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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2死1伤要上报支队吗?
可以不用上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或者出警指令后,应当按照规定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有人员伤亡或者其他紧急情况的,应当及时通知急救、医疗、消防等有关部门。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或者其他有重大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立即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并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涉及营运车辆的,通知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涉及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应当立即通过所属公安机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造成道路、供电、通讯等设施损毁的,应当通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二、现场处置 第二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现场图、现场勘查笔录应当由参加勘查的交通警察、当事人或者见证人签名。当事人、见证人拒绝签名或者无法签名以及无见证人的,应当记录在案。 第二十五条 痕迹或者证据可能因时间、地点、气象等原因导致灭失的,交通警察应当及时固定、提取或者保全。 车辆驾驶人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时抽血或者提取尿样,送交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车辆驾驶人当场死亡的,应当及时抽血检验。 三、检验、鉴定 第三十七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第三十九条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出具的诊断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作为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 第四十条 检验尸体不得在公众场合进行。检验中需要解剖尸体的,应当征得其家属的同意。 解剖未知名尸体,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一条 检验尸体结束后,应当书面通知死者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应记录在案,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对未知名尸体,由法医提取人身识别检材,并对尸体拍照、采集相关信息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填写未知名尸体信息登记表,并在设区市级以上报纸刊登认尸启事。登报后三十日仍无人认领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 第四十二条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鉴定报告,由检验、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检验、鉴定报告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 第四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重新检验、鉴定。重新检验、鉴定应当另行委托检验、鉴定机构或者由原检验、鉴定机构另行指派鉴定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重新检验、鉴定报告之日起二日内,将重新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第四十四条 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是会经常发生的,但交通事故有大有小,一般小的事故,只要是按照合法的流程,交警大队就可以处理,但对于特大的交通事故,那么就要依法上报,由上级来进行处理,所以,不同的案件所处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这也是为了更好的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驾驶汽车不喝酒,喝酒了不碰方向盘,这是每一个司机牢记的规则, 驾驶汽车不喝酒,喝酒了不碰方向盘,这是每一个司机牢记的规则,因为酒精对司机的思维判断、反应能力都有很大的影响,特别是一些喝醉的,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技巧是什么 交通事故级别根据是造成的损害进行划分,这其中就包括了轻微交通事故。遇到这类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也是需要作出处理,但是也要讲究方式方法。那么轻微交通事故处...... ·交通事故责任方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针对交通事故中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会在限额内进行理赔,除此之外,就需要交通事故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了。在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责任方无赔偿能力,这时应该怎...... ·无证驾驶如何应付交警 如果忘记带证,又碰巧遇上查车,应当积极配合调查,运气好的时候,交警会通过呼叫中心查明驾照信息,然后直接放行,但是也有很多时候,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查扣......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都有什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都有什么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构成要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 ·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 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在国家各地都在大力发展的今天,征地的赔偿标准早已成为了一种不可忽视的问题,各地区都出台了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且根据实际情况会进行变动、更改。那么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青岛拟调整征地补偿......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不管是国家因为什么原因进行土地征收的,此时都需要对被征地人作出相应的补偿。而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补偿没有到位之前,一般是不允许进行土地征收的。但对很多人而言其实都不是很清楚国家征地补偿标准。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资料,......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哪些人不构成医疗事故罪 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这里的自然人并不是一般主体,即不是已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而是特殊主体。那究竟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谁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医疗事故罪的主体是谁医疗事故罪主体为特殊主...... ·起诉离婚一方坚决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 实践中,不少夫妻会由于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而选择离婚,许多夫妻会选择通过协议的方式离婚,但也有一些夫妻会由于其中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只能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离婚。那起诉离婚一方坚决离婚法院会怎么判决?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我国有网络婚姻法吗 婚姻法都有哪些内容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我国有网络婚姻法吗《民法典婚姻编》都有哪些内容我国目前没有针对网络上的家庭婚姻关系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因此,我国是没有网络婚姻法的。第五编??婚姻家庭第一章??一般规定第......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丹江口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丹江口近年来的发展势头不容小觑。在城市飞速发展过程中,各种现代化建设与日俱增。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为了更好的方便工程和美化市容,会向老百姓征收土地。征收土地过程中,您最关心的问题就是补偿问题。对于丹江口征地补...... ·集体土地承包权证应该去哪里办 集体土地承包权证应该去哪里办根据不同的经营承包经营方式(以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其他方式承包经营的承包方)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登记、审核、核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备案、登记、发放等具体工作。二、农...... ·扬州债务合同律师_风险代理 扬州债务合同律师专业办理经济纠纷、合同欠款案件,认真...... 在生活中,无论您是出售二手房,还是购买二手房,也不管您是出租房屋,还是租赁房屋,一般都会想到找专业的房产中介来,但有些房...... 您都知道缓刑是有考验期的,而一般说缓刑从什么时候开始,其实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这关系到罪犯切身利益的...... 我国法律中规定,在单位安排员工进行了调休的情况下,那么可以不用再支付加班费。但实际上,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时间段可能不同。...... 相关法律问答: ·请问单位对我的病休假不同意怎么 ·法人不参与经营活动,他的接收传票地址可以更改到主要负责人地址 ·关关于5月28日石排派出所里的人是否被送进来 ·我还是在校大学生,我朋友去向我借款,还00未还,每次都以理由推辞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想问离婚的问题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此路为双向两车道,中间为黄色虚线,限0。今早上班时A车在我前方 ·自己刚登记的女婿介绍老板叫投资二十万现我们打听出来完全是个空 ·您好,我装修店面,给装修的人xx转了一万八,装修期间,装修的人没有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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