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广东非婚生子抚养费需要给吗?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一、广东非婚生子抚养费需要给吗?
  
  需要给的;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据以上规定,子女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形
  
  (1)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子女非因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抚养费的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8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标准过低等。
  
  3、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能单独改变孩子的姓氏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根据以上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同时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费对于孩子来说是特别重要的,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不抚养孩子的一方都应该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也是保障他们基本生活最重要的费用,所以,当父母的就应该要好好的履行自己的责任才能对得起孩子。
  
  
  
  ...

·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很多以感情不合而分居的夫妻,最后都走到了婚姻的尽头。而此时,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的事实。那么离婚分居证......


·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婚案件公开审理吗
      人民法院在审理重婚案件公开审理吗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公开进行。对于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可以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离婚案件、涉及......


·对方未尽夫妻义务可以起诉离婚吗?
      男女在恋爱阶段,可能双方都会感觉良好。而一旦结婚的话,可能就会发现诸多问题,甚至还会出现婚后一方不尽夫妻义务的情况。那么要是对方未尽夫妻义务,此时另一......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怎样规定的?
      为了提高司法机关侦查、审理案件的效率,国家立法机关对司法机关审理案件的时间是由限制的,且需要按照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审理。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是由婚姻法进......


·盗窃罪的即遂和未遂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一、婚前女子做生意结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分的?
      一、婚前女子做生意结婚后财产分配是怎么分的?婚前女子做生意得到的财产是不能参与分配的,但是婚后这部分的生意盈利将会成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二、婚前财产注意事项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


·取保候审要多久才能办理完成
      取保候审要多久才能办理完成取保候审是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条件的,而且要收取一定的保证金,所以,办完所有手续还需要一定的时间,那么取保候审要多久才能办理完成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取保候审要多久才能办理完......


·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到哪里鉴定?
      劳动者在遭受工伤事故后,如果伤害程度较严重,造成劳动者身体残疾,或者对正常工作和劳动造成影响的,劳动者可以申请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结果也是后续进行康复治疗和申请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那么,工伤鉴定到哪里鉴定呢?一、申请工伤鉴定在哪里进行......


·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
      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公司破产清算组解散程序?一、成立清算组。公司因法定原因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


·判五年最快几年出来
      如果没有减刑的话,刑期执行完一半之后可以假释。关于判五年最快几年出来是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由于工程的大量实施,工程事故问题较为严峻。所以,需要在工程事故发生前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法规杜绝事故的发生。那么,在相关法律中,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犯罪主体要件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


·车祸陪护费和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车祸陪护费和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车祸陪护费和误工费的标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



·栖霞建筑工程律师_南京建设工程律师处理南京建筑工程合同、南京工程款拖欠等纠纷.
      栖霞建筑工程律师...



·河南侵占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罪也是属于一种侵犯他人财产的犯罪,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处罚的实施,都必须要清楚的知道具体的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而在我国不同地区关于侵占罪的立案数额规定都是不同的。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是河南侵占罪立案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河南......

    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经济活动的开展,不少犯罪分子,利用此种机会,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由于就现实情况来说,非法集资的破案率......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招标对于很多单位来说是经常会遇到的事情,特别是对于一些建筑工程类的企业来说,招标需要有专门的部门来管理,可见招标是非常的重要的,而且通过标书可以将自己企业的综合实力展现给您,这就需要有规范的招标文书才......


<{{title}}>有法律问题要咨询?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您好,我买房时男朋友给了些钱,但没写借条,现要分手男朋友的钱
·工伤可以认定几级?,我是井下工人
·试用期公司没事做被辞退了,合不合法
·你好,请问下,夲人在夲地上班,上班时手被机器挫伤右食指近节开
·对方全责,车无保险,我的意外险是否可以赔自己
·老明友我是。您的老客户姓林十年以前您可记得、您现在还在润龙码
·我本人,37岁,男。婚姻感情不和,一直分居,家庭纠纷一直都有
·我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现在己生育两个小孩,起诉离婚两个孩子一


推荐律师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热门城市

·益阳律师
·
本溪律师
·
永川区律师
·
嘉义律师
·
钦州律师
·
葫芦岛律师
·
焦作律师
·
七台河律师
·
合肥律师
·
四平律师
·
庆阳律师
·
枣庄律师
·
辽阳律师
·
清远律师
·
大渡口区律师
·
台州律师


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1860257395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刘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767046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