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具体说,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的30%,则认为违约金约定过高,需要适当调低;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二、法定依据1、《合同法》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2、《合同法司法解释二》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3、《买卖合同司法解释》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26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6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三、实际中违约金的考量因素一般约定违约金数额旨在防止出现违约情形之发生,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对于违约金采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不会主动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然而违约方一般会以实际损失及主观过错程度加以抗辩,要求法院予以适当减少。在司法实践中,合同违约金考量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1、实际损失 实际损失系由违约方造成所实际发生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司法实践中,守约方常常以房款利息损失和偿还抵押贷款利息的损失。前者系因迟延付款导致利息收入之损失,后者系因迟延付款,守约方被迫借高利贷导致利息之损失。然而利息之利益并非合同可得之利益,损失亦非违约所必然发生之损失,因此法院对此一般不予支持。 此外,守约方亦常以租金损失抗辩,如出卖人主张租金利益损失,而法院一般以房屋仍处于卖房者实力支配下为由,不予支持。那么,法院通常会支持哪一类损失呢?从司法实践看,法院一般会支持因合同所发生实际之费用,如出卖人为履行合同所支出如搬家费,买受人在过户之前对房屋之必要装修及添附之费用等。2、过错程度 合同法规定违约之责任系采严格责任原则,但具体合同法分则中却有不同规定,违约金亦区分惩罚性和补偿性两种。具体到商品房买卖合同,过错程度是法院判定违约金数额的重要构成要件。法院裁判时,同时兼顾违约方之主观过错(是否为主观故意违约)及守约方是否与有过失。3、交易价格变动 法院裁判时一般会对合同订立时与合同因违约而解除时商品房的价格作为其酌定违约金的要件,从实质上来看,价格波动也是守约方损失的判断依据,如买受人因出让人违约而支出类似房屋更高价款或出让人因买受人违约,承担因商品房价格变动所受之钱款损失。建议买卖双方可以按照该套房子成交价格的30%左右的比例来约定违约金,因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就算对方真的违约了也并不一定就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那样去执行的,可是房子的价格在不断变动的过程中,如果,最终发现,对于违约金约定的数额别给自身造成的实际损失低很多的,还可以要求违约方进行赔偿的。
  
  
  ...

·没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在二手房买卖中有很多房主并没有取得房产证,可是依然有人愿意买这房子,此时可能会寄希望于签订的书面房屋买卖合同来保护自身的利益。那根据法律的规定,这没房......


·房屋出租人其实就是将房屋出租出去的人,也被称为房东。此时 在
      房屋出租人其实就是将房屋出租出去的人,也被称为房东。此时在租房的过程中,出租人享有权利的同时,也有一定的责任,其实也就是负有相应的义务。那么您知道房屋......


·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及其重要的事情为了,所以房屋买卖合
      买房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及其重要的事情为了,所以房屋买卖合同是一个比较重要的合同。因为涉及到房屋买卖的金额比较大。这就需要买卖双方签订一个有效的房屋......


·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
      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一、离婚房产契税怎么计算?双方离婚后,两位共有的住房,可以依据离婚协议的约定,办理析产过户给一方,费用是200元,没有其他税费缴纳,......


·国家征地补偿个税缴纳是否有规定
      国家征地补偿个税缴纳是否有规定在我国公民在购房的时候是需要向国家交纳一定的税费的。包括印花税和契税等,正是由于这一规定导致生活当中很多公民在领取到国家征地补偿款以后,对于征地补偿款是否需要向国家交纳税费这一问题并不是很清楚。所以下文中我们就......


·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的行为,也是需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能依法判刑的,而这里的立案标准,其实也可以说成是挪用公款罪定罪量刑的标准。究竟在这方面,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挪用公款罪定罪......


·交通事故自行急救
      车载急救包与道路应急标识架以及灭火器等备件是必需的。“不怕一万,只怕万一”,私家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时有人员受伤,小小的车载急救包或许可以派上大用场。原因很简单,大多数交通事故发生时,医院的救护车很难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实施营救,危急关头,自救显......


·农村集体产权房屋买卖可以么?
      现在很多人城里人都羡慕农村的环境,都想到农村买一套房子养老。在农村,房子是建立在集体土地上,这和城里有所不同。并且,在农村建房有严格的限制,必须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才行。那么农村集体产权房屋买卖可以么?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法律资料为您说一说。一......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当事人首先应按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当事人首先应按规定及时予以报警,交管部门出警勘察现场并进行调查分析后,作出责任认定结论,当事人根据各自的责任承担民事赔偿或行政、刑事责任,而受害人医疗鉴定的结果是责任追究和判罚的重要依据,那么,交通事故医......


·配偶吸毒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配偶吸毒,这就意味着家庭陷入一个无底洞似的经济漩涡,加之吸毒带来的副作用给夫妻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很多时候夫妻感情无以为续,那么配偶吸毒是否可以起诉离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配偶吸毒是否可以起诉离婚......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如何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1、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及其家属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生命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申请。这个规定与我国诉讼法规定的医疗事故......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
      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包括哪些内容“工程质保期”是工程建设领域中一个专有名词,相信很多人对它的概念都十分模糊。其实,从字面意思上理解,工程质保期指的就是我国的工程建设的最低保修期限。我国制定了很多关于工程质保期国家规定,目的是促进工程质量的控......



·蒙冠斌律师将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当事人作无罪辩护
      2018年5月11日,吕某某、龙某某、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



·岱山县看守所
    浙江省岱山县看守所地址在岱山县岱东镇北峰村,在舟山市海中岛屿......



    怎么对计件工资制加班费计算1、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在完成计件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企业也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按照《工......
    遇到行政行为违法现象怎么办?一、遇到行政行为违法现象怎么办?遇到行政行为违法现象时首先可以收集证明他人确实违反了行政法......
    劳动合同期满以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选择续订或者解约,但是劳动合同的续订能不能默示呢?劳动合同自动续约的条件是什么?我......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房屋买卖协议违约金应该如何约定?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陈律师您好,我请问一下我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关键是我
·您好,我把车抵押了私人借贷,一时没去赎回,债主把我车单黑车给卖了。车主名义还是我,我担心车别人在使用
·退休教师为什么不计算工龄工资?今每人能加多少工资?从何时起计算?
·我在私企工作不小心伤了无名指缝了十七针,现在已二十五天了,还是握不紧伸不直,能不能评上伤
·老板拖欠我的加班费和给他的修车费
·想咨询一下一个合同问题
·李律师你好? 我在建设一路中建八局做保安工作!前几天我的血
·我舅舅在吉尔吉斯坦上班的时候死亡,抚恤金怎么赔偿?他的父母都


推荐律师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热门城市

·防城港律师
·
定西律师
·
两江新区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克拉玛依律师
·
滨海新区律师
·
浦东新区律师
·
乐东律师
·
青岛律师
·
雅安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大足区律师
·
宁夏律师
·
本溪律师
·
吉林律师
·
琼海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