内容包括哪些?如今装修房子的可不少,却很少有人懂得这其中的门路,就比如装饰工程质保书这个东西就有很多人不...... 相关法律问答: ·公司可以强行变换不适合的工作岗位给员工吗? ·怎么办离婚手续 ·律师你好,我弟弟因为抢劫被关进梅湖看守所,两了,要去看,可不可以看 ·交通事故,我驾车20码行驶在自然村胡同 ·户口迁移问题,我是小孩的父亲 ·关于收到支付宝借呗,花呗逾期还款违约律师函,寻求沟通渠道 ·我在工地工作磕到肋骨上的软组织,软组织破损,还一直不见好,就买了点药,没住院,休息了几天,老板逼我 ·我2019年办理了土地证,去年施工建了两层楼房,途中有人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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