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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工伤
有问题要咨询?一般工伤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三)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四)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五)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六)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 (七)伤残补助金 二、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五级、六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四、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五、工亡待遇标准 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亡补助金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可领取的工伤保险金。 给付的标准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在工地受伤,结合到造成的伤害情况不同,那么在赔偿金额上面最终也是不一样的。其中造成伤残的赔偿会比一般伤害的赔偿多,而要是不幸造成了伤者的死亡,这个时候主要是赔偿项目又会与造成伤残、一般伤害的赔偿不一样,于是就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先确定赔偿项目和标准,然后在计算赔偿金额。 ... ·工伤认定程序无锡市是怎样的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一些原因对自身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而进行鉴定该侵害主体的行为。当劳动者在工作时收到上海,需要申请赔偿时,少不了的会进行工...... ·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 桩基础工程质量验收需要注意什么?我们现在的居住环境由大大小小的工程组合而来,简单的表面不难看出有多少复杂的工程,其中也包含一项成桩质量检测,它分成了...... ·上海工伤保险条例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也就是在工作范围之内受到的人身伤害,一般来说,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公司是需要给与相应的补偿的,而购买的工伤保险在这个时候也需要发挥相应的作用。那么......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受理条件是什么? 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受理条件是什么?(1)申请条件:①伤(亡)者受伤前已参加工伤保险(未参保职工工伤待遇向用人单位追索);②伤(亡)者已经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保机......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 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有哪些?劳动争议的处理途径一、协商程序协商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争议的问题直接进行协商,寻找纠纷解决的具体方案。与其他纠纷不同的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一方为单位,一方为单位职工,因双方已经发生一定的劳动关系而使彼此之间...... ·医保卡和新农合一样吗 不一样。城乡医保是指将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两项制度整合在一起,建立一个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而新农合只是保障农民朋友看病就医的一项制度,必须得农村户口才能参保,农村户口还要以家庭为单位整户参保。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区别:1、人群不同。城镇...... ·妈妈想要女儿抚养权该怎么做? 当今社会,结婚的人很多,离婚的人也不少。离婚也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当妈妈想要女儿抚养权却不能达成协议时就应走诉讼离婚这条路,那么妈妈该如何在诉讼离婚中得到女儿的抚养权,下面我们对此进行了整理,让我们来了解相关知识。一、孩子抚养权...... ·一、变更该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 一、变更该劳动合同的流程是什么?(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 离婚房产有房贷怎么做?离婚在我国近几年来越来越频繁,很多婚姻家庭由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导致离婚,在离婚过程中需要去解决的问题包括离婚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问题,在婚姻法中有关于解决这些问题的详细规定和说明,其中就有包括离婚房产房贷的相关说明,那...... ·2023年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 合同涉外法律冲突有哪些?现如今,随着全球化的加剧,越来越多的事情涉及到外国,这就涉及到涉外的问题了,为了规范涉外的问题,便于涉外问题的处理,国家也出台了涉外的相关法律,方便您处理合同涉外法律冲突,但是涉外的法律的内容比较多,我们将会为您详......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人依《合同法》第三百六十一条及相关条款的规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一、违反合同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受托人的工作成果,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支付。 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男方要求女方上门探视,女方可以拒绝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抚养孩子是父母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而无论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存在,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只是,孩子的探视权是在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会有的一种权利。若在离婚后,女方要求男方协助探视权的行使,男方要求女方...... ·德州刑事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2018年初嫌疑人家属经一位同行朋友介绍,给我打电话咨...... ·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 上海市金山区看守所位于金山区金山卫镇南阳湾路,来访路线:下G1......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婚前是一方所有的房产然后另外一方要求再婚后添上自己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应当在法律上如何认定,比如说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婚前房产证上...... 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范本是怎样的编号:甲方(用人单位):地址:乙方(劳动者)姓名:...... 实际上很多的朋友们是不愿意换一个新的工作单位的,但是因为工作的原因,有时候工作换地方也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因为国家规定公司...... 相关法律问答: ·电动车把一老人碰到了,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关于离婚后的赔偿 ·借款金额10000,到200多点,合同金9000多点,分52周,每周03,我想问下,律师 ·房子公证 ·网游公司合并服务器给游戏玩家带来重大损失 ·汽车过户,你好,你好,建议在当地车管所 ·因为拆迁,我母亲名下有三套房子,在村大队工作人员签字,她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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