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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房产不得设定抵押?
有问题要咨询?哪些房产不得设定抵押?一、哪些房产不得设定抵押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二、房地产抵押的效力是什么 房地产抵押一经设定,即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不仅在当事人之间设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且对抵押物及与其有关的其他财产权也有影响。根据房地产抵押权效力的对象,可将其划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 (一)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 1、先受偿效力 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内效力,简而言之,即房地产抵押权人有就受担保的债权对抵押的房地产优先受偿的权力。房地产抵押权人在其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时,无须经房地产抵押人的同意即可对抵押的房地产予以处分,并从变卖的价款中优先于普通债权人获得清偿。 2、房地产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效力 房地产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范围包括: (1)主债权;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由于债务人迟延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即迟延利息,亦属于房地产抵押权的担保范围; (3)违约金; (4)损害赔偿金; (5)实现房地产抵押权的费用。 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对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3、房地产抵押权所涉及的物的范围效力 (1)房地产自身。房地产抵押,根据其标的物可以大致划分为两种:土地使用权抵押和房屋所有权抵押。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其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随之抵押;以房屋所有权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同时抵押。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它建筑物抵押,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则为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所及。 (2)房地产的从物。从物指非主物的构成部分而从属于主物,并对主物发挥辅助效用之物。由于房地产抵押权为就抵押物拍卖价金优先受偿的价值权,基于主物之处分及于从物的原则,实行房地产抵押权拍卖房地产时,其效力自应及于房地产的从物。 (3)房地产的从权利。从权利是指为助主权利之效力而存在的权利。从权利与主权利的关系,一如主物与从物的关系,以主权利及其所属的标的物设定房地产抵押权时,房地产抵押权之效力得及于从权利。 (4)孳息。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权开始实行后到抵押标的物的处分为止房地产所产生的孳息。中国《担保法》第47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应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否则,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4、抵押物价值保持的效力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所抵押房地产的价值减少的,房地产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所抵押的房地产价值减少时,房地产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其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房地产抵押权人则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 (二)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外效力 房地产抵押权的对外效力是指房地产抵押权对抵押关系外部有关抵押物的其他财产权的影响,具体包括对房地产的用益物权、其他抵押权和租赁关系的影响。 1、房地产抵押权对用益物权的影响 房地产抵押权是以房地产的交换价值为债权提供担保,抵押物的使用价值对其没有影响,因此无论是在抵押权设定前或设定后,抵押人均可在抵押的房地产上设定用益物权。但用益物权只有在房地产抵押权设定之前已存在并经登记才能具有对抗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 2、房地产抵押权对其它抵押权的影响 房地产价值巨大,足以担保数个债权,同时,抵押不移转房地产的占有,因此也有可能在同一个房地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在同一房地产上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其担保的债权按抵押权设定的先后顺序受偿,顺序相同的则按债权比例受偿。关于房地产抵押权设定先受顺序的确定,应采抵押登记申请日标准,凡提出房地产抵押权登记申请在先的抵押权,经登记后,其顺位先于后提出申请的房地产抵押权,而不论抵押登记簿所记载的登记日期以及抵押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日期。 3、房地产抵押权对房屋租赁的影响 与设定用益物权一样,抵押人可以在已出租的房屋上设定抵押权,也可以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房屋租赁关系存在于抵押之前的,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租赁关系,抵押的房地产拍卖后,原租赁合同对房地产的受让者继续有效。如果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出租的,则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租赁关系,房地产抵押权实现,租赁关系解除。 用房产设定抵押的时候,一般不会转移房屋的占有,也就是说此时房子还是在所有人手里,可以将抵押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也可以自行使用。但是,将房屋抵押给他人之后,若是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这个时候债权人是有权对抵押房屋作出处分的,并且可以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 ·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 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一、发现开发商违约可以退房吗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办假离婚买房手续 房地产市场一直以来都在受到投资者的青睐,而房价近几年的涨幅也非常大,在一些一线城市,房价几年前与现在不可同日而语,为了打击炒房,稳定房价,许多城市出台......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离婚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一、离婚房产过户手续离婚双方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房产证;②身份证明及复印件;③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 三种情况: 婚前男方按揭买房离婚怎么分配三种情况:1、婚后男方以他个人婚前的财产去还贷,房子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女方无权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资去还贷(婚后...... ·强制拆迁前需完成的法定事项 实施强制拆迁,有些法定的事项应当提前完成。一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公告一般都规定了签订协议、搬迁等事项。拆迁人应按时找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出现矛盾,应及时协商解决。二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做出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 ·网络诈骗业务员获刑怎么判? 网络诈骗业务员获刑怎么判?网络诈骗作为一种新型的诈骗方式,它是利用网络世界的虚拟以及网民对网络防范意识的薄弱对网民进行的一种诈骗方式。国家为了能够稳定社会发展环境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对网络诈骗也实施了较为严格的打击。首先,就是从网络诈骗人...... ·对方重婚怎么起诉离婚? 对方重婚怎么起诉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对方重婚,另一方在起诉离婚的同时,还可以申请离婚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规定...... ·盲目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后果是什么? 盲目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后果是什么我们发现一般在购房的时候,开发商会先要求购房者签订认购书,并且还要支付购房定金,否则的话就不会为购房者保留房屋,也就是可能再出售给其他的购房者。但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其实购房过程中并没有规定必须要签订认购书的...... ·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 一、偷税漏税200百万元罚款多少钱?对偷税漏税的,税务机关除补征税款和滞纳金外,还可以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 ·传播性病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如果在知道自己已身患性病的情况下还从事卖淫、嫖娼等行为的,当事人有可能会构成传播性病罪而需要承担法律后果。但构成传播性病罪是有一定的前提条件的,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基础上,才会构成传播性病罪。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传播性病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区别是什么? 工作中我们会遇到公司调离工作的情况,这是不同于劳动关系的解除的,那么工作调离与劳动关系的解除有什么区别呢?在调离工作岗位中企业与劳动者应协商一致,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单方面变更工作岗位,下面您就一起来了解相关知识,请继续阅读。一、企业是否......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 怎么判断网贷合同合法吗?一、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网贷合同的合法性进行判断《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重要性对于一份合同来说不言而喻,其中,这些法律条款是绝对不可忽视的:(1)《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 ·最新武汉市属看守所及各区看守所地址及联系方式附导航 武汉铁路公安处看守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 ·长兴县看守所 浙江省长兴县看守所地址: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高地村汤家山,靠近...... 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区别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区别是什么?(一)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是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 一、离婚判给女方男方能单独带孩子去外地吗不能。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将孩子带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 不能,一个营业执照上只能有一个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即公司的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 相关法律问答: ·派出所调解了可以在起诉吗 ·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芙蓉镇,鸡毛山,有哪些看守所? ·汽车过户,你好,你好,建议在当地车管所 ·小孩的户口在户主不知道的情况下迁出要应该怎么办。 ·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农场苏红路三号看守所的编号是多少? ·司机全责,我无责,现在脸上留了疤,膝盖还有点疼,该怎么向对方索san ·我买房子,交了定钱,要签合同了,我想让他们优惠点,可以吗? ·朱风律师您好!我想问你离婚的事情了。我们夫妻俩不分住了三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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