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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同等责任是否会被判刑?
有问题要咨询?一、交通事故一死一伤同等责任是否会被判刑?如果是致一死一伤负同等责任是不会被判刑的。依据法律规定,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虽然没有刑事责任,但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部分,一般在机动车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超出部分,根据双方责任按比例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1、医疗费: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6、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8、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0、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无视交通规则的这些人迟早有一天会因为自己的狂妄无知而付出惨痛代价的,交通事故中并不是谁死亡了,谁就是无辜的受害者,甚至很多时候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反而因事故去世。既然双方需要对此承担同等的责任,伤者和死者家属最好还是协商处理后续事宜。 ... ·如何解决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责任 如何解决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民事赔偿责任接下来我们具体说一下交通肇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责任的范围:1、医疗费:挂号费、医药费、检查费、住院费、...... ·机动车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 机动车事故误工费怎么计算(一)误工费特点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 ·机动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机动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一、出车祸交强险会赔多少钱汽车交强险赔偿标准:(一)、确定赔偿责任限额主要是基于以下各方面的考虑:1、满足交通事故受害人......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死亡怎么处罚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死亡怎么处罚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滥用职权罪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呢? 滥用职权罪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呢?一、滥用职权罪取保候审是否可以呢?1、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租赁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司法机关强制力保护其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届满的效力对于权利人来讲,其在法律上的胜诉权消灭。但是其民事上的实际权利是存在的,即其权利并没有因为法律规定的实效制度......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一、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按《保险法》的规定:保险人不能任意解除保险合同。除非因为下列的情况出现:(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 ·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 如今,不少人会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委托律师来打官司,这样一方面是可以减少自己的麻烦,另一方面也是可以帮助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但聘请律师提供帮助也是需要支付费用的,那一般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找律师起诉离婚费用是......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要多久内签署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录用员工,双方要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这是证明劳动关系的最有力证据。有时候,用人单位在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时,没有同时签署劳动合同,其实这个时候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已经建立劳动关系要多久内签署劳动合同?下面我们就给......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1.要看你......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多少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多少?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事故中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就是我们说的交强险的责任限额。那么,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是多少?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强险...... ·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有什么内容 一、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都有什 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有什么内容一、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都有什么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当...... ·浙江债权债务律师--承办合同-借贷-侵权赔偿-金融担保纠纷案 浙江杭州债务律师谈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 ·南京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律师 南京枪支爆炸物犯罪律师专业办理非法制造枪支罪、非法制造爆炸物...... 一、结婚时间不长彩礼钱能退吗?以下三种情况,就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没有登记结婚的;第二种,虽然登记结婚了,...... 一、法定义务抚养人是什么意思?法定义务抚养人,是指与需抚养的人员具有血缘关系或具有法律上需承担抚养义务的的养父母、养子女关...... 一、夫妻拆迁房财产分割办法是什么?如果拆迁的房屋是私房,则要确定该房产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 相关法律问答: ·工地工伤一般怎么赔偿 ·开发商借款付首付算违规吗 ·请问我在给私人业主家做外墙油漆,由于脚手架上跳板断裂致摔落下 ·我在2O17年IO月9日打输了民事官司,今天想反诉行吗? ·我的房租合同要到期了,房东要涨房租, ·你好,我想给孩子改名字,。需要什么理由呢 ·我于2011年7月份跟着购房团到山东省乳山市银滩看房,在他们 ·村里公益欠私人帐,并且很久。但镇财政有记录和签字。经手人<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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