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赔偿项目?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需要注意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道·交通安全法》与《实施条例》于同日施行,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范Χ和标准,可适用《解释》的有关规定。在公安部制定的《程序规定》第58条中,明确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调解时,要计算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总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分担的数额。造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计算;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道·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确定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
  
  一般性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致残性人伤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适度精神损害赔偿。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致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及对死亡受害人家属的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被害人是经过治疗后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下列费用: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必要的营养费。
  
  有财产损失的按实际损害额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人达成赔偿协议进行赔偿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2、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ο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3、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4、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5、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发生之后,那么就会产生很多的费用,而对于这些费用的产生就要看实际的伤情是如何的,伤情越重,那么产生的赔偿项目就会越多,所以,在驾驶车辆的时候一定要按照交通法来行驶,这样对于自己的责任也会更小一些。
  
  
  ...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是由谁决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随着交通运输方式的发展、汽车数量的增多以及交通拥堵情况的加剧,在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大大提高。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在诉讼和调解的过程中,为了取......


·交通事故行政复核申请书范文?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后,会制作一份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责任定书划分的责任承担责任。如果对责任责任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核。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交......


·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不需要报保险
      交通事故中我方全责对方不需要报保险,由我方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我方有人员受伤比较严重的,对方才需要报保险公司,因为在交强险赔偿中,无责任的一方......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什么?
      对于投资者而言,及时获取市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这对于指导投资有重大意义。而证券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自身便利的条件,可以接触到一些未公开信息。这类信息是不......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是什么任何一套法规都是有其适用范围的,我国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肯定是针对员工工伤的相关事项进行约束的,所以工伤保险条例也是有适用范围的。如果说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当中的单位或者是人员,肯定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法律上的约......


·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
      近几年日我国的离婚人数在不断增加也就意味着离婚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多,在离婚的过程中主要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费用费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会给孩子带来一定的影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那离婚协议孩子的抚养费怎么办?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


·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
      ?当事人没办法办理协议离婚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法院受理案件有严格的法律限制,也不是什么样的材料收上来都会立案的。那么,当事人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件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起诉离婚要具备的条......


·民间借贷,不提供借条、转账凭证可以立案吗
      实行立案登记制后,人民法院仍应对当事人是否具备起诉条件进行立案审查,故当事人应提供相应证据材料。2020年施行的修正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1条基本沿袭了2001年《证据规定》第1条的基本精神,即原告向......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处理的规则之五
      规则五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若出卖人无法履行合同的交付义务,应当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规则描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第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在一项工程的建设当中,您常会听到有人说要严把工程质量,在工程质量的问题上不能马虎这样的说法,不少人对工程质量的概念具体是什么样子的并不是很了解,但是不管工程质量具体指的是哪一方面的问题,它对于工程来说都是非常的重......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合同约定的管辖条款是否相应的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507条的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第143条的规定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


·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交通事故人员伤亡的事件网络上经常有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就要进行责任鉴定,负有责任的一方面临财产赔偿甚至人身损害赔偿,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帮助您了解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安徽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贵律师办理的开设赌场罪案件,成功取保,判处缓刑
      自2019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作为xx麻将新x地区......



·南京债务追讨期限
    南京债务追讨律师专注贷款纠纷、企业债务、个人债务、讨债、追债......



    公司疫情期间的社保怎么缴纳疫情期间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控疫情的措施,为了减少人群聚集带来疫情的感染,有很多企业都不得不......
    想买房子没钱怎么办?如果父母可以帮助出一部分首付,自己可以通过向亲朋好友再借一部分凑够首付去贷款买房,现在很多人买房都有一......
    安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包含哪些内容?安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包含......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交通事故都有哪些赔偿项目?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在中邦融金(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理财100万,借口效
·女方是否会给我精神损失费 孩子赡养费吗
·国外往国内运尸体具体需要什么手
·象山县西周镇尖领头村赖启东,我们结婚后,有个儿子,在我娘家开
·试用期内可以罚款吗?,试用期内可以罚款吗?
·现在能去石家庄市看守所送东西吗
·争取3年的小孩抚养费
·李律师你好看到您之前受理过关于南京悦吉餐饮有限公司的案子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热门城市

·昌平区律师
·
台中律师
·
永州律师
·
新北律师
·
内蒙古律师
·
河南律师
·
哈密律师
·
赣州律师
·
美加北美律师
·
丽水律师
·
屯昌律师
·
黔南律师
·
宁夏律师
·
文昌律师
·
大理律师
·
四川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