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重婚罪只告第三者行吗?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一、重婚罪只告第三者行吗?
  
  1、你如果只请求追究第三者的重婚罪刑事责任,这样去请求刑事立案也可以。但是你所面临的问题是,在确人第三者构成重婚罪的同时,你配偶也一定已构成重婚罪。此时司法机关会依职权追究你配偶的重婚罪刑事责任;即便司法机关未依职权主动追究,第三者或第三者的家属也极有可能要求追究。只追求第三方的责任是不现实的.
  
  2、不是只告地三者,与第三者一起的涉及重婚者都可以告。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3、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在确认第三者构成重婚罪的同时,你老公也一定已构成重婚罪,此时司法机关会依职权追究你老公的重婚罪刑事责任;即使司法机关未依职权主动追究,第三者或第三者的家属也极有可能要求追究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重婚罪不需要离婚就能报案,重婚罪既是自诉案件,也可以转化为公诉案件,只有在被害人不告诉情况下,其他公民向检察机关控告才转为公诉案件。
  
  二、重婚罪的构成
  
  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2、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在刑法上认定重婚罪,首先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3、重婚罪的前婚属于合法婚姻。即,重婚罪的前婚是经过合法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证的婚姻。不过,在部分地区,对于未领取结婚证的事实婚姻也是给予认可的。
  
  4、重婚罪的后婚可以是法律婚姻,也可以是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一就是领取结婚证的重婚,二就是以夫妻名义形成事实婚姻的重婚。
  
  综上所述,婚姻法规定,对于犯重婚罪的,不能只追究一方刑事责任,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其婚姻是合法有效的,重婚罪属于刑事犯罪,应当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仍然和他人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属于重婚罪,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
  
  ...

·离婚抚养费多少钱 孩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
      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未成年的孩子也是需要继续抚养的,毕竟离婚解除的是夫妻之间的关系,对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受影响的。而现实中,乙方实际抚养孩子的,那......


·重婚罪法定刑是如何规定的
      法定刑,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具体犯罪所规定的量刑标准,包括刑罚的种类和刑量。不同的刑事犯罪都有自己的法定刑,那么对于重婚罪而言,您知道其法定刑是如何规定......


·离婚时可以向小三索赔吗
      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是因为婚姻中出现了小三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夫妻离婚的,另一方是否能向小三索赔?此时证明对方有婚外情行为,需要提供证据,那么哪些证据能证......


·虚假离婚的风险是什么
      虚假离婚主要表现为两种方式,一种是对外宣称夫妻离婚,但实际上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另一种则是夫妻之间本没有离婚的意思,但出于某种目的而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一、解除合同的期限是多久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5条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法定期限和当事人约定期限两种。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合同解除权作为形成权,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主要包括哪些条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被拆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甲方经_________批准,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区进行项目建设,修建______________。甲方遵照......


·国有出让土地被征收怎么赔偿
      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赔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安置补助费则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


·夫妻男方死亡财产归谁所有?
      夫妻男方死亡财产归谁所有?男方过世后的财产归谁,这个要看男方生前是否立有遗嘱,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通则》有关债权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通则》关于债权债务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


·法律是怎么规定交通肇事罪诉讼时效的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将在本文为您介绍。一、交通肇事罪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对......


·监外执行由哪些部门决定
      监外执行由哪些部门决定监外执行的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时,直接决定。也可由执行机关批准决定(监狱)。监外执行具体由当地的社区矫正机构执行,一般是当地的司法局。二、哪些人可以监外执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监外执行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正在服刑发现新罪会进行数罪并罚吗?
      正在服刑发现新罪会进行数罪并罚吗?一、正在服刑发现新罪会进行数罪并罚吗?数罪并罚原则,只是解决在对数罪实行并罚的时候应当遵循什么准则进行并罚的问题。至于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对各种不同类型的数罪实行并罚,是一个数罪并罚的适用......



·乐陵田律师在办理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2013年4月份,原籍山东乐陵的魏某去安徽出差,不料路途......



·六合债务追讨律师
    六合债务追讨律师代理债务纠纷法律事务,为南京市及六合区周边地区......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小的则不构成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搜查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1996年3月17日修订)第一百一十一条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有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1998年5月14日修正)第二百零六条 进行搜查,......

    抢劫犯罪属于我国的暴力型犯罪之一,对行为人的处罚是比较高的,起刑点就是三年有期徒刑,而最严厉的处罚就是死刑。不过,在我国......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重婚罪只告第三者行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撞人一死一伤,
·我丈夫因贩*吸*,进看守所两年了。我想离婚,他还没判刑,现在
·东宝看守所服役可以探视拿
·我有一个南京的客户欠了我60多万的货款曾于2016年打了
·有个亲戚搞诈骗人跑去外国,xx为什么会通知不让上班,让单位
·请问何律师,婚姻中男方要是出轨,如何去搜集合法有效的证据呢?
·工资拖欠我应该怎么办
·我今65岁了,我家邻居老欺负我


推荐律师


江苏 邹馥憧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热门城市

·晋城律师
·
齐齐哈尔律师
·
惠州律师
·
佛山律师
·
保定律师
·
湖州律师
·
衡阳律师
·
昭通律师
·
揭阳律师
·
天水律师
·
香港岛律师
·
自贡律师
·
朔州律师
·
张家界律师
·
潼南区律师
·
临沂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