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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应悉心抚养孩子,另一方的抚养费怎么给?
有问题要咨询?女方应悉心抚养孩子,另一方的抚养费怎么给?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抚养费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避孕节育服务等经常性工作,使本行政区域内公民的生育行为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四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末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六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七条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第八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九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条 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财政、计划(物价)、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 当事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配合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 第十三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综合上面所说的,一方抚养孩子那么另一方就必须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就会按照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给予,所以,双方在离婚之后,一定要协商把孩子的问题处理好,两个人离婚,受到最大伤害的就是孩子,因此,一定要把孩子的伤害降到最低。 ... ·起诉离婚应该去哪起诉离婚?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就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起诉离婚应该去哪起诉离婚呢?此外,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夫妻都是两地分居,或者两人都在外地工作,那么对于...... ·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需要起诉人实际提供相应的起诉材料才行,这里面就包括了离婚起诉状。但实践中,对于很多人而言其实并不太了解这个起诉离婚的诉状样本...... ·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母亲不抚养孩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个人所得税子女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所得税子女退税的条件是什么?个人所得税子女退税的条件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赡养老人等。只要符合退税条件就可以合法的申请退税处理。1、首要......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 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的规定内容工程投标保证金和一般的投标保证金是一样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我们在下文为您说明工程投标保证金比例规定内容有哪些。一...... ·商标续展地址变更怎么办理? 商标续展地址变更怎么办理?可以在办理商标续展时一并处理,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 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是怎样的?对于企业来说,搞好债权债务管理非常重要,是企业保持良好资金运作的前提。医院做为事业单位,也需要加强债权债务管理,这对于维护医院良好声誉都有帮助。那么医院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一般包括哪些条款?下面我们给您简单介绍下...... ·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 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一、申请取保候审几日内答复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八条:被羁押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接到书面申请后七日内作出是否同...... ·什么时候立案,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 什么时候立案,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立案是审判的前置程序,很多人对于诉讼的程序不是很了解,导致很多人在立案时遇到很多问题。比如立案时间可以在询问笔录之后吗?我们将在下文详细的解答这个问题,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一、什么时候立案,立案时......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 天津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者为国家创造了无限的财富,可是,主旨在于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劳动法的法律漏洞依然存在。给许多劳动者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失。那么在天津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呢?为您服务。天津劳动仲裁申请程序一、申请:自2008年5月1日起,申请...... ·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 看似正规的公司可能就在背地里进行着犯罪的非法集资活动,而其中的普通员工在领取正常工资的基础上可能并不会主动去了解自己现有的工作实际有什么问题,但是一旦公司被查处其非法集资可能受牵连的还是员工。那么,非法集资普通员工不知情是否会被处罚?一、非......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范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甲方: 乙方:南京xxx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南京 企业拆迁补偿协议 被拆迁企业(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委托人/职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 开户银行...... ·仪征市法院驻仪征市看守所科技法庭敲响庭审“第一槌” 仪征市看守所地址:江苏扬州仪征市真州镇新河路129号,...... ·如东县看守所 江苏省如东县看守所位于如东县掘港镇钟山路(雷迪森大酒店对面)...... 随着现代生活中离婚率的不断提高,各种离婚引起的诉讼案件也越来越多。离婚往往会带来孩子抚养权归属的问题,如果存在对孩子抚养...... 您都在忙于工作,新入职的员工也在埋头苦干,但有的新入职朋友遇到了入职一个月没签合同,自己也不清楚原因,不知道为什么不签订...... 判定抚养事实的标准是什么一般父母离婚后法院是会根据情况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其中一方的。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双方都是想要拿到孩...... 相关法律问答: ·奥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经理张松林强*我妻子 ·想问一下女方是外地的去男方家办结婚证,还需要女方去开大队证明吗? ·是否会被合并执行,律师您好:我一个亲戚 ·店铺衣服被盗。有监控视频。没消费联系方式 ·你好一个朋友借了我的钱现在他不还我有借条我 ·你好,我想问一下,六七年在泉州晋江做生意,被一个人拖欠了13 ·汽车是广东过户,但行车证在广西丢失了,该怎么办? ·王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些事,有关于租凭仓库,我们在兴宁区邕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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