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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份额协议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有问题要咨询?房产份额协议范本包括哪些内容?房产份额协议书 甲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丙方: 系下述房屋的按份共有人,占产权份额 %。 甲、乙、丙方是 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为维护友好的共有关系,经各方友好协商,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共同遵守。 一、一般原则 1、因共有的房屋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2、任一产权人均可就共有房屋相关事宜向外发布要约邀请,但对外订立合同的,必须经过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包括本数,下同)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才能签署、执行。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较大利益。 在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使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也应该按照绝大多数的业主意见协助执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较大利益。 3、对共有房屋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按照各产权人的份额负担。 二、关于管理事务执行人 1、各方一致推举 方为此房屋的共有事务的管理执行人,以及按照本协议约定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负责房屋日常管理工作。 2、管理执行人为了共同利益而支出的费用,由全体业主按照产权份额承担。 管理人应向全体产权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及账本记录。 3、关于房屋共同事务所产生的资料,原件由管理执行人保存,管理执行人应向其他产权人提供复印件。 4、关于房屋共同事项需要经全体产权人讨论决定的,一般情况下,由管理执行人负责召集、并负责书面记录。 5、管理执行人的报酬,由全体产权人讨论,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后执行。 6、管理执行人在 银行以管理执行人的名义开设银行账户 : ,作为房屋一切收益(包括租金、押金、售房款、民事赔偿款等)存放的专用账户。 三、关于房屋出租 1、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全体业主应该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拒绝配合、协助的,应赔偿其他产权人可期待较大利益,包括租赁合同正常履行的情况下可获得的租金收益。 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反对的,全体业主均不得签署租赁合同,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坚持签署、执行的,其因此而获得的利益仍属于全体产权人,其他产权人有可期待利益损失的,上述持不同意见的业主仍应赔偿。 2、租赁合同的押金,租金等收益,由租户直接存入专用账号,或者由管理执行人收取后,存入专用账号。 3、存入专用账号的押金不得分配。 4、存入专用账号的租金,由管理执行人在2日内办理转账,将各产权人应得的份额转存入各产权人预留的银行帐号: 。 属于管理执行人的份额也应该转出,以确保专用账号的资金属于全体业主按份共有的状态。 四、关于房屋占有、使用 1、房屋没有出租的,应保持空置状态。 2、部分共有人要求占用的,应该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的,并按照市场价格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支付租金。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擅自占用的,应按照市场价格的2倍向其他产权人按份额比例赔偿侵权损失。 五、关于产权份额转让 1、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产权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以维护良好的共有关系。 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同时具备以下3大交易条件:1、同样的价钱;2、同样的税负方式;3、能够在 天内付清全部款项的付款方式。 2、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本协议作为份额转让的附件,受让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并签署本协议,否则转让人不得转让。转让人坚持转让的,由此而造成其他产权人纠纷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按份共有人对外转让其产权份额的,应以可以收悉的方式通知其他产权人,比如:电子邮件、电话短信、邮寄快递等,转让人应收到通知10日内书面回复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作书面回复的,视为放弃购买权。 4、有2名以上(包含本数)业主主张优先购买权的,由该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参照以下方式协商: 1)共同受让,受让比例自行约定; 2)以抽签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其余方退出; 3)以竞价方式决定某一方行使优先权,价高者得、其余方退出; 4)其他能够操作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 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在10日内不能向转让人提供就行使优先权达成的一致书面意见的,转让人有权决定将其份额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中某一位主张优先购买权的业主,而无须再另行通知其他业主。 六、关于分割、析产 1、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析产)。 2、要求分割的产权人应将其分割请求以合理的知悉方式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其他产权人不希望分割的,则应在30日内与分割请求人协商,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转让份额的意见执行,分割析产程序终结。 如果各方能够在30日内未能就受让分割请求人的产权份额达成一致书面意见的,则分割析产程序继续。 3、分割析产程序按以下方式进行:(可以同时选择、同时进行) 1)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放盘,发出出售房屋的要约邀请。签订买卖合同必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 2)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决定拍卖销售保留价,与拍卖机构签署委托拍卖协议,委托拍卖机构发布拍卖公告,公开拍卖。 4、自分割请求人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要求分割之日起 天内,通过上条分割析产程序后房屋仍无法处分的,分割请求人有权提起分割析产诉讼,请求法院拍卖房屋,对拍卖所得价款予以分割。 5、对于析产分割所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全体业主按产权份额承担,包括:中介佣金、拍卖公司的手续费、法院诉讼费、评估费、执行费(执行程序评估费、拍卖费)等。 七、关于通知 各产权人有效书面通知方式如下: 甲 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乙 方: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寄快递地址: 按照上述任一种地址(号码)发出通知的第2日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 上述地址(号码)有变化的,应该书面通知其他产权人。 八、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各方签字生效,共同执行。 甲方: 乙方: 丙方: 如果房产是有好几位家庭成员共同出资购买的话,亲人们之间签订一份房产份额协议也没什么大惊小怪的,毕竟房产动辄成百上千万,这对于普通的劳动者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房产份额协议当中的详细内容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如果房产是共有的,其中一个人就不能随便处置。 ... ·现在投资房产合适吗? 现在投资房产合适吗目前三四线城市库存压力相对比较大,房地产调控政策继续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是总的基调。但中国这么大,一二三四线城市的情况各有不同,政策...... ·离婚房产分配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一般情况下都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当然也有一方坚持要离婚的情况,如果双方对离婚达成了一致,那么接下来需要考虑的就是房产等财产的分配问题...... ·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包括哪些 相对于新开发的商品房,二手房买卖环节更加复杂,很多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对有关的交易流程和交易政策不熟悉,过于信任中介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口头承诺,导致...... ·淮安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淮安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1、淮安首套房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例如:一套房屋市场价格是20......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购销合同格式范本是怎样的?购销合同是我们生产生活中最常见的一类合同,这类合同的一般都有一定的格式,只要我们掌握了这种合同的格式,那么我们在拟定过程中将会节约很多的时间,购销合同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此类合同的格式以供您参考。...... ·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 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有哪些一、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形有哪些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员工可以“被迫辞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谁垫付?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谁垫付?1、交通事故误工费由暂时不能获得收入的人自己先垫付,之后可以向责任方索赔。责任方和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话,公司部可以要求司机承担,如果属于雇佣的话,在司机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向司机追偿。没有驾驶证司机要承担部分赔......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来说都不陌生,劳动合同的使用是很普遍的,政府也有劳动合同法,而很多人对于试用期还不是很清楚规定是怎么样的,那么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呢,我们就给您简单说明一下。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1、限定能够约定试用期...... ·代驾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有谁来承担? 目前新兴的代驾业务,是被代驾人与代驾公司之间形成委托合同或服务合同关系。被代驾人委托代驾公司指派驾驶员驾驶车辆,其对机动车不再具有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排除被代驾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代驾驾驶员与代驾(软件)公司之间形成雇佣关系...... ·签订按揭买房合同应注意什么 由于买房往往需要很大的一笔资金,因此很多人在资金不充足的情况下都会选择按揭买房,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签订按揭买房合同,那你知道签订该类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按揭贷款买房,签订合同一定要采用房地产...... ·审查是否与“在先权利”发生冲突时,如何界定“类似商品” 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商品,其功能、用途、所用原料、销售场所等具有一定的共同性,如果使用相同、近似的商标易引起消费的误认误购,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企业生产的商品,判为类似商品。例如,大衣、浴衣、内衣裤、茄克等,他们的名称不同,但他们在用途、功能......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 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有效吗我们都知道签订合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那么签订合同后的口头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我们口头做的约定在什么情况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是在签合同前还是签合同后。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下有关书面合同和口头约定的区别及联系。...... ·南京建设工程律师 南京工程律师工程建设法律服务领域1、建设工程...... ·六合区知识产权律师 南京市六合区知识产权律师致力于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 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一、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劳动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主管劳动...... 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损害公私财产怎么罚治安处罚法有对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相关的法律解释,故意损毁财物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 审判之前羁押刑期折抵怎么折抵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 相关法律问答: ·婚前财产离婚后怎么分配,还有孩子抚养权 ·煤矿开采,所在村委会有什么权利? ·刑事案件。刑罚执行完毕。罚金没交。退赃赔偿没给影响个人征信吗 ·我干完工程了,单位要给我商业承兑,请问商业承兑有保证吗? ·我被电瓶车撞到,没有假条,想解决务工费 ·2018秋玉米涝灾一亩地理赔多少 ·我的房子盖好了,是十四万的活,现在付了六万,剩下的现在去要不给怎么办 ·庄律师您好,我了解到您在江苏启东打过与深圳xx的相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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