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
有问题要咨询?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的规定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工程造价管理是项目的核心工作,是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要的步骤,保障施工项目的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同时对于专业人员提出了技术要求,只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才有资格进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 一、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管理 1、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①初始注册:自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注册申请,初始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②延续注册:应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③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④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a)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b)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d)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e)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f)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g)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h)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i)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 j)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⑤注册造价工程师有权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⑥继续教育,分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2、造价员从业资格制度 (1)《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原则每3年检验1次;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验证不合格或注销证书和专用章: ①无工作业绩; ②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③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④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 ⑤在建设工程造价活动中有不良记录的; ⑥涂改《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转借专用章的; ⑦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以造价员名义从业的; (3)继续教育: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0小时/3年; 二、增民法典 1、合同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合同的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的原则 三、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乙级资质标准 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年以上; 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2)甲级资质标准 ①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三年;①⑤⑥⑧⑨⑩ ②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③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十五年以上; ④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⑤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⑥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有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⑦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⑧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⑩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三年内无违规行为。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业务承接 (1)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应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备案: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4)应由设立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业务、订立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应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3、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法律责任 (1)资质申请或取得的违规责任 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2)经营违规责任 ①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③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A.新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备案的;B.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3)其他违规责任 有下类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②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③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④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⑤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具体内容,明确指出了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体现了工程的技术性要求;同时还对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些都是对企业的硬性要求。... ·单位能代扣工资吗 在我国大部分的用人单位都是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一金的,五险一金的自缴部分都是通过工资扣除的,但是不是所有的情况都能够代扣工资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 ·没工作孩子抚养费一个月多少钱?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而无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是否存续,都是不能推卸抚养孩子的义务的,由于确定孩子的抚养费......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一、公司法人要签劳动合同吗?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只针对自然人,而公司......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劳动争议调解程序有哪些一、申请与受理。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并自愿选择调解的,应及时申请。调解委员会...... ·离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怎样的 在夫妻选择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没有得到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必须给与孩子一定数量的子女抚养费的。子女抚养费是指所有子女都有权力向其有赡养义务的父母索取合理必要的生活性资助,直至自己达到法定成年人年龄或结婚、服兵役、或者生活可以自立自理的时候。那......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主要要求是什么?我国每年都会兴修一些大大小小的水利工程,用于发电、灌溉等。水利工程的质量高低关系到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方必须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当工程竣工后,建设方会组织进行质量验收。那么,水利工...... ·湖南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怎样的? 在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交通事故各方利益。很多省市都有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方面的规则办法,那么湖南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我们通过下面这篇文章给您具体说一说。湖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认定规则...... ·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的格式是怎样的?在农村,很多农民种植农作物或者是建造房屋,都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且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交易也可以继承,继承土地使用权时要保障其行为的更加的合法性,在进行土地使用权继承时双方可以鉴定一份土地使用权继承协议书...... ·购买农村房屋的风险是什么 鉴于农村房屋的价格要远低于城市的房屋,且农村的居住环境也比较好,同时,有时还会遇到拆迁的“好事”,所以,不少人都会不顾风险而选择购买农村房屋。那在我国,购买农村房屋的风险是什么呢?现在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购买农村房屋的风险是什么...... ·使用童工罚什么,雇佣童工怎么处罚 对于用人单位违法招录童工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因此就要按照规定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那么单位使用童工罚什么呢?相信很多单位的负责人都不太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介绍。1、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赔偿吗交通事故中,有的肇事者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选择在肇事后逃逸,这样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日后不仅会承担更重的责任,保险公司是否会对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也还是一个疑问。那么交通肇事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当一段婚姻走向终结,离婚是必经的程序。但不是每段婚姻都能以协议离婚这样和平的方式画上句号。有些离婚必须对簿公堂,而且不止一次的对簿公堂时,有的问题就接踵而来,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接下来,的我们将向各位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那...... ·扬州婚姻律师谈婚姻存续期间孩子抚养费问题 扬州婚姻律师谈婚姻存续期间...... ·龙泉市看守所 浙江省龙泉市看守所地址在龙泉市大坞(迁建原址陵园路、西街街道...... ·协议离婚关于抚养费怎么算? 现阶段,夫妻双方在结婚时过于仓促,对对方的了解并不全面,导致了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最终导致了婚姻的破裂,但是离婚后会产生很多无法割舍的亲情,孩子归谁?协议离婚关于抚养费怎么算?这些问题都给父母双方带来很大的困扰。下面我将详细的进行解释。协议......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款 劳动合同肯定是由一系列条款构成的,而这些条款的内容肯定就是与当事人的利益密切相关的。关于这个条款,我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一些必须要具备的条款内容,那究竟劳动合同必须具备什么条款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 ·已生效的工伤认定错误怎么办? 劳动者因工收拾的,应该在尽短的时间内,向当地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劳动局受理后,会组织专家开展认定,如果资料齐全的话,通常在一个月内可以出具工伤认定书。有时候,工伤认定结果会存在错误的情况,那么,已生效的工伤认定错误怎么办?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告诉...... 相关法律问答: ·欠钱跑路了怎么办,借款17万 ·在公司上班,说是有一个客户投诉,具体情况不是很清楚 ·有证生二胎男方有陪产假吗?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维护我们的利益 ·需要索赔多少,我是个外来打工的 ·1--我女方,桂林。他男方,百色。 2--现在不在一起了, ·这种内部签订的同一共建项目赔偿问题是否成立呢? ·请问挪用了我的工程我怎么办?谢谢! |
推荐律师
热门城市 ·喀什律师 |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