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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交警的职责之一,在路面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就会马上出警到场处理。事故双方当事人和平调解是您最经常见到的处理方式,但交警对于现场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并不局限于调解这一种,有的情况严重还会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也有时间限制,那么,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期限是多少?请阅读下面的内容对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期限进行了解。
有问题要咨询?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是交警的职责之一,在路面上发生交通事故后,交一、当场认定、当场调解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固定的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叙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填写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当场进行调解。 二、24小时内 1、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24小时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信息系统。 2、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撤除后24小时内,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其他当事人进行询问,及时对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三、1日前 调解参加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应当在预定调解时间1日前通知承办的交通警察,请求变更调解时间。 四、2日内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2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2、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2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五、3日内(3日前) 1、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逃逸交通事故,应当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3日内对嫌疑车辆进行检验、鉴定。 2、当事人对检验、鉴定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检验、鉴定报告、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复核。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调卷公函后之日起3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送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3日前通知当事人。 5、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记录,并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机动车驾驶证后,应当及时在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内将其机动车驾驶证状态标注为扣押状态。扣押的机动车驾驶证发还的,应当自发还之日起3日内解除扣押状态标注。 六、5日内 1、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2、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5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4、当道路交通事故中止认定的原因消失,或者中止期满受伤人员仍然昏迷或者死亡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5日内,根据已经调查取得的证据制作道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的复核申请后,应当及时向原办案单位了解案件有关情况,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复核的,通知原办案单位提交案卷材料,原办案单位应当在5日内提交。 七、7日内 1、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结束后7日内,案件主办民警应当与协办民警共同向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构负责人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无人认领的未知名尸体,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设区的报纸上刊登认尸启事。 八、10日(10日内) 1、检验尸体结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尸体处理通知书》,通知死者家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逃逸人和车辆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道路交通事故尚未侦破的,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日期开始调解,(造成人员死亡的,从丧葬结束之日起开始;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并于10日内制作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 九、20日内 检验、鉴定应当约定在20日内完成。 十、30日 1、登报后30日仍无人认领的未知名尸体,在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后,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2、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30日后仍不领取事故车辆的,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3、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 4、嫌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逃逸的,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之日起1个月内将逃逸嫌疑人信息录入全国在逃人员信息系统,抓获犯罪嫌疑人逃逸后,予以撤销。 5、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十一、60日 1、检验、鉴定的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最长不超过60日。 2、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的时间最长不超过60日。 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期限是多少?答案是交通事故交警处理期限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有时候需要2日,而有时候需要30日。比如公安机关应在2日内将鉴定报告送达给当事人,扣押相关物品的期限不能超过30日,未知名尸体在7日内无人认领需登刊启事等等。的律师告知您,交警在现场处理交通事故并不是旁人看起来那样简单,因为在处理过程中有很多需要考量的事,也希望您对在马路上辛勤工作的交警多一点理解和包容。 延伸阅读; ... ·一、回迁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 一、回迁房交房流程是怎样的?1、交房通知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 ·开车撞到人怎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开车撞到人怎么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开车撞到人怎么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1、主体——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危害行为的自然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司法...... ·一、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致伤的起诉期限是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 ·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什么,违约金有多少 解除合同的违约金是什么,违约金有多少合同是交易活动中必备的文书,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权利义务,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大部分人在签订合同是会约定一条违约金,那么你对违约金了解多少呢。我们为你解答解除合同的违约金的内容,您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 ·一、如果离婚共同抚养好不好可以吗? 一、如果离婚共同抚养好不好可以吗?双方协商同意即可,如果协商不成,法院才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由哪方抚养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可以判缓刑吗? 缓刑期满后再犯罪可以判缓刑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 ·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您都知道的是,公司法当中所维护的权益,包括股东的权益。因此,股东在公司当中是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同时,公司的股权是被股东所拥有的,当然股东也可以进行股权的转让,不过需要一定的手续,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公司法股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一、公司...... ·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公司认为,职员在工作中受伤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故而由于工伤纠纷引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为了方便此类案件的审理,相关国家机关制定了工伤认定司法解释。2017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最高......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于这样的情况,为了不不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交警应该尽快的处理,在程序上面可以快速处理。济南市在这方面出台了政策文件。那么,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标准包括哪些?在当今这个社会,工程事故经常发生,这是因为在许多的工程中,很多的承包人没有重点关注工程的质量问题,忽视了质量的重要性。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工程质量事故发生之后,需要对其进行分类,许多人不太知道工程质量事...... ·村民在其宅基地获得安置补偿之外又继承其父母宅基地的安置补偿利益,是否违背一户一宅? 在要求履行行政协议案件中,可将行政协议作为主要证据和依据进行审查。既要对行政协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也要与保护相对人信赖利益、诚实信用、意思自治等基本原则进行利益衡量,只有在行政协议存在重大、明显违法,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利益、...... ·苏州律师说法:企业间借贷的合法性及借贷欠款纠纷处理 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对企业间借贷也是一概否定其效力的...... ·当涂离婚律师 安徽省当涂县离婚律师代理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离婚、涉婚谈判、协...... 撤销权在性质上属于形成权吗撤销权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是形成权和请求权法律的综合的权利,债务人行使撤销权的成立条件...... 一、酒驾跟醉驾的区别是什么?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处罚尺度分别作了规定,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 ·合法第一继承人的人员有哪些? 合法第一继承人的人员有哪些?合法第一继承人分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所谓谓法定继...... 相关法律问答: ·盐边看守所的电话是多少啊 ,盐边县看守所 ·交通事故,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只报保险是否可以向对方索要误 ·李律师你好,母亲与二婚老伴母亲处于分居状态,对方已起诉法院申 ·行政机关给我的这份通知,是具体行政行为吗? ·房产遗产纠纷,我家我七间门市房 ·孙子扶养奶奶的问题,奶奶只有一个儿子 ·有个朋友在沂水拘留了,今天应该出来了,怎么联系拘留所 ·你好!我父母身体都不好,只可以自理生活,二十多来我家一直住着小土房,下雨天老是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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