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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有问题要咨询?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 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相关依据为《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的破产财产的范畴,包括了债务人的担保财产;属于破产财产的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对该担保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依据 2007年起,《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企业破产部分已被修订; 《企业破产法》 (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进一步加大保护普通职工的利益,控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支付;《民事诉讼法》和《企业破产法》两者相比,《企业破产法》由于颁布时间晚,更适应中国经济情况的发展,其表述更为更为完善,更为具体。 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 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 或者有破产申请一 年前所发生的原因 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据《破产法》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破产清偿顺序总结: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总结: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2] 公司破产,是因为自己的债务到期了,但是却没有能力偿还,所以宣告破产,可以是债务人自己来宣告,也可以是公司的债权人来申请法院受理公司的破产案件,甚至可以是公司的股东来申请。破产之后,应该及时财产进行清算。 ... ·破产程序启动后涉及债务人诉讼的处理方式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以债务人为原告的其他民事纠纷案件尚在一审程序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案件已进行到二审程序的,......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 破产清算股东异议有用吗,申请破产清算的条件是什么在公司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公司会被迫进入破产程序。此时会由法院工作人员组成破产清算...... ·公司倒闭 破产清算顺序和相关费用 公司倒闭破产清算顺序和相关费用一、公司破产清算程序(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 ·破产清算没钱发工资怎么办 公司会按照破产清偿顺序发放的。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 ·聚众持械劫狱罪如何处罚? 聚众持械劫狱罪如何处罚?一、聚众持械劫狱罪如何处罚?聚众持械劫狱罪的处罚规定具体如下:第三百一十七条组织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暴力越狱或者聚众持械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 ·软件著作权的权利——发表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权利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1.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2.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表演权、播放权、展览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出租权、出租权、许可使用权和转......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企业破产不在少数,企业破产少不了的一步就是进行企业破产清算,同时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是必须的,要最大限度的保障职工的利益不受损。企业破产清算需要处理事情很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当然处理好员工补偿是处理破产必须面...... ·株洲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株洲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株洲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一个住房安置人员指标:1、独生子女;2、新婚夫妇持准生证的;3、符合晚婚条件的大龄青年(独生子女除外);4、配偶一方户籍在外地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 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民事再审的条件有哪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 ·75周岁以上老人犯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第二款: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 ·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是什么?由于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不足,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也很好理解,要加强中小企业的方方面面的建设,不免会向其他地方借款,这就需要了解中小企业融资借款比率低的原因了,了解了就好想办法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以下就是对此...... ·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一、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当遵循下列规则: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要合格法律规定撤销权的目的,是保护因合同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而在利益上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所以,行使撤...... ·大竹离婚律师凌灿伟发表的自诉状 自诉人:冯某某,女,汉族,出生于19XX年2月1日,身份...... ·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 上海市普陀区看守所地址在上海市普陀区柳园路555弄55号,来访路线...... 验收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应该怎么做?需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 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一、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多少种?行政强制执行对象分类有12种。1、强制传唤。如《治安管...... 一、交通事故私了不赔偿怎么办?可以向法院起诉,交通事故的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积极履行,如果受害人发现对方迟迟不履...... 相关法律问答: ·卸甲派出所处理经济纠纷过程查我手机流水账和资金,和侵权人恐吓 ·庄律师您好,我了解到您在江苏启东打过与深圳xx的相关 ·瓦工在私人家做,做活期间出现突发性病而死亡 ·这算是销脏罪吗?,我一朋友是收黄金白银的 ·国庆节期间可以到商水看守所看人吗? ·夫妻离婚小女孩给了男方能要回来吗 ·我家客运车在624发生交通事故,车子一直在交警队扣留,7 ·请问像这种情况有没有补偿,要是有该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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