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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 取保候审是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动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但是这种限制还是很宽的,只是不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保证随传随到,不得妨碍办案,对其正常生活并无影响,取保候审期限相对长些,不会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益,这种规定有利于与犯罪作斗争。刑事诉讼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包括侦查、起诉、审判等诉讼阶段。如果公、检、法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则取保候审期限较短,不足以保证有充足的办案时间。如果该期限是指三机关累计的期限,实践中也不便于操作,三机关之间如何分配取保候审期限的问题无法解决。如果前一机关将取保候审的期限使用完毕,后一机关就无法再继续使用,这实质上是剥夺了后一机关使用取候审的权力。因此,本条关于取保候审期限的规定是指公、检、法三机关每一机关有权决定取保候审的期限各为12个月,不是指三机关累计的期限共计12个月。 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后又被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累计计算,不能重新计算。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应当依法对被告人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 监视居住的时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比取保候审严厉,在时限上规定比取保候审短些并不影响侦查活动的开展。而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只要尽职尽责,在6个月的期限内通常能完成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工作,作出相应的处理。从另一方面来说,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为6个月也有利于促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抓紧时间开展工作,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速度。监视居住期限届满10日前,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这不但可以增强执行机关的责任心,而且也可以督促原决定机关做好变更或者解除强制措施的准备,防止监视居住超期限。此外,决定机关在接到通知后,对于是否解除监视居住以及应当作出何种处理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准备。通知决定机关的形式,一般情况下口头通知、电话通知即可,对于一些特殊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监视居住的案件,也可以采用法律文书的形式通知。 二、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后,应当积极开展侦查活动,收集证据,而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并且,如果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了新的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证据,则应当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作出变更或者解除。监视居住限制犯罪嫌疑人的活动区域,是一种比较严厉的强制措施,但公安司法机关不能因此就放松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更不能中断对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使犯罪嫌疑人的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解除 刑事辩护部律师总结了有关法律规定: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专...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但是,1999年《规定》没有对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作出规定,导致相关工作衔接受到影响。针对这一问题,为进一步畅通文书送交、执行交付程序,《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的,应当将取保...... ·取保候审的期跟及适用对象有哪些?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少...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原则,《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也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少捕慎诉慎押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具体落实,要求办案机关依法、准确适用各类强制措施。《规定》主要在以下方面体现上述要求...... ·保证人与保证金能否并用? 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的该项规定,很显然是指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这里“或者”的意思即是指两种...... ·浙江省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浙江省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导航汇总大全:杭州(0571)浙江省看守所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新街道星洲社区文一西路567号(文一西路与紫金港路交叉口)导航设置:西湖区体育场、杭州市育才外国语学校联系方式:88850273杭州市看守所地...... ·南京市及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地址、公交路线 南京劳动争议律师为大家整理了南京市所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地址和电话,方便大家解决劳动争议,维护正常劳动秩序。需要咨询的,可以拨打劳动热线:025-12333需要咨询的,可以拨打劳动热线:025-12333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电话:025-8659......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著作权的适当引用的规则 著作权的适当引用的规则:第一,“本法规定的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作品是指将别人的作品作为自己作品的根据,以创造新作品,说明新观点。”也即,如果引用他人的作品仅是对他人的作品的形成、风格等进行评论,而没有自己创新的观点则不构成适当引...... ·走私假币罪 一、概念及其构戍走私假币罪,是指违反国家货币管理及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非法运输、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一)客体要件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含案外人均可以采取执行程序中可以采取的救济路径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含案外人),针对执行行为提出书面异议的,若申请被驳回,可以申请复议。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提出期限,避免逾期,而导致的无法救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二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 标 签: 网上搜:取保候审期限的法律规定细则 相关法律问答: ·合同违约期限,律师您好:我在4s店订了一辆汽车 ·该单位缴社保却叫我们自己缴 ·山西太原第一看守所现在有没有打羁押的人的事? ·双向两车道,对方借道超车与我正常行驶相撞,责任怎么划分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借款写借条,还款日期已到,还没还款,借条作废吗 ·对方抚养费一分都不付 ·民事终审过了再审期限,法官受证据误导把民事欺诈判成合法借贷, ·企业法律顾问,你好!我是一家私营企业 ·算是公共设施吗,编辑可以和物业保安室可以通话的可视电话算是公共设施吗?哪个条例有 ·我人在美国,我父母在厦门,猫咪和我父母在一起,我母亲的手机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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