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该根据原夫妻二人的约定由一方或双方共同偿还。(1)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作出约定,则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2)如果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进行了约定,则有约定方进行偿还。2、如果只是单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离婚后这笔债务应仍由其个人来偿还。但是,这种情况有着明确的限制条件。(1)债务必须是原夫妻一方个人所欠的债务,其配偶及子女都不知道、不同意,更没有一起去借债。(2)接到的款项,都是为其个人目的的私人所用,而不是家庭开支。(3)即使是个人独用,也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值得注意的是,无论男女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是否对债务进行了约定,债权人都有权利向任何一方主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同时向原夫妻双方主张权利。即使债权人仅向一方主张权利,此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凭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要求补偿。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什么?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综上所述,夫妻双方办离婚手续,对于夫妻债务应该明确一个承担方式,原则上双方都应该承担,不能将债务给一方而自己不负责。用于家庭生活经营发生的债务,或者婚后购房的欠款等,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没有法定过错的,可以一人分担一半的债务。
  
  
  ...

·如何理清债权债务关系 在现代商务活动中,企业之间进行涉及股
      如何理清债权债务关系在现代商务活动中,企业之间进行涉及股权转让的行为时,首先要由专业的清算组处理好财产问题,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理清债权债务关系,而由于......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
      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作为典型的民事法律关系,其主体很容易确定,就是债的当事人,即债务人和债权人。但是,关于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客体,很......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是什么
      在一段债务关系中,最主要的两个人就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一段债务关系是相对立的,但是有很多人不明白他们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
      公司的债权债务公示多久有效?一、债权债务公示期一般来说公司债权债务公示的有效时限是60天,但是实际情况多久还是得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来算。二、债权债务......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国庆节属于我国的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是国家规定全体公民都可以放假的节日。国家规定了在国庆节期间劳动者可以带薪休假,如果企业需要劳动者加班的,应支付给劳动者一定的加班费。那国庆加班工资怎么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一......


·工作受伤调解获赔后,还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1.职工受伤后与雇佣单位就赔偿事宜私下达成调解协议,其获得的民事损害赔偿金额可能低于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劳动者享有的法定权利,仅以职工签订调解协议并领取损害赔偿款为由,不再进行工伤认定,可能损害职工的法定权利。2.职工在认......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收购的流程是怎样的公司收购是指股权收购,指向目标公司的股东购买股份,进而获取目标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取得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那么您知道公司收购的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简要分析,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1、收......


·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一、可不可以向法院申请一次性付清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子女抚养问题,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


·还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还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债务债权关系是需要一些重要的依据来证明的,尤其现在很多人在借钱以后,百般推卸还款责任,破坏了债务债权关系。不过如果双方可以及时的签订还款合同的话,最起码遇到这样的事情,肯定是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


·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
      即使男女侥幸办理了结婚证,但这也不是代表他们的婚姻就一定是有效的。实践中,大量存在无效的婚姻,这都是因为一些具体的情形不符合要求造成的。那究竟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无效的婚姻情形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


·死缓会死吗,死缓该如何减刑?
      我国法律规定,死缓主要适用于犯罪情节非常严重的犯罪分子,其实它也是一种死刑的执行制度,很多人对死缓都有一个疑问,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了死缓,那么还会不会死了?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讲解,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还会死......


·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离婚后需要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方抚养费。在通常的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并且对于相关费用的支付问题,法律中也有说明。那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多少抚养费?就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夫妻离婚之后前夫给......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地址、电话、导航设置
      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豆各庄501号;......



·南通市通州区看守所
    南通市通州区看守所别称通州...看守所,具体位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



·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
      我国的植被面积覆盖很广,在保护林木方面有着一套严格的执行标准,那么如果有人犯了滥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呢?如果想要了解更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请看下面我们特别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一、滥伐林木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破坏环境......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
      商标权的司法保护的有效做法有哪些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时代下,商标与市场经济具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其中的商品和服务都不能缺少品牌,由此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商标权的重要性。在实际生活中,商标权也标志着较大的利益,因此加强对商标权的保护在一定程度......


·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
      能构成医疗损害责任的要件有哪些?百密总有一疏,在医疗救助时也不例外。现代医学技术日益提高,但是随之带来的还有医疗损害事故,在这之中,有人会不禁提出疑惑,医疗损害事故中的医疗人员到底拥有何种权利和与之相对应的义务。在本文中主要为您介绍能构成......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夫妻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们是异地结婚,男方东北的,我是沂水沙沟的,已经七年联系不上
·我的女朋友在上班期间受伤膝盖骨移位,单位是否承担医药费?
·拘留者可以给家人回信吗?
·政府征地手续省批13下来了,现在过期了,政府来征地合法吗?
·男的跟女友同居了两,觉得不合适就跟她微信说分手,她不同意,她就一直住男的家里不走,赶也不走,男的
·欠条的有效期最长时间,一起给厂家送货我的合作伙伴把货款私自结出来后来被我知道他给
·没收购房定金 合同法那条能体现
·公司溢价增资后,原股东可以按注册资本转让股权么?


推荐律师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热门城市

·陕西律师
·
可克达拉律师
·
恩施律师
·
广东律师
·
铜陵律师
·
合肥律师
·
黄石律师
·
菏泽律师
·
巴中律师
·
庆阳律师
·
蓟州区律师
·
宣城律师
·
日照律师
·
葫芦岛律师
·
奉节县律师
·
拉萨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