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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地位而言,劳动者是弱势群体,一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产生纠纷,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机构为自己进行仲裁,除此之外,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呢?我们给您总结了以下几种办法。
一、应积极及时的学习和了解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法维权 有的劳动者由于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该如何来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有的对劳动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准确,不知道该如何应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会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这样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劳动纠纷的处理;有的提出的仲裁请求低于国家规定标准,无形中造成放弃了部分合法权益。所以,劳动者当遇到自己的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么要学会学习法律知识,要么要学会找法律专业人士去进行法律咨询。总之,一定要及时地了解自己的争议所涉及到的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具体规定,争取做到心中有数,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二、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摆事实,讲道理 在维权实践中,协商处理劳动纠纷,是一种双赢的解决方式,不仅有利于化解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且双方均能在短期内解决纷争。尤其对劳动者来说,在许多时候都希望自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并得到实惠。这个协商和解程序虽不是必经程序,但是在实践中确是一个解决劳动纠纷的好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通过正规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处理 调解程序在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当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调解程序作了更为完善、更为明确的规定,不仅将调解组织由原先的一种(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增加为三种: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而且将调解程序缩短为15天时间。另外,对于一些特定的调解协议还赋予了法律效力。如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的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无须再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上述这些新规定对于劳动者通过调解方式处理劳动纠纷都是非常有利的。 四、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之规定,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达成调解协议后未履行的,劳动者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在维权实践中,劳动者常常会遇到一些难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劳动仲裁申请时效要注意 自2008年5月1日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由原先的60天延长为一年时间。这对于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是十分有利的,但是,在实践中许多劳动者仍然会由于各种原因超过劳动仲裁时效。因此,劳动者在遇到劳动争议时,要特别注意不要错过一年的劳动仲裁时效,切忌轻易地放弃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 (二)在劳动仲裁程序中也有调解程序,要抓住调解机会 虽然在劳动仲裁程序之前就可先行调解,但是在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不愿协商,或者因双方差距大而不能达成调解协议。进入劳动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之后,在审理程序当中均有一个调解程序,这个调解程序也是化解纷争的好机会。劳动者应当抓住此次调解机会,适当地退让,积极协商处理。 (三)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之规定,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是,在维权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在仲裁程序或诉讼程序中会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致使一些劳动争议案件因证据不足而败诉。所以,为了由被动变主动,建议劳动者在维权之前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原件,以备后用。 (四)由于诉权只可行使一次,在提出仲裁请求时一定要准确无误 劳动仲裁程序属前置程序,申请劳动仲裁就意味着诉权已经开始行使,而这样的诉权只能行使一次。而在维权实践中,一些劳动者急于求成,在不熟悉相关法律政策的情况下,提出的仲裁请求或不准确、或不全面,这样的仲裁请求,很容易导致部分败诉或全部败诉。而一旦在劳动仲裁阶段诉权行使之后,进入一审诉讼阶段,诉讼请求是不可随意增减或者变更的,除非与原诉求具有不可分性,否则,法院会将新增减或者变更的诉求列为新的争议而不予审理的。 五、向法律维权中心或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法律援助 劳动者在提出劳动争议法律援助申请的同时,要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在法定的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此外,新法还规定了几种特殊情况下仲裁时效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 1、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仲裁请求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所规定的劳动争议受案范畴。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重要话题,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劳动者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采取我们为您总结的办法,当然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提醒广大劳动者,保留自己的工资条和相关录音,入股将来走上法庭,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信息。... ·劳动关系未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就职新单位么? 劳动关系是调解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职工有新的工作机会后,会向单位提出离职,并解除劳动关系,然后到新单位就职。而有时候,职工在和...... ·淄博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淄博工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a)一级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 ·北京工伤鉴定书丢失怎么补办 在生活当中对自己比较重要的一些证件,您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因为有些情况下如果丢失的话,补办起来会相当的麻烦。比如说像银行卡、身份证等这些一旦丢失了,对自...... ·劳动合同转正以后再签是合法吗 很多刚入社会第一次找到工作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合同的青年不知道劳动合同转正以后再签还是试用期就签,因为对这种法律知识没有公司了解的清楚。为了防止有些公司在...... ·全员劳动合同制的管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考核、解除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才能构筑企业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逐步在企业内部建立劳动合同协商机制,依法通过协商...... ·亲人去世,如何取出存款? 1993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银发[1993]7号)文件。根据国务院《储蓄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项,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 ·醉驾的状态下很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醉驾 醉驾的状态下很容易出现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醉驾的查的很严格,一般在醉驾的检测的时候都会进行验血来进一步的确认是否为醉驾,如果是醉驾就会依法进行处罚,那醉驾抽完血让回家了交警让等通知规定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一、醉...... ·私家车闯红灯怎么处罚? 私家车闯红灯怎么处罚2012年10月8日,公安部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闯黄灯将被视作闯红灯,也要被记6分,还要交罚款;不给120急救车让道,将要被记3分;行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 ·儿童车祸请假怎么赔偿? 儿童车祸请假怎么赔偿?一、儿童车祸请假怎么赔偿交通事故病假条和普通的病假条一样,都是由正规医院的正式医生负责出具。1、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的,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书》.2、交通事故中提供的证明...... ·不服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起诉后撤诉又再次起诉的,法院能否受理? 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后撤诉,又再次起诉的,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当事人撤诉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释【2000】18号)第1条规定处理......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纳税?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纳税?一、企业股权转让的概念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随...... ·租赁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 租赁合同单方面毁约怎么办?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单方违约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的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镇江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家属会见怎么预约?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平台是指在押人员家属和律师依法会见...... 一、交通事故伤残后续护理期限有哪些规定护理期限的计算一直到事故受害人身体恢复健康。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在交通事故受伤交强险是否赔偿?交强险的赔付范围主要是针对交通事故中的第三方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所谓的第三方是指投保人之...... 工程欠款该找什么部门解决一、工程欠款该找什么部门解决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 相关法律问答: ·您好!我咨询一下我的信用卡在银行员工手里,他给我写了一份责任承诺书有任何问题都与我无关是他的责任。现 ·本人蒋玉芳女1974年12月30日出生,在2021年 ·三个去足浴店消费,消费完了不满意向店员要回消费款,不妥协,然后在门外碰到两个相熟 ·员工有什么补偿?,我想咨询一下 ·泰州-泰兴市虹桥镇:17年2月份投了十万资金在一家机械加工厂 ·你好张律师!我想起诉离婚,委托你当我律师 ·我该怎么办呢?,现在我包了一辆出租车 ·小孩在私人民办幼儿园感染手足口 幼儿园不承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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