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劳动保障处理违章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的工作生活都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障,员工参加工作就要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就要接受处罚,那么劳动保障处理违章时间规定是多少?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 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 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 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 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 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被劳动教养的;
  
  (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6)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
  
  第14条 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 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 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8:00-12:00 ,下午 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 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以上是我们对于劳动保障处理违章时间规定以及劳动保障规则制度的一些概括总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的机构企业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我们平时工作学习都要遵守这些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保障我们更好的工作生活。...

·员工入职不签合同是违法吗?
      对于准备或即将实习的大学生来说,现在社会的就业或实习实在是太难找了。因此,难得找到工作,管他是什么类型什么专业,能去工作就没其他要求了,所以有些企业想......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
      地下工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什么?如今大部分新建小区都会修建地下停车场,作为小区重要的配套工程,这种地下工程对防水要求很高。施工方必须做好防水工程,......


·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到期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得考虑是否续签的问题,如果选择续签劳动合同,那么劳动合同续签年限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


·以前,因为各种工程质量不过关而引发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为各
      以前,因为各种工程质量不过关而引发的一系列重大安全事故,为各方敲响了警钟。现如今,不仅是建筑单位,国家为了从根本上杜绝工程质量事故,对于工程质量的监理......


·刑事拘留的程序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


·恢复劳动关系后多久上班,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如何区分
      进入用人单位工作之后,一般情况下我们和用人单位的关系就属于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之后我们一定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否则后续出现自身权益侵害进行维护是非常麻烦的,企业违规解除劳动关系的现象时有发生,虽说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但......


·离婚时补充赠与合同无效的吗?合同法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时补充赠与合同无效的吗?合同法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是什么?一、离婚时补充赠与合同无效这份赠与协议是不是有效,看父母出资购买的财产是不是登记在这一方子女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


·进口贸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进口贸易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进口贸易合同范本卖方:——合同号码:——买方:——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1)货物名称、规格(2)数量(3)单价(4)总值包装及唛头包装:小捆70-120千克及卖方有权在3%以上述价格内包括给买方佣......


·不应当撤销的行政许可情形
      1,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不予撤销。撤销行政许可,就意味着被许可人从事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应当随之停止,否则,其行为即构成违法。    通常说来,对于有违法情形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当予以撤销,并......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认定
      进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认定时,一般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首先,要根据专利证书、专利授权公告、专利登记薄、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等文件对专利权的主体予以确认,看看原告是否为合格的专利权人www.nj64.com。2、其次,要对专利权的有效性予以确认,确......


·公司可以对员工罚款吗?
      严格上讲是不可以的。罚款属于公权利,公权利的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只有国家机关在法定权限内可以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罚款,并且罚款时必须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钱也是需要交到制定银行的,不是罚款人直接收取。企业作为一个民事主体......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一、征地拆迁安置程序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



·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费用是是多少?
      律师会见是刑事案件中律师帮助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方式。......



·新北区律师
    常州市新北区律师为您解答法律咨询,办理婚姻,经济,房产,债权,风......



·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一、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各地规定都不一样。1、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证);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通常是形成一篇投诉信)......


·法律发给是如果规定三岁宝宝抚养权问题的?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都很高,有些地方甚至离婚率高于结婚率。在离婚时,若双方有孩子,一般都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受伤害最深的就是孩子,所以法院在出做出判决前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但若孩子太小,如三岁宝宝抚养权问题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夫妻双方离婚时,对......


·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审判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物权编第二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如果夫妻将购买的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那就意味着将购买的房屋赠与未成年人,离婚时应作为未成年人的财产处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劳动保障处理违章时间规定是怎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一二审败诉不服,己到省高院申请再审。申请材料于4月20号交省
·驾驶员肇事死亡一人,单位应该怎么处罚驾驶员
·我家孩子十一岁了,自己背着家人399网游里充值一千元,次日早上发现的,并申请全额退款,游戏中心
·山东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是多少?谢谢!
·您好!我从来没有做过违法犯罪的事,现在我的财产被冻结了,
·我的信用卡到17月份就过期了,但4.6.7.8月份产生次逾期记录因是过期卡无法继
·快离婚了,结婚证都在我这,女方想要回自己的身份证,可以给她吗
·他是否可以再要求分割?,我已办理离婚手续


推荐律师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热门城市

·中卫律师
·
湛江律师
·
佛山律师
·
四平律师
·
昆玉律师
·
银川律师
·
大庆律师
·
新星律师
·
抚州律师
·
澄迈律师
·
黑龙江律师
·
昆明律师
·
朝阳区律师
·
巴中律师
·
河池律师
·
长春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