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是先赔偿还是先协商?


律师普法 www.da64.net

一、交通事故是先赔偿还是先协商?
  
  交通事故是先协商,这种事故是指没有人员伤亡、车损也不大的小刮蹭,只要事故双方都没有异议,不需要报警,可以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一)一般能够快速处理的事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不超过2000元
  
  2、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无争议
  
  3、事故当事人都有为车辆买保险
  
  4、事故当事人都愿意到同一地点定损
  
  5、事故车可以开动
  
  (二)以下的情况是绝不能进行私了的,大家请切记
  
  1、车辆无牌照
  
  2、驾驶人无驾驶证
  
  3、涉嫌酒驾的
  
  以上三种情况必须保护事故现场,立即报警,等待交警的处理。
  
  (三) 快速处理小事故的赔偿流程
  
  1、发生小事故后,我们应该第一时间打开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并在车后设置危险警告标识,防止后车追撞,保障车内乘客以及车辆的安全。
  
  2、设立好警示标识之后就要初步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注:如果不能协商一致,那就需要报警等待交警来定责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确定各自的责任,那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快速处理流程了。
  
  3、接下来就是拍照取证了。照片要求一张可以说明事故发生地点的全景照片以及若干张车辆发生接触部分的特写照片,有一张能说明事故现场情况的照片(包括马路上的刹车印、道路标识等),最好把当事司机与车辆的合影也拍摄下来。这不仅是为了向保险公司提供事故证据,也可以避免对方车主在挪车之后“耍赖”。(注:此时也可以打电话给保险公司,等待保险人员到现场拍照取证,通常需要一定时间。而对于一些小事故,保险公司有时也不到场,只到事故处理中心。)
  
  4、拍完照后,我们就要检查对方驾照及车辆手续,车辆手续包括:车牌、年检、行驶本及交强险等。在核对完上述信息后才可以移动车辆,把车挪到不阻碍交通的地方,并继续打开双闪、设置安全警告标识。
  
  5、在完成以上的步骤之后,双方就可以各自给投保的保险公司打电话,告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损失情况。而保险公司在受理之后,会回复车主一个报案号,之后就可以填写《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了。
  
  6、事故双方就可以到指定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定损,在那里会有交警来确定事故责任归属。定损之后,按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预交维修费用。
  
  车辆送去维修,等维修好后,车主持相关的单据到保险公司理赔即可。这里要注意的是,单方责任事故需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则可到任意方保险公司定损及索赔。
  
  二、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是怎么处理的?
  
  (一)比较严重交通事故注意事项
  
  1、如果发生了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必须冷静快速地报警、拨打120,将损失降低到最低。千万不要因为害怕承担责任而逃逸,否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制裁。
  
  2、如果是发生事故之后对方逃逸,那一定要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并寻求现场人员和周围目击证人。
  
  3、如果是撞上了建筑物、公共设施和其他设施的,需及时报警,并标划车辆轮胎位置,对事故现场拍照,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4、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在,一般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越早越好),并尽量减少损失。
  
  (二)比较严重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流程
  
  1、向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报案
  
  除了适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的少数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数交通事故案件的处理都依赖于公安交管部门。当一起交通事故发生以后,当事人应当尽可能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交管部门报案。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都造成重伤或者昏迷的,经过的路人也有义务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交通管理部门赶赴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员到现场处理,而适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则至少要有两名交警进行处理。对于重大,特别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还需其他部门帮忙,比如医疗救护部门。交警赶赴现场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于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还要进行现场勘查。
  
  在当代社会交通事故发生之后,他的处理的流程是有一个顺序方面的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是私底下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之下才到法院来进行诉讼。关于赔偿问题来进行一定的处理,交警部门也会协作。
  
  ...

·合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时,肇事者要对受害者给予一定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为了规范交通事故赔偿,合肥公......


·醉驾驾车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国家为防止这些危害
      醉驾驾车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国家为防止这些危害的发生,制定了相应的各项规章法律条文约束人们,但是或许因为某些原因会导致违法人不能很好的执......


·云南特大交通事故,事故责任的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不段,几乎每天都交通事故在发生,有的小碰撞小摩擦,但是有的发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因此失去了宝贵的生命。那你知道什么是特大交通事故吗?接下来,我们......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
      一、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如何计算?江西上下班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是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遗弃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案,属于自诉案件......


·房屋遗产继承份额规定是什么?
      一、房屋遗产继承份额规定是什么?房屋遗产继承份额规定是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进行确定,没有遗嘱的话平均分割。遗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性权益,消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等。自然人......


·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
      公司法人去世了应该怎么办在我国,由于公司法人的性质是比较特殊的,所以对于一些正常经营的公司来说,不论是什么原因都需要在工商局登记一个公司法人。公司法人也有可能不是属于公司当中的员工,并且生老病死也是人的自然规律,在某些情况下,公司法人可能......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利用职务上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将原本属于国家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是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共同特性,这也导致了这两个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争议很大,容易混淆。那么什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供货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供货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签订供货合同是货物交易过程中的重要步骤。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在签订合同时有一些条款是必须要有的,但是好多人对于供货合同的条款不是很清楚,为了帮助您了解供货合同的合同条款是怎么约定的,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份供货合同范本......


·涉外收养协议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第九条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收养人、送养人各执一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时收养登记机关收存一份。书面协议订立后,收养关系当事人......


·居间人的权利
        居间人的权利,依《合同法》第二十三章的规定,享有请求支付报酬权和还居间活动费用权。  一、请求支付报酬权。  《合同法》规定居间合同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在委托人和合同相对人之间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就有权向委托人或其相对人请......


·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
      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是不是骗人的?一、人力资源公司是中介吗  劳务中介一般情况下,属于民法的范畴。而人力资源公司则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相关。  在用工过程中,人力资源公司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职业中介没有要求劳动者签订......



·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地址、电话、负责人
      宿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办案场所、电话 ......



·六合区劳动仲裁律师
    南京市六合区劳动仲裁律师为企业和职工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包......



    行政诉讼判决驳回起诉的情形是什么一、行政诉讼判决驳回起诉的情形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假释可以说是对罪犯很有利的一种制度,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罪犯。换言之,此时需要在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
    一、外地人在怀来买房子可以贷款吗?外地人在怀来买房子是可以贷款的。办理按揭买房贷款的条件如下:1、年龄为18-65周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一、交通事故是先赔偿还是先协商?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公司都没有给我购买社保,现在已经离职快一个月了。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吗?
·家里暴力应该怎么解决
·涉嫌诈骗案会怎么判刑,被带到新疆阿勒泰看守所
·2017年6月22日受伤,2018年1月15日鉴定报告为9级
·江苏徐州律师怎么收费的?
·政府因为公共利益征用土地,
·你好 和之前代购发生口角,她威胁说要曝光个人信让我等着 我想告她
·网贷公司要求在下款帐号上先打入百分之三十的验证金该不该打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热门城市

·福建律师
·
闵行区律师
·
通州区律师
·
云南律师
·
澄迈律师
·
曲靖律师
·
阜新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普陀区律师
·
喀什律师
·
岳阳律师
·
山西律师
·
马鞍山律师
·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
长寿区律师
·
武威律师

找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da64.net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