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1、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
  2、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
  3、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
  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
  相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1、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
  2、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
  3、确权只是一个手段,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
   三、办证条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有基于民事行为的,也有非基于民事行为的,以下予以分别说明:基于民事行为取得承包经营权包括创设取得和移转取得两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创设取得,主要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通过订立承包经营合同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与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承包。通过这两种方式承包的,都应当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于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土地承包经营权包经营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移转取得,是指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过程中,受让人通过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依法从承包人手中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非基于民事行为而取得承包经营权在这里主要是继承问题。继承法第3条规定的遗产范围中没有规定承包经营权,因此在我国民法学界对于承包经营权能否继承有不同的看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认可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的继承,而有限地认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
  (1)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2)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设立的承包经营权,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以上就是我们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问题的回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个人,但是土地并不是归个人所有,是属于集体的。人们可以拥有土地的居住区,但是是不可以买卖,因为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地域管辖有哪些内容?一、什么是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二、地域管辖的具体内容地域管辖与级......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
      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最新的消息有哪些?一、湘潭征地补偿新标准最新的消息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


·征地补偿标准福建省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福建省是怎么规定的?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建设部门会征用到一些郊区农村土地,涉及到的农户会得到一笔补偿。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城镇最低保障及......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
      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答辩状范文农民双方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对簿公堂的时候,原告会通过代理律师提交诉讼状。在法院庭审阶段,被告代理律师根据掌握的资料进......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款征税?
      如何进行企业拆迁补偿款征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缴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


·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申请人:××律师事务所A律师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路××号××律师事务所,电话:××××××。申请事项:申请人系B诬告陷害案被告人B委托的辩护人,因对自诉人C提交的由××大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B诬告陷害信的笔迹鉴定有异议,现申请法庭重新鉴定......


·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
      征地补偿标准几年调整一次??现如今,中国的农村和城市的经济两级分化严重,所以针对这一问题,国家对农村实行了征地补偿政策,并且为了更好的处理农村中不断出现的新的土地问题,国家还对政府征用土地赔偿标准定期的进行调整。那么现在我们就来说说,政府征地......


·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
      遇到“一房多卖”后如何维权?我国早已为限制“一房多卖”这个行为,制定了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


·轻微交通事故交警怎么处理?
      一、轻微交通事故交警怎么处理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4、裁决处罚。......


·股东未出资,全体董事对未出资部分向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上述规定并没有列举董事勤勉义务的具体情形,但是董事负有向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催缴出资......


·审判监督程序概述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和作用  (一)审判监督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



·男女双方因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一次判离
      男女双方因长期分居导致感情破裂一次判离案情简......



·南京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为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离婚、离婚诉讼......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年江苏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江苏省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江苏省产权交换式补偿:(一)江苏省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


·收养人可以收养多个子女?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刑事诉讼法解除取保候审的规定是什么
      针对取保候审这样的字眼,我国公民在日常生活当中或者影视剧当中都有见到过,其实取保候审也是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才可以实施的一种刑罚。尽管取保候审相对来说比较轻一点,但是取保候审毕竟对于当事人来说还是有所影响的,所以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卖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做微商代理没发货,怎么处理
·离婚案件交多少律师费
·工地上摔成左眼失明和伴截痪
·你好能帮我找个写离婚协议的律师吗
·4月4日我父母在大桥被小汽车撞了,我爸左侧锁骨肩峰端骨折,左
·还款协议书,别人用我的身份证月供手机这么样写还款协议
·丈夫出轨离婚孩子分配财产分配
·卖淫嫖娼,当地派出所不管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热门城市

·六盘水律师
·
金华律师
·
德阳律师
·
海北律师
·
儋州律师
·
揭阳律师
·
铜梁区律师
·
池州律师
·
吉林律师
·
遵义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延边律师
·
晋中律师
·
湖北律师
·
宜宾律师
·
奉节县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