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销售代购假药15万判刑是怎么样的?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一、销售代购假药15万判刑
  
  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七条规定: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三、犯罪构成
  
  1、犯罪的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
  
  2、犯罪的主观方面
  
  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3、犯罪的客体要件
  
  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
  
  4、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
  
  生产假药的行为表现为一切制造、加工、采集、收集假药的活动,销售假药的行为是指一切有偿提供假药的行为。
  
  生产、销售假药是两种行为,可以分别实施,也可以既生产假药又销售假药,同时存在两种行为。按照法律关于本罪的客观行为规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行为的即符合该罪的客观要求。如果行为人同时具有上述两种行为,仍视为一个生产、销售假药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因此,生产、销售假药罪为危险犯,而不再为结果犯,不需要足以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后果即可定罪处罚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是一个罪名,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对于使用药物的人体构成了一定的伤害,那么这个行为就可以予以立案,就是构成了犯罪,一般销售了十五万元的药物,只要有造成人体的健康伤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巨额资金集资诈骗判刑标准是什么?
      人们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因此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投资理财,现在投资理财的方式特别多,有些违法分子利用人们投资理财对回报的需求,用高回报来骗取资金集资诈骗,不......


·聚众斗殴轻伤从犯拘留吗?
      聚众斗殴轻伤从犯拘留吗?按照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从犯刑事责任原则的具体适用中应注意以下两点:(1)我国刑法对从犯采......


·有期徒刑的情况分为哪几种
      有期徒刑单从名字上来看就知道,这个刑事处罚有具体的期限限制,而按照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在单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有期徒刑的刑期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而其中......


·最高院关于审理赌博罪的司法解释内容
      赌博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其实是很常见的,但多数都是作为一种娱乐方式存在,并不会被认定构成犯罪。但有些情况下赌博情况严重了,则此时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而为......


·贸易纠纷的主要类型
          1、信用证类一般来说,信用证是比较稳妥的支付方式。但是,由于银行操作的不规范,有时也会出现问题。有些银行与商人存在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为维护自身利益,银行竟会违反关于信用证的国际统一惯例、甚至不惜损坏自己的声誉......


·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
      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一、遇到房屋纠纷该怎么处理(一)协商解决:纠纷各方自行协商,平等、互利、合理、有偿的妥善解决;主要是依据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同进行协商,解决争议双方之间的房产纠纷。如果纠纷各方无法协商解决,可根据纠纷的性质及法律关系......


·交通事故先赔偿还是先去事故科一般情况下先结案分清责任再理赔
      交通事故先赔偿还是先去事故科一般情况下先结案分清责任再理赔。但由于肇事者或家属积极赔偿,有助于得到被害人亲属谅解,对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具有帮助作用。故可结案前适当交付部分,剩余部分在结案后一并付清。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
      夫妻双方之间离婚,因为生活的琐碎,或者是结婚之后,性格在对方面前完整的展现出来,所以有很多不和的事情,导致双方的感情破裂,从而通过离婚的方式解决感情的问题,离婚在法律形式上是两个人要分开的。那么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吗,怎么办理?一、离婚夫妻共......


·想起诉离婚应该怎样做才好
      不少人都在为离婚烦恼,想离婚却离婚不成功,怎么协商都不行,另外一方不同意,导致协商离婚失败,为此有的人选择了起诉离婚。这个时候您就想知道想起诉离婚应该怎样做,有了具体的步骤和方式,您就可以选择起诉离婚了,有关起诉离婚的具体内容可以听我们慢慢......


·二手房交易省个税的法律风险
         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房产调控国办发(2013)17号“新国五条”,其中一记重拳是做实二手房交易按售房差价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前的政策大都是按房价总额的1%计征。3月底,北京等地的新国五条细则集中出台,“20%个税”成为......


·借条按年付息最高不能超过多少?
      借条按年付息最高不能超过多少?民间借贷年利率最高不得超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


·劳动法 加班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明确规定,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从事的工作叫做加班。是需要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的。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的规定。对于具体的劳动法加班时间还需要你继续往下看我搜集的关于这方面的相关内容。......



·临沂 刑事辩护律师朱律师
      2014年4月17日,山东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朱景慧律师接受......



·扬州工伤律师
    扬州工伤律师致力于工伤保险制度研究和工伤维权实践,为工伤职工提......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法有哪些?《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当事人需要协商损害赔偿问题,如果协商不成的,一方当事人(通常是被害人)可以提起诉讼。但是被害人的伤情比......
    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有哪些一、抚州鱼塘征地补偿标准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销售代购假药15万判刑是怎么样的?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劳动法规定每个月出勤为多少天?我们厂里出勤是24天是否符合劳动法?
·房产商解决不了问题要求与户主退房户主该咋办
·非法集资案
·需要确定此人是否被拘留
·弼时镇彭光华拖欠人民工工钱的案子
·我在二手房买卖中,购房合同中的购房首7.5万大写时错写成伍拾染伍仟元会不会带来纠
·我是微商,想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什
·劳动仲裁,2017426——2021425。公司于4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热门城市

·盐城律师
·
贵港律师
·
锡林郭勒律师
·
济源律师
·
衢州律师
·
门头沟区律师
·
阜新律师
·
杨浦区律师
·
益阳律师
·
怀柔区律师
·
北辰区律师
·
钦州律师
·
张家界律师
·
沧州律师
·
哈密律师
·
徐汇区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