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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随着科技的发展选择医疗美容的人也越来越多,当整容医疗失败导致毁容,或是导致病人死亡,产生医疗纠纷的时候,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审查相关规定有哪些,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跟着我们来看一下。
有问题要咨询?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审查相关规定,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要性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确定医疗纠纷赔偿的核心依据,医疗事故鉴定是处理医疗纠纷最重要的环节,绝大部分医疗案件,如果确定为医疗事故或在医疗行为中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就能够获得赔偿,反之患者就很难获得赔偿。对于医疗机构来说,确定为医疗事故的案件,医疗机构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要承担行政责任,对医院及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都有很大的影响,故医患双方都应当高度重视。 二、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 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三、鉴定机关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四、哪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 法院委托; (二)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 (三) 患者本人; (四) 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1、配偶2、子女、父母3、兄弟姐妹; (五)医疗机构 五、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五)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六)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 (一)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二)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三)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四) 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 (五) 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 (六)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七、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 (一) 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 (二) 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八、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 (一) 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 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 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 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 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九、医疗事故鉴定会的程序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程序如下: (一) 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 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 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 十、鉴定结论在多少时间内作出 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十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 (一)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 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 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五) 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 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 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 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鉴定结论应当包括上款(四)至(八)项内容;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应当在鉴定结论中说明理由。 十二、医疗事故的责任分类 (一)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四)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医疗纠纷立案后,多久做司法鉴定呢?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都包括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的材料包括: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旦发生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医院是必然要进行赔偿的,因此,提前了解医疗事故死亡赔偿的标准,有助于你在索要...... ·医患事故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 医患事故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四种途径解决:一、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主自愿地......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诉讼中呈现吗随着医疗行业技术不断进步,应该说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越来越低,但是在实践中还是经常出现医疗事故。患者与医院就因此发......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 申请辞职领导不批怎么办1、劳动者正常辞职分两种方式:一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位批准。但用人单位不承担经济补偿;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执行追加股东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执行追加股东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和控...... ·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 针对目前交通事故的频频发生,在技术上,鉴别交通责任的已经有很多的提高,但是在实际的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还是有些交通事故责任无法分清的。那么针对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法院怎么判?下面下边就《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律师的看法做一下相关的内容。一、交通事...... ·刑事诉讼法先行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我国的司法机关是有权利对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的人员和其他的一些东西进行扣押的,不管是扣押物证或者是书证的时候,执法机关办案人员必须严格参照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法条来进行,否则日后如果犯罪嫌疑人翻供的话,将会对案件的审判带来很大的影响。下面我们就为...... ·一、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吗? 一、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就必须赔偿吗?不一定,如果符合以下几种情况就不需要赔偿:(一)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国家赔偿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生活中如果我们的权益受到侵犯的话,都可以使用司法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任何形式下的侵权我们都是可以要求赔偿的,就算是国家机构进行工作或者运作的过程中侵害到我们自身的权益,我们都可以要求申请国家赔偿,但是关于国家赔偿的原则其实很多人都不了解...... ·深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的内容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分长期和临时两种,个体工商户长期营业执照有效期为四年。营业执照都需要进行每年的营业执照审核,过期不验者营业执照作废。而且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应当到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工商所办理注销手续。关于深圳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 ·新员工入职办公用品配备有哪些 新到一个公司就职所需事项有很多,对于新员工来说是一个新的开始也需要尽快去融入这个新环境,才能对工作有所帮助。同时根据职位的不同所需注意事项也就有很多不同之处,那么员工入职办公用品配备具体有那些?下面的我们与您一一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盐城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电话? 盐城市除了市区有看守所以外,下属每个县市也各有一个......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人进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 股东是可以变更的,在判决之前,公司可以办理工商登记业务,可以办理变更登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 一、什么叫正当防卫行为正当防卫行为,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他人或者本人的人身和其他合法权益遣受非法侵害,对非法侵害者予...... 携带孩子父母的有效的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出院时结算清单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或者妇幼保健院进行办理即可。如果是农村产妇在家中接生...... 相关法律问答: ·我想要第一个诉状,具体流程是怎样的?不知道,想咨询一下 ·老婆结婚之前就患有精神分裂症,闹着离婚,我能起诉离婚吗?孩子可以判给我吗?打人的 ·请问,人要是被羁押了会第一时间打电话 通知家属吗? ·交通责任划分,律师你好,律师你好,我于本月11日凌晨在乡间路段发 ·急,求帮忙,您好,您好,根据您叙述的情况,挑头那一方应该承 ·房屋建了几十年的房子拆迁价格问题 ·孩子爸有外遇,我们已经分居4年多了,我想起诉离婚。 ·男朋友在国企上班,单位经常不按月发工资,这个月发下个月不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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