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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土地使用可许证是否可以建房子?
有问题要咨询?有土地使用可许证是否可以建房子?有土地使用可许证是否可以建房子? 有土地使用证并不可以直接盖房子,还有城建部门的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证等,相关的证明才可以。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 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 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 ③备注。 ④变更记事。 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土地使用许可证的申请规则 为指导和规范单位、个人取得建设用地及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以下情形: (一)土地储备; (二)单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需要使用国有土地;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兴办乡镇企业、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村民建设住宅需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鼓励和引导优先开发利用空闲、废弃、闲置和低效利用土地,严格执行相关用地标准,促进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提倡建造村民公寓式住宅;安排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严格按照规定的供地方式提供土地。 三、国有建设用地办理程序 (一)通过划拨方式取得非政府储备用地的办理程序。 1.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2.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规划部门可同时提供规划条件。 3.用地预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外的,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可不办理用地预审。 4.用地报批。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和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应按报批规定提供地质、矿产、林业、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材料。资料备齐后,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方案,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时,可同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属于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 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 建设项目用地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依法核发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项目单位应协助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办结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手续。 8.供应建设用地。 项目单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依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9.办理土地登记。 项目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许可证只能代表这块地是属于自己的,如果要在上面盖房子或者要有什么商业用途的话,是必须要提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只有得到了批准才可以使用,所以,国家的土地不是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都是不法律规定的。 ...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 我国法律法律中对于那种在综合用地上面修建的房屋,一般产权就是50年,这与住宅用房和商业用房的产权规定都是不一样的。50年说快不快,说慢也不慢。那要是50年产......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 征收土地丈量注意事项有哪些?在我国,国家征收老百姓的土地需要根据土地的征用面积给予被征地人员一定的补偿,这就涉及到征收土地的丈量。征地部门会使用各种科...... ·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 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开始,期限是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是1997年开始,期限是30年,以此推算第三轮土地承包应该在2027年开始,那么第三轮土地承包政策是什么呢...... ·农村里的土地错过了确权,如果想再确权要去哪里办理? 农村里的土地错过了确权,如果想再确权要去哪里办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不少人的土地还没能确上权,那么如果农村里的自家土地错过了确权,如果想再确权要去哪里办...... ·在二手房买卖中,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再加上房屋 在二手房买卖中,因每位买方和卖方的情况都不尽相同,再加上房屋中介公司的素质和责任等不确定因素,使得房屋买卖纠纷很容易发生。为了让房产买卖行为顺利,减少那些既花精力又花时间的纠纷发生,在实际卖房的时候最好先了解清楚这个卖二手房的程序是怎样的,...... ·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包括哪些 虽然贪污、受贿经常是一起说的,但其实这构成的是两个不同的罪名,即贪污罪与受贿罪。在犯罪主体方面,这二者都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同时损害的往往也是国家、集体的利益,但从本质上面来看还是不同的,那到底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有哪些?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一、一房多卖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吗? 一、一房多卖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吗?不适用于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但受让人是基于对登记依赖进行了交易,法律就推定其是善意的,就要对其取得的权利予以保护。椐此《......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保全? 一、如何办理离婚财产保全?在离婚时出现对方隐瞒、转移或者通过赠送等方式转移财产,严重侵害另一方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属于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就这种情况请求财产保全。具体的程序如下所示:1、申请法院: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 ·不得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有些房地产由于它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不能被抵押。那么,不得抵押的房地产有哪些呢?对于这些法律不允许抵押的房地产,当事人最好是不要随意抵押,否则不但起不来抵押的效果,还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那在法律上,不得抵押的房地产包括哪些?详细...... ·犯重婚公安不给立案吗? 犯重婚公安不给立案吗?重婚可以由公安立案处理,重婚案件是可以由公安机关提交检察机关进行公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什么是小微企业 相关政策有哪些 什么是小微企业相关政策有哪些一、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一、劳动合同13薪是必备条款吗? 一、劳动合同13薪是必备条款吗?不是,“13薪”超过《劳动法》的范畴,所以每个用人单位是否发放或者如何发放“13薪”,劳动监察部门管不了,关键看当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是如何约定的。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1)...... ·南通律师积极服务“一带一路” “一带一路”建设,法治是保障,法律服务的作用不可或...... ·常州追债 常州追债律师合法要债,合法途径快速追债,专业清理各种常州债权...... 新三板股票行情怎么看?炒股是如今一种以小钱赚大钱的潮流赚钱办法,但是需要独到的眼光和精细的分析,才能买到一只潜力股。购买......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通知当事人吗1、四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属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有下述情形之一的,企业有权随...... ·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的模板是什么? 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合同的模板是什么?专利权质押反担保合同为了缺保甲方与银行签订的编号为的《授信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和乙方与银行签订的编号为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履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提供专利权质押反担...... 相关法律问答: ·我想问哈我们还可以申述不 ·向单位起诉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脾摘除、左肩胛骨骨折、左气胸、左肋骨骨折六根是几级伤残 ·第一份草签合同是以房产证为准的,第二份正式合同以网签合同为准的,对方已经交定金和 ·合同未到期,单位劝退,我不同意, ·我朋友不确定拘留哪天放出来,应该怎么办 ·遮影费,我家的房子被对面刚盖起的楼房遮住了阳光该怎么和他们要赔偿 ·我有个同事欠钱不还,现在联系不到他,我们没有什么字据,只有转账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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