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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最高法和最高检联合出台的贪污贿赂犯罪的司法解释中,对一系列与贪污受贿相关的犯罪数额、情节做出了新的调整,其中就包括了行贿罪。也就是说之后,我国对此罪的立案标准,就要按照该司法解释中的最新规定来执行了。那么2018行贿罪立案标准是什么?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有问题要咨询?2023行贿罪立案标准 行贿罪应该如何认定一、行贿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四)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五)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六)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八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 (二)行贿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第九条 犯行贿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行贿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二)行贿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并具有本解释第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二、行贿罪应该如何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另外,行贿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这里所说的财物,与受贿罪中的财物相同。 2、客观要件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上述行为须达到一定界限才能构成犯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是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关自己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而实施这种行为,意图谋取不正当利益。 行贿的目的,在于使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是针对正当利益而言的,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包括非法利益。例如:行贿人为了走私而行贿于海关人员;为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而行贿于工商人员、技术监督人员;明知自己或者他人不符合升学、招工、提职、农转非的条件而行贿于有关人员;为了减、免税而行贿于税务人员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的必要条件。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人根据法律、政策符合条件,有资格,也应当得到某种正当利益,如招工、晋升、分房、办理某种手续等,但由于社会上存在着不正之风,一些人不给钱不办事,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不得已送钱送物。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责任在受贿方。对方有这种行为的可以批评教育,但这一行为不构成行贿罪。这样规定,有利于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避免打击面过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构成行贿罪的必要条件,行为人若不是为了不正当利益而行贿。则不构成行贿罪。 阅读了上文之后,您应该清楚行贿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吧,主要分为了两个方面,包括数额和情节。在数额上面要求达到3万元的,那么才能被认定为行贿罪。但有些时候行贿数额在1-3万之间,同时具有一些情节的话,也是可以认定为此罪的。 ... ·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生活中常常会因为一些事情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这可能就涉及到故意伤害;当然也可能造成别人轻伤。可是,很多人对造成轻伤的量刑问题不太清楚。那么,...... ·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 一、赌博罪的赌资金额如何认定(一)抽头达五千构成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 ·通常醉酒撞死人怎么判刑处罚 醉驾与酒驾不同,虽然都是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但醉驾的严重程度是要远大于酒驾的严重程度,而我国也直接将醉驾行为规定为刑事犯罪,即危险驾驶罪。而要是醉...... ·职务犯罪非法证据排除的规定是什么 在我国,职务犯罪属于刑事犯罪的一种。检察院在办理职务犯罪的时候,要想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的话,必须有充足的证据才可以。证据对于案件的侦办非常重要,但是......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有哪些规定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时间患者及其家属收到医学会的通知的,那么从这个时间起10日内,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病历资料、证人证言、实物证据、封存药物和血液制品等等)、书面陈述(治疗经过及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应该由谁来承担?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应该由谁来承担?一、?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保险应该由谁来承担随着社会的发展,劳动关系形态日益复杂,经常出现与职工存在用人关系的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情形,具体由哪个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容易产生争议。为此,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专......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 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一、债务纠纷应去哪里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 ·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有什么 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有什么1、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最常用的贷款方式。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比如: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适合人群:借款人工作和收入不够稳定,或者贷款额...... ·当事人该如何协议解除合同 当事人该如何协议解除合同实际交易中,合同在签订后,无法继续履行是很常见的事情,面对这种继续履行就会给自己带来损失的情况,交易双方一般都会通过协商的方式去解除合同,那么,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该如何协议解除合同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债权人讨债算私闯民宅吗? 债权人讨债算私闯民宅吗?看讨债的方式,单纯上门当面沟通协商,不算。如果情节恶劣,债权人是不可以私闯债务人住宅追讨债务的,如果私闯民宅,侵犯的是公民的财产权,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 ·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出资瑕疵股东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一、出资瑕疵的情形1、不适当出资不适当出资,是指股东未按照协议约定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或者股东出资的时间、出资的方式或出资的手续不符合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事项规定的行为。如公司成立后,以货币出...... ·因为结冰在厂区摔伤算不算工伤 因为结冰在厂区摔伤算不算工伤一、因为结冰在厂区摔伤算不算工伤上班时间已经进入厂区,在路上因为路面结冰导致摔伤,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赡养纠纷上诉案件的答辩意见 答辩状因我儿子叶儿赡养纠纷上诉一案,现答辩两点...... ·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看守所地址在宁波市镇海区庄市徐家堰,一级看守...... 不满半年的代通知金是怎样的不满半年的劳动者,公司在解聘这类人员时,需要对其补偿半个月的代通知金作为相应的补偿行为。公司要...... 拿人未锁的自行车报案要拘留多久?一、拿人未锁的自行车报案要拘留多久?1、不管车子有没有锁,只要不是你的车子,你骑走,就...... 认定为累犯有判过缓刑的吗关于累犯是不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问题,我们需要先来看一看什么是累犯。我们一般说的累犯就是指因故意犯罪...... 相关法律问答: ·和母亲吵架,她取消了我的户口 ·我朋友借我手机一直不还怎么 ·员工有什么补偿?,我想咨询一下 ·我父親是台灣人,在2000-2002被一樣台灣人的親戚冒用名 ·有人欠我9000元他跑了找不到人怎么办 ·工程是我做的款到百新装饰公司他把钱花掉依其他工程款未回款 ·签约一房租合同,租半提前退租,在没有备注的情况下,还 ·这样的事能算工伤吗?,我哥在下班途中被摩托车墥了请问这和厂里有关系吗?这样的事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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